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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辞(一八、九、一五)

狂辞(一八、九、一五)

作者: 函山 | 来源:发表于2018-09-20 07:08 被阅读13次

    今天闲来无事,总算从头到尾地看完了一场辩论赛。

    这是一场颇有意思的辩论赛——从辩论的话题到辩论的内容,都是有些意思的。

    辩题有关单身,正方认为“单身是贵族”,反方则以为“单身是狗”。而在双方论辩的过程中,不知怎么的就听到了“单身贵族可以随便约炮”、以及“不是单身狗难道就不能随便约炮”之类的说辞,说到妙语连珠处,便让我这个90后的老男人汗颜了。

    对于一场带着取悦性质的辩论,确实不必有太多的评论。只是在这场辩论中,我本已有些麻木的思绪越见活跃了起来。譬如在辩论的开头,我就有些神游物外,开始重新思考起一个问题,一个关于辩论本身的问题——辩论的辩题,该怎么取材呢?换而言之,是不是所有的话题都值得拿来一辩,我不禁有了这样的迟疑。

    以前曾看到过“女朋友该不该有男闺蜜”的争议,今天也见识到了“单身是狗或贵族”的交锋,如果要深究,仿佛两个话题都大有文章可做,但是也不妨转过念头,其实两个话题都是没有太多营养可以吸取的。我以为辩论的意义不在于谁能说服谁,而在于辩论的一方可以从另一方的言语中获得启发,得到提升。然而这种意义却很难在以上两个话题中得以体现,因为更多的时候,它们只会将辩论的火药味越辩越浓,而不是将真理越辩越明。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它们的答案似乎并不和真理挂钩。所以,大概不是所有的话题都能登得上辩论之堂,值得大家耗费心神为之辩论的吧。

    当我听到“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约炮”时,第二个问题也自然而然地被我纳入思考的范畴了——人人都说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然而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几个原则,是可以恒定不变并且普世皆然的呢?我想是有的。

    首先就是对于这个玩笑的反驳,同时撇除了爱情与生育的性欲是不正当的,不管何时何地,这都是一条不变的铁律。铁律无关法律,只关系到世界的秩序、为人的原则。假如在某一个时代它被触碰,那么不管这个时代的外表有多光鲜,都掩藏不了它骨子里的腐朽,也阻止不了它将要败亡的命运。除了这一条,我现在还能想到的大概还有两条:一是以爱情为名的挖墙脚,二则还是以爱情为名的同性恋。它们有所区别,却都打着爱情与自由的旗号在败坏着本有的人伦秩序,拉低着本已日渐低下的道德水平。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当代文学课上,老师所讲述的关于“性力说”和“自我”学说带给当时国人的影响和冲击。当然,我始终觉得,那不是外部因素带来的冲击,而是国人释放了内心的洪水猛兽带来的恶果——被解开了所谓枷锁的、获得了所谓民主自由的、所谓觉醒了的人,岂不就像是一匹脱缰了的野狗么。我如此恨恨地想着,骂着当时的别人,也连带骂了现在的自己。

    辩论结束了,谈不上获益匪浅,更不能说一无所得,只是在回去的路上,我失魂落魄地,不断盘问自己——在你心中,真正理想的辩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慢慢地,我的心头浮现出了一段文字,那是我在高中时唯一一次演讲的内容。

    ——我不禁想起我们的春秋战国时代,尽管政治上有诸侯争霸群雄割据,但同时又有学派林立百家争鸣,各家思想争相激荡,荡漾出了一曲令后世望尘莫及的千古绝响。

    只是那样一曲千古绝响还会在今世或将来奏响么?假如还会,那么辩论这种形式又是否能担得起主唱的地位呢?

    我不晓得。

    但我期待着,期待着有朝一日这曲绝唱能够以辩论的形式再度奏响,而我则坐在观众席上、静默于论辩声中,聆听、受教。

    古道微茫致曲全,由来学术诬先贤。

    陈言岂尽真如理,开卷倘留一笑缘。

    一八、九、一五,夜感而书


    后话:此文作于酒醉微醺之后,写时思绪纷乱,心神驰骋,遂将一些细枝末节提升到了秩序的高度。其实文中所言皆系思维发散之后的联想,目的是将连日来的一些思与得托于文字,倒与这场表演赛并无太大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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