纪念十八岁(四)

作者: 我在向阳坡 | 来源:发表于2019-01-17 16:50 被阅读24次
    写在前面:《Seasons in the sun》是西城男孩的一首歌,我很爱听。
    歌词回首了曾经和挚友一起喝酒爬树的时光,与父亲的争吵,与“小可爱”的难舍难离。
    读起来有些味道,满满的回忆气息让人安心。
    每次听,不禁忆起小时候在老家的山顶,躺在岩石上,闭眼吹着夏风,惬意自在!
    在外地上学的头一年,萌生了要写点东西的想法,想以此纪念我在家乡小城里度过的前十八年人生。
    这座城市,与我的心路历程紧紧相关。
    有太多故人、故事,可以使我铭记一生。

    (四)

    二十岁的青年人群里,有不少热衷于谈情说爱,成的快分的也快。

    在很多人眼里,恋爱是简单事。

    时常看到朋友圈里秀恩爱的同学发动态,说恋爱五十天了,一百天了。

    当演着某个场合问他时,人家又告诉我分手了。

    我一度搞不明白恋爱与分手的界限是什么,他们是从哪一天开始算作恋爱第一天的?

    高中时,我曾经就这个问题认真地问我的女同桌,她告诉我,一方表白,另一方同意,这就算开始恋爱了。只要一方说出来分手,就算分手了。

    我的女同桌是个情感丰富的老将,她像教数学题一样给我传授恋爱经验,还一停一顿,同时满脸严肃看着我。

    她的回答却让我觉得格外别扭。

    “我喜欢你”“分手吧”这样的话就这么容易说出来吗?

    当我检点过去十几年的情感历程时,发现唯一可以让我怦然心动的女生,是初中同学z。于是我把我两个的故事讲给我的女同桌听,她惊叹着,表情像是古人看了一部科幻大片。

    当得知我没表白时,又急地拍我身子,直呼我傻。

    若有所思之余,重又回过头去审视我和z的关系。

    我们两个之间算什么呢?真难说。


    自2015年8月23日那天起,与z再也没有见过。她去了一中,我去了凤城。

    与初中同学见面时,也没人提起她,我习惯了有意无意的打听两句,多少知道些她的现状。高中以后的她,大致是变孤僻了,很少找以前的同学说话。

    三年里,她销声匿迹了一般,社交平台里没有任何动态。


    我曾经大言不惭地向朋友吹嘘自己识人很准,一眼就能看透一个人的心地好坏,尤其是女生,只需三言两语便能知道她性格如何,读过多少书。

    后来证明,这不对每个人都管用。

    我见过大大咧咧心术很正的人,情商很低喜欢传递负能量的人也不少,再不就是极其无聊没有趣味的人。他们在人群中都很好分辨。

    可你也知道,没有什么说法是死定死的,更不用说人这种复杂动物,类型肯定多的认不全。

    我见过最荒唐的事就是在网上输入自己名字让人算命,这玩意就像抓药,已经有固定数量的药箱子摆在那,你说什么病,就给你对应抓哪一个。

    总有人患的病和大家不一样,你的药自然就对不上。

    比如我高中同学贺总,爱抽烟,面容粗犷,和我一样,喜欢骂人,看上去是个大老粗,实际却是个很细腻的人。读的书多,写出来的东西,比女生还柔情。

    他的作品在省内比赛多次获过奖。

    总有些谜一样的非典型人物存在我的生活圈子里,让我读不懂。

    z就是这样一位女生。


    我们十岁就认识了。

    我们市实行的是五四制义务教育,初中我们在一个班里度过了四年。

    说到第一次见面,还要往前推,是小学四年级的事。

    z现在在211大学,学校比我的好很多。

    遥想小学时,我俩在一个水平线,成绩班级前五。

    有次级部组织学科素养大比拼,我们都参加了比赛。

    我那一排做数学卷子,她坐在我左边,拿到的是语文试卷。

    我早早做完了,剩下的时间很无聊,于是趴在桌上瞅她,她的作文第一句是:翻开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瞥见后,我冲她小声来了一句:你真酸。

    看了我一眼,她没理我,继续埋头写作文。

    她的速度很慢,我一直在敦促她快点写,那可能不是好心,更像是看热闹。

    我对这事印象深刻。却不知道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第一次见面。

    直到上初一我们做同桌时她提起这件事,我才知道原来我们早有接触了。

    2011年8月29日是初中的第一天。

    “李上,z”你俩是英语课代表。

    我站起来,望向教室另一边的她。

    剪刘海,头发不长,像是见过。

    自那以后的四年,八个学期,我俩天天在一起搬作业,发作业,履行课代表的职责。

    纪念十八岁(四)

    父母管我的方式比较传统。我高中毕业前一直未曾拥有自己的智能手机。仅仅有一部很多年前爸爸买的诺基亚手机,早已被时代淘汰的那种。

    游戏只有贪吃蛇,多少无聊的日子里,我一遍又一遍开始新游戏,某天我如有神助,打出来个八千多分的记录,几年里我再也没有超过这个极限。第二记录仅仅4000多分。

    纪念十八岁(四)

    这个承载着我很多记忆的破手机,初中有段日子被我用来和z频繁打电话,发短信。

    那几年短信拜年还比较盛行,连续好几年,过年时都收到来自亲戚同学的祝福,最长的短信总是来自她,而且从来都是用心写,非群发,后来为了抢早,离过年一个星期我就给她发去拜年短信。

    现在大家都用微信QQ。

    那几年的节日祝福被我珍藏着,从未删除。

    今天我试图将SIM卡放入这部很久不用的诺基亚手机,重温一下那几年的祝福短信。

    却发现现今的4G手机卡放不进它的卡槽。

    这一小小的愿望暂时无法成行。

    我很早熟,可在大人眼里仅仅是懂事的小孩。

    我偶尔表现的幼稚,却不喜欢与太幼稚的人为伍。

    z也是个成熟的女生,除了有一次,老陈嫌她进教室晚点了,z不服气。

    两人当堂对吵。

    老陈说一句,她回一句。

    气的老陈最后大吼:把你家长叫来。

    z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教室。

    一直忘了问她当时是去哪了。

    其实猜猜就知道她去操场了,反正学校就那么大。

    事实上,我记得当时她进教室后过了一会才打铃。确实不算迟到。

    只是老陈已经站到了讲台上。

    她再有理,班主任的权威也不容挑衅。

    有段时间,每天清晨上学路上,我习惯了在人海里找寻她书包的颜色。

    红绿相间,比较好认。

    后来刚上高中时,在食堂里排队,前边一位女生背着和她一模一样的书包,我心里惊叫一声,那种喜悦和初中差不多。

    过了半秒钟我就否定了自己的判断。

    背一样包的人多了去了。

    回到教室我还在幻想着,会不会突然有天,班主任带进来一位安静的女生,给我们介绍:这是从一中转来的新同学,她叫z。

    这种影视剧和小说里的桥段在我脑海里导演过几次。后来作罢。

    高中里电脑碰不得,手机也管的严。只好在每次去机房上信息课时,趁老师维持秩序的功夫,偷偷登录QQ,寻找她的动态。

    却总是一无所获。

    有几次留言还是蛮让我惊喜的。多是问你高中适应吗?

    惊喜归惊喜,看着日期显示是几天前的留言,敲过去一两句话,那边也不能及时回。两人的对话就如同石沉大海,没有续集了。

    渐渐的,时间冲淡了一切,高一的日记里写过她几次,多是写道自己快忘了她。


    只要是纸,都可以用来写东西,草稿本也被我写的满满当当。

    用完后一看,这哪是草稿啊,明明成了日记本。就小心留存起来。

    又过了好久,翻箱倒柜找出来,发现上课列的算式和我用心写的文字掺杂着,杂乱无章,越看越讨厌,干脆把整个本子当作废纸丢弃。

    这一扔,也相当于舍弃了许多记忆。

    再回想时,只凭脑子,得到的大部分是空白。

    依稀记得初一,我和z做过好长时间同桌。

    她写字特别漂亮,反观我的字则歪歪扭扭,不成体统。

    于是每发新课本或买新本子,我都先交给她,要她帮我写名字。

    她从不排斥干这活。

    小学初中时,我爱当面嘲笑别人,好几回因此和班里男生打架,或把女生说哭。

    z有次期中考试,嫌自己没考好,还落了泪。我第十五名,她第十六名。她说小学从未考这么差。

    我正想笑话她,看到她眼泪止不住的流,没像大多数女生一样趴桌子上捂住脸呜呜哭,而是身子像僵硬了一样,“只下雨不打雷”。

    我心一软,也就没嘲笑她。

    反倒是安慰了几句,连我自己都奇怪。

    那可能是我平生第一次安慰别人。后来的日子里,我也很少会这么做。

    我认为最没意义的事就是用话语来安慰别人。还不如拿点吃的来,大家边吃边消解忧愁,或者干脆笑话当事人两句,让其将悲伤转化为愤怒。

    z的特点很难描述,形象让人难以捕捉。

    记得她曾经找我们班最不起眼的那位女生聊天。

    在我们班,那个女生是怎样的存在呢?一句话就能说清,两个男生互损,一方说:我赌你不敢做*** ,另一方往往会这么回复:我要是不敢做我他么以后就娶某某某,要是做了你娶她。

    这个某某某就是指那个不起眼的女生,她打扮的不漂亮,成绩倒数,没有朋友。

    不知怎的就沦为男生的笑柄。

    z在课间找她聊过好几次天。那个女生和平常一样低着头,虽然不看她,不过能感觉出她对z打开了话匣子。

    没人注意这一切。那件事却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不知从何时起,她成了我在学校学习的动力。每天都期盼看见她的身影,在学习上努力赶超她,就算打架也狠狠的打,证明自己力气大。

    有次离考试还有很长时间,我就找她打赌,期中考试差几个名次,谁排名低,就买几只铅笔送给另一方——初中时铅笔用的比较多。

    结果我破天荒的考了全班第一。这是我中学时代最好的成绩。

    最终排名比她高了不到十个名次。

    她干脆给我买了一整盒铅笔。

    至今还被我收藏着,没拆开过。

    纪念十八岁(四)

    2018年11月份的一天,这些往事涌现到我的脑海里。

    源自那天下午她发消息给我,很简短,四个字“你怎么样”

    这天离我们上次见面已经过了好几年。

    她给我发消息时,大学室友们和往常一样,在骂骂咧咧地打电脑游戏。

    她简单几句话,瞬间将我拉回到那个身高再矮一头,爱学习也贪玩的初中时期。

    手机那边,她不停打着字,细数她眼里的初中,高中,大学,也讲她中意的男生,还有她所在的哈尔滨的一切。

    与此同时,我拿出初中的日记,试图唤醒一些遗忘的记忆。

    翻到她和班主任吵架那天,她倔强的眼神瞬间还原在我脑海里。

    2015年2月8日我约她去新华书店,是寒假某个冬日的午后。

    记得我们两个人坐在书店的角落里,聊的东西比以往更“高端”,聊未来的高中,聊人际关系,还有怎么看待亲情爱情。

    仅有的两次“约会”,一次是2013年的12月7日,一次就是2015年这回。

    2013年12月7日这天是周六,她带了宠物狗,名叫团团。

    我们在青草河见的面。

    13岁的初中生,聊的内容无非就是学校的日常。

    偶尔吹嘘些我读来的东西,给她讲些历史人物。

    她问过我要去什么大学,彼时的我都不知道我们市有哪些高中,就随口一说:巴黎大学。

    我们班门口一块牌子上有这所大学的介绍。

    她莞尔一笑:你总是不切实际。

    当得知她不会骑自行车时,又到了我奚落嘲笑别人的时刻。全然忘记自己刚学会骑车时摔得鼻青脸肿。

    那天并不算单独见面,本来是我和伙伴们约好了打球。在QQ上闲聊时我随口一问,你要跟我去打球吗?那边是爽快的答应。

    在青草河待了没一会,就与她去了火车站。我的伙伴在火车站对面的球场等我。

    午后的青草河向来没大有人,路边美食街的车子稀稀落落停了几辆。风和日丽的天空下只有我们两个人。

    她提到她的英语作业忘在学校里了。

    我当即拍胸脯保证去学校帮她写完作业。懵懂莽撞的初中生,似乎特别爱在喜欢的人面前显摆自己,z平日的话不多,我也习惯了她的言简意赅,和她在一起的时间里,多是我在唧唧说个不停。

    我家紧挨着学校——甚至在我的卧室能望见我们教室。

    去帮忙写个作业,举手之劳。

    第二天我去学校时也是午后,保安老大爷手撑着脸在打盹,我说明来意,却被告知教学楼下卷帘门的钥匙被另一个保安带回家了,他今天不会回来了。

    这不是坑人嘛。

    我执意要去看看。他也没拦我。

    我的教室就在二楼,却可望不可及,不禁怒火中烧,小声问候了保安的祖宗十八代。

    偏偏这时候回家。回家就回家,偏偏要带着钥匙。

    可牛皮已经吹下了,只好自己想办法兑现。

    我脱了外套,将自己硬塞了几次卷帘门都没进去,最后我狠了狠心,决定顺着雨水管道爬上去。

    往上爬不费事,只是管道上的陈年老灰沾满了我衣服,弄得浑身脏兮兮。

    没管那么多,到了二楼,翻过栏杆,我又从窗子翻进教室,迅速找到了那个我上课时偷瞟过无数次的位置。

    后来的故事我跟一些要好的朋友讲过,有时还会抬起我的手,让他们看我手上的疤痕。

    右手手心,左手中指,各一道。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我下楼时被管道两侧的铁爪划了手。

    伤口很深,我盯了几秒,只觉得可怕,等着它流血,却只是钻心的疼,过了好久才见淌血。

    没见过这种场面的我,心里一阵发毛,一路滴着血回了家。

    后来对爸妈编瞎话说是我的作业忘带了,我回学校翻墙头划的。

    纪念十八岁(四)

    我妈有部旧手机,是奥克斯牌的,可以通话变声。我用这功能耍过不少人,包括我爸、同学、老师。

    后来想想,我可以是一个好的剧本家。

    我给她拨打电话时用的老人变声,听上去沧桑沙哑。

    日期是正月十五的晚上,我和表哥们从市委广场赏灯回家。

    “你好啊,我在广场看灯时捡了一部手机

    通讯录里只有你的名字呢”

    那边的z怔了一下。

    “你和失主什么关系啊?麻烦你联系他,让他来取吧,我在市政府这里等他”

    “我们是同学,那谢谢叔叔了,我马上告诉他”

    她火急火燎地从QQ上告诉我,我的手机被别人捡了。

    我假装镇定。

    过了几天开学后才告诉她,那是我手机的通话变声。

    她的表情有点尴尬。

    那时的我只觉得好玩。

    现在的我想起来,才感到一丝迟到的愧疚。

    有一个经常和z在一块的女汉子曾经在QQ上问我,觉得z漂亮吗?

    我却回答,我不喜欢z,你别问了。

    后来高中毕业,在z没来参加的聚会上,这女汉子告诉我那天z和她在红石公园的长椅上,坐在她旁边,全程目睹了我们两个的对话。

    高中时我多次通过老毕打听z的近况,老毕是我们的初中同学,呆头呆脑,一米九多的大个。

    他母亲和z的母亲同姓,而且同辈分,虽然八竿子打不着,没血缘关系。但他叫z叫姐,直到现在,过年还一本正经地去她家送礼。

    他很靠谱,有时撺掇着我跟他“姐”表白。被我白眼几次后,没再提这事。

    有次班里集体去公园玩,坐碰碰车,不知怎么安排的,别人都开上车了,最后只剩我和z,只好坐在一起,我掌握方向盘,她略显拘束地坐着,笑的很好看。

    这是我俩挨得最近的一次。

    自那以后,班里好事的女生就说我们是小情侣。

    班里经常会有这样的传闻,谁谁谁又喜欢谁谁谁了,在学校里,八卦也是一种乐趣。

    只是没想到落到我头上来了。

    我极力否认,装作若无其事。

    她也假装生气,瞪那些女生们,两人总是在尴尬的气氛中逃走。

    每天去办公室的路上,我俩由本来的无话不谈,变得略显沉闷。

    日子过得很平静。我的日记里,打架、篮球、音乐、叫家长、考试、逃课…

    也偶尔不指名道姓地提到“那个女生”。

    初中生的心思,全用在眼下普通的小事上,很少去畅想未来。

    说不喜欢她那是掩饰,现在的我替少年的我大胆承认。

    过了这么久,我身上的一切都有了变化,不再觉得喜欢一个人是羞于启齿的事。

    只是,时过境迁,我蜕变成了另一番模样。

    随着长大,身边的人一茬又一茬地变化。找回过去的自己很难。


    在这个信息时代,她留给我的竟然只有毕业照上的一个影像。

    说起毕业,记得毕业那天,我把收藏多年的篮球海报都送给了男同学们。作为多年的同事,我送给她一本书,她递给我一朵玫瑰,引起一群同学的欢呼。

    我送她的那本书,我自己也买了一本。它和其他书一样,在我书架上落满了灰尘。

    她送我的那只玫瑰,不到一个星期就枯萎衰败了。

    纪念十八岁(四)

    初中的我,觉得z与众不同。她亦这么看我。

    记得她从来不喜形于色,性格较为内敛。

    成人后我才发现,我也许和大部分男生一样,更喜欢趴在桌上呜呜哭的女生。

    纪念十八岁(四)

    很多人说不清楚自己喜欢怎样的异性。

    有朋友跟我谈及这个话题时,我都会问他有没有看过暮光之城。

    主人公吸血鬼有项特异功能:通过他人的眼睛来识别内心。

    如果他看到了邪恶、自私、狡猾、虚伪、世俗、造作,就会将这个人杀死。

    唯独在碰到了女主角时, 透过她的眼睛,却什么也没读出来。

    奇怪不奇怪?

    后来,当我慢慢长大,才有所感触,而这也恰好成为了我爱上一个人的原因。


    我努力地回想过z,却记不起她有何爱好,追不追星。倒是对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记得格外清晰,比如她书包的颜色,比如有好几回,我在操场打球时不经意发现她正透过教室的窗户看我。

    她留给我的印象是个很要强、举止自然、一点都不做作的女生。

    貌似不太可爱,与我现在爱慕的女生完全不一个类型,却以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她印象深刻。

    她的大学在哈尔滨,比我所在的城市更远。

    她说想远离家乡,居然和我一个想法,很少有女生会这样。

    隐约记得,电脑QQ上,我俩的聊天记录有好几百页,全是初中聊的。

    高中生活不比以往那么轻快,双休日也很忙,时间被安排的满满当当。

    更何况,我认识了很多新朋友。

    只是偶尔给初中一些要好的哥们打个电话骚扰一下。


    这三年里,姥姥去世,我喜爱的球星科比退役,家族里亦经历了很多变故。

    三年时间,可以使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历经多少变化?

    高中里我拥有了人生第一个剃须刀,开始被允许出远门,我与朋友们去旅行,在与异性同学的交往中也知道了自己真正爱慕什么样的女生。

    如今迈入大学,意味着我成为了一个需要肩负更多责任的青年。即便和大多数人一样迷迷糊糊地做了很多计划,可毕竟是忙着,也算是向前走着。


    时光总是匆匆而过,高中里爱听我讲故事的同桌分班以后都已经不再联系。

    多少曾经朝夕相处的人,日后顶多见面打个招呼。

    过往的日子免不了拥有这样那样的遗憾,就比如我帮z做作业那次,我清楚记得,一向以严格著称,每天都批改作业的英语老师偏偏在星期一没收作业。

    白帮她做了不说。

    她一直以为我的手缠了一个多月纱布真的是因为像我说的那样不小心用水果刀划的。

    穷尽四年,一向胆大的我也没大胆地说一声“其实我真的很喜欢你”。

    曾经,她像配角一样,衬托在我身边。

    其实,只有我自己清楚,z才是我整个少年时代的主角。


    这座小城里少有高楼大厦。没有高铁站。

    回到这,大部分时间我心情是平静的。

    也就是在心平气和中,才能想起从前一些温暖的小事,记起一些温暖的人。

    其实我觉得,当你不确定能否与那个ta走下去时,“爱”用不着非得说出口。

    随着时间推移,一个人会改变的,不止是眼光。

    如果像陈奕迅唱的那样,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有什么心里话,不存在尴尬,有处倾诉,青春就足矣。

    保留一个美好的念想,至少在长大以后回想起来时,能觉得岁月如歌一般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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