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捷径

作者: 捧个大瓜 | 来源:发表于2022-07-09 14:45 被阅读0次

    余华,中国当代著名作家,浙江海盐县人,祖籍山东高唐县。他是目前在国际文坛声望最高的中国作家之一,被认为是诺贝尔文学奖的有力竞争者。

    代表作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作品已经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

    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篇关于写作的文章。其先,我并不感兴趣,因为,我看过太多关于这方面的玩艺儿,大都是一些人故弄玄虚,驴头不对嘴哇哩哇啦一大堆,无非是对于自身的一种再包装而已。所以,每每看到此类文章,都是一划而过,当不得真。

    但这篇余华谈写作的文章,却让我眼睛立即一亮,立即被其吸引。也可能是引发了心里的共鸣罢,竟然一字一句研读下来,激动难捺。看后思绪难平。我想,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干货。以我如今在简书干掉150万字的心得体会,我断定,这才是有良心的指导怎么去写的文章。它无异对于在简书码字,来了一针强心剂,好文共享之。

    1.写作的捷径只有一个字,就是写,写个二三十年,写作就变成了你的生活。人都想走捷径,就跟学英文一样,我问朋友有没有捷径,对方告诉我,只有一个方法,就是背单词,越笨的人有时学得反而越好,就是因为他肯下功夫

    2.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忍受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因此,作家必须保持始终如一的诚实,必须在写作过程里集中他所有的美德,必须和他现实生活中所有恶习分开……作家必须是真诚的,是认真严肃的,同时又是通情达理和满怀同情和怜悯之心:只有这样,作家的智慧警觉才能够在漫长的长篇小说写作中,不受到任何伤害。

    3.到了今天我才知道,当你丰富的情感在一种训练有素的叙述技巧帮助下表达出来时,你会发现比你本身所拥有的感情更加集中、更加强烈,也更加感人,技巧在某种程度上是帮助它,也就是为自己的情感建造一条高速公路,两边都有栏杆,把不必要的东西拦在外面。

    4.我对语言只有一个要求:准确。一个优秀的作家应该像地主压迫自己的长工一样,使语言发挥出最大的能量。鲁迅就是这样的作家,他的语言像核能一样,体积很小,可是能量无穷。作家的语言千万不要成为一堆煤,即便堆得像山一样,能量仍然有限。

    5.我现在回头去看,川端康成对我的帮助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在川端康成做我导师的五六年时间里,我学会了如何去表现细部,而且是用一种感受的方式去表现。感受,这非常重要,这样的方式会使细部异常丰厚。川端康成是一个非常细腻的作家。就像是练书法先练正楷一样,那个五六年的时间我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写作基础,就是对细部的关注。现在不管我小说的节奏有多快,我都不会忘了细部。所以,卡夫卡对我来说是思想的解放,而川端康成教会了我写作的基本方法。

    6.鲁迅可以说是我读到过的作家中叙述最简洁的一位,可是他的作品却是异常的丰厚,我觉得可能来自两方面,一方面鲁迅在叙述的时候从来不会放过那些关键之处,也就是说对细部的敏感。要知道,细部不是靠堆积来显示自己的,而是在一些关键的时候,又在一些关键的位置上恰如其分地出现,这时候你会感到某一个细部突然从整个叙述里明亮了起来,然后是照亮了全部的叙述

    鲁迅就是这么奇妙,他所有精彩的细部都像是信手拈来。他就是在给《呐喊》写自序时,写到他的朋友金心异来看望他,在如此简洁的笔调里,鲁迅也没忘了写金心异进屋后脱下长衫。看上去是闲笔,其实是闲笔不闲。用闲笔不闲来说鲁迅的作品实在是太合适了。在《孔乙己》里面,当写到孔乙己最后一次来酒店时,他的腿已经断了。如果孔乙己腿没有断,可以不写他是如何来的,可是他的腿断了,就必须要写,这是一位优秀作家的责任感。鲁迅先是让他的声音从柜台下飘上来,然后让小伙计端着酒从柜台绕过去,看到孔乙己从破衣服里摸出了四文大钱,这时候叙述就看到了他满手的泥,鲁迅这样写: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鲁迅的交待干净有力。鲁迅作品有力的另一个方面,我想应该是鲁迅的宽广,像他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他在写百草园时的叙述是那么的明媚、欢乐和充满了童年的调皮,然后进入了三味书屋,环境变得阴森起来,孩子似乎被控制了,可是鲁迅仍然写出了童年的乐趣,只是这样的乐趣是在被压迫中不断渗透出来,就像石头下面的青草依然充满了生长的欲望一样。这就是鲁迅的宽广,他没有将三味书屋和百草园对立起来,因为鲁迅要写的不是百草园,也不是三味书屋,而是童年,真正的童年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改变的。这就是一个伟大的作家。

    7.我愿意成为《圣经》的作者。但是给我一万年的时间,我也写不出来。

    这篇文章共分七个要点谈写作,每一点,我相信,长时间坚持码字的人都深有体会。

    首先第一点,他谈到写作的捷径,其实很简单:就一个字:写。不停地写。这是非常明确的大实话。也可能让想走捷径的朋友失望,但写作的实践告诉我们,越是简单的,越是实用的。他举出学英语的事例,也确实如此。学习英语,达到哪一级,就得背诵多少英文单词。而记住这些英文单词,别无他法,只靠死记硬背。让那些奇妙的英文字母在你脑中反复打下深深的烙印,才能牢牢记住。

    同样如此,要想学会写作,只有反复地写,让方块字融进你生活中的每一刻,每一秒,并用你的思考,把它组合起来,这就是文章。从这点意义上来说,写文的人,不是什么天才,也并非有天赋异禀,而是一个经过实际锤炼的砌墙工。

    一个高明的砌墙工的炼成,不是靠耍嘴的,是耍手的。需要历经无数次砌墙,经历失败,失败再失败,然后才能挥洒自如砌出一道道漂亮的高墙,垒成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大厦的。一个个方块字,就是砖头,一道道思维就是水泥,有这两点,这墙就可以砌了。不要怕砌歪或者砌的丑,经常去砌,时间久了,再笨的人,也会砌得笔直。就像余华所言,砌上个二三十年试试。

    由此我想,他所指的二三十年,是指持续不断砌二三十年,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是不行的。一时心血来潮,突然激情四扬,奋笔疾挥,没搞几天几月几年,就偃旗息鼓,同样无济于事。非得持之以恒,拿出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的长期搞战的力,才能如骐骥一般闲庭信步。

    文章的2、3点,实际是谈的写文人的内心和感情世界。写文必须有情感,没有一定的生活感受所激发的情感,那文章就干瘪,干瘪堆砌,是来不了灵感的。有朋友一直为无灵感而苦恼,还有个借口就是,无灵感不下笔。其实是懒惰的一种表现。灵感在于内心世界对于外部世界的感受。不经过充分的酝酿,打死也来不了。而经过不停的思考,并置身于写作之中,才能使内心敞开,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其实我在写文中也深深体会到,什么是灵感?那就是在艰苦写文过程中的一种磨砺。就如钻木取火,反复地钻磨,灵感的火花才陡然四溅。可以这样说,在我所写的近二十篇小说之中,基本上都是卡文的,也是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也是绕室彷徨,不停转圈,扯着头发,搓着手臂,扼腕长叹。但仍然咬着牙,死嗑,那些细节,那些灵感,才一点点开凿出来,打通最后一个关节。在这个时刻,是意志的较量,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在这种强逼自己的不断训炼中,也就是为自己的情感建造一条高速公路,两边都有栏杆,把不必要的东西拦在外面。

    余下的几点,是谈到具写文中的细节问题。大体方向有了,剩下的就是老老实实地修炼和用心体会了。概括之,有三点值得反复把玩。

    一是用最精准的语言进行叙述和描写。

    语言这个东西,其实就是写文的一种利器。要想完美的表达你的所思所想所观,就要挑拣合适的语言来进行展现。字词不需要多么华丽,多么惊世骇俗,力求准确。无论是散文还是小说抑或是其它的文章,朴实无华,精准传神,才是其精华所在。我们看过朱自清的《背景》,读过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为何印象深刻,就是这个道理。

    而在小说中,把字词放在合适的位置,更能使人物栩栩如生。比如鲁迅的《药》中,华老栓与别人交易人血馒头这一节: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那人便焦急起来,嚷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

    “摸”,“嚷”,“抢”,“扯”,“裹”,“塞”,“抓”,“捏”,“哼”,这些非常平凡的动词,经此组合,一气呵成,用得如此贴切和传神,令人眼花缭乱,却又错落有致,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般,委实妙极。正如余华所言,鲁迅的语言和词汇的选用,里面都包含着丰厚的内容,令人回味无穷。而这些语言技巧,都需经过长期的实际写作磨砺才能所掌控。

    二是代入进去,与所写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

    你所写的人物,其实赋予了你的感受你的思考你的体验。在进行创作时,肯定打上了你所有的所思所想所观。就像捏泥人一样,虽然有原形,但每一个人捏出来的神采各异,各个不尽相同。同样以孔乙己做模板,我想,不同的人去下笔,就会写出不同的孔乙己。这是作者综合能力的反映,能力有高下,那么写出来的亦有高下之分。虽然如此,但都是作者本人的代入性创作所致。作家尤其是小说家通常是一个全能的人物。

    凡是文中人物经历的,他必须自己先经历,人物所能做到的,他必须自己先做到,即使是进行模拟,也要大体在胸中有数。比如,施耐痷写武松打虎,那老虎一扑一剪,武松的一拳一脚,你来我往,生动出彩,难道他真会打虎吗?肯定不是。但他在写文时,一定进行预先自己先比划一番,然后加上自己合理的想象,才有这段流传千古的锦绣文字。这就是代入。作者肯定在全身心的创作中,将自己置身于所描绘的环境中,与人物对话,或者自己就是其中的人物,既是演员又是导演来制作一部大剧,这也就是余华所言感受性的写作。

    三是用细节来进行展现。

    一般来说,写小说情节好设定,但细节难寻。而一部好的作品,必须用一系列的细节来进行人物刻画,从而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细节与叙述,是有区别的。叙述只是个骨架,而细节却是文章的血肉。拿鲁迅的《风波》来分析,故事情节很简单,无非是七斤没有了辫子,皇帝要坐龙庭,须有辫子,一切都围绕辫子的有无展开故事情节。这其中,细节的展现就很出彩。

    比如七斤的“象牙嘴白铜头六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往常对人谈论城中新闻的时候,他含着它显出骄傲模样;风波将要发生时,他“捏着”烟管,低着头慢慢走来;在高潮时,他“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白铜斗的火光,渐渐发黑了”,通过这个细节描写,反映了七斤在不同时间内的不同心情,揭示了他在这场风波中的思想活动。还有赵七爷,他盘起,放下,又盘起的辫子,他难得一穿的竹布长衫,“他两手同时捏起空拳,仿佛握着无形的蛇矛模样,向八一嫂抢进几步道:‘你能抵挡他么?’”,显示了这位封建遗老的韬晦和复仇心理。

    语言的锤炼,代入的养成,细节的创造,离不开艰苦的实践,那就是不停地写,使写作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就是写作的捷径,除此以外,别无它法。

    当然,如果要说还有的话,那么,我再画蛇添足补上一点:那就是多读。再苦逼一点,严格说来就是背

    但凡过了大学四级六级英语的,所掌握的几千单词,每有一个不是靠死记硬背记下来的。我想,要想快速提高写文水平,解决写作中的问题,强记一些名篇是非常有必要的。像赵七爷一个字一个字读《三国志》一样,不仅能记得黄忠表字汉升,马超表字孟起,而且还能记得黄忠的大刀,马超的战马,乃至于两人作战时的行头。通过强制背诵,那些准确的字词使用,那些传神的细节,等等,才能深刻印入脑中,借鉴使用起来,就会得心应手。除此以外,更能深入整篇文章之中,将其脉络血肉看得更清。背诵一篇文章,经过细细揣摩,进行反复拆解,胜过泛读十本大部头。不细读,光去看些故事情节,那么,还不如去看故事梗概来得快。但是,浮光掠影,最后,书还是书,你还是你,只能是“佛在心中坐,酒肉穿肠过”,吸收不到有益的营养。

    宋朝宰相赵普其实是个大老粗,但他仅凭半部《论语》就治天下。有人一年读了几百本书,却并写不出几篇像样的文章,两相比较,高下立判。

    当然,有些朋友喜欢背诵诗词,《唐诗三百首》甚至都能背下来。不妨试试选几篇经典小说或散文全文背下来,虽然苦,但对于写文来说,定会受益匪浅。因为,你在背诵时,是全方位地体验整个创作过程,实际上是一种再创作。

    如此反复写与读,读与写,持之以久,即使你写不出《圣经》和《道德经》那样的文章,那么,退而次之,应付个简书恼人的日更,还是绰绰有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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