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和朋友一起去澳洲玩了十几天,却人生第一次发生命案……
一行人历经14小时50分钟的乘机才终于到达墨尔本机场。
整个澳洲地广人稀,自己开车游览是最方便的,于是一出机场我们就租到几辆小车,开始了以酒店为目的地的第一段自驾游。
一不小心开到了类似国内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沿途四处可见各种提醒注意动物出没的标识。
我们车里播放着轻音乐,车速放的很慢,大路宽阔空旷,天空湛蓝通透,草原一望无际,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突然,我的车前两米处猛的冒出一只袋鼠,它高昂着头透过挡风玻璃看着我!
大概如此想要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就这样伴随着刺耳的摩擦声狠狠地撞了上去!
这可是袋鼠呀!澳洲的名片,世界的瑰宝,还是在动物保护区……
我们赶紧去“自首”,主动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争取可以赔钱了事,毕竟请假旅游也不容易,剩下的十来天可别进了局子就不好玩了……
我的脑海中冒出各种伤害珍贵动物而被判刑的例子,一脸紧张的望着澳洲动物保护协会的这位官员。
没想到,我还没说完,他居然笑了,摆摆手,说,不用赔钱,不用担责,常有的事。
原来,名震世界的袋鼠,在澳洲早已泛滥成灾,在当地动物界并没有什么地位。
只要不是刻意虐杀,不小心撞到一两只,并没人追究你的。
末了,还请我们把袋鼠尸体带回家吃了算了,以免他们还要处理,可能会污染环境。可惜我只能拒绝……
因为实在对它无辜的表情和凄惨的命案现场有了心理阴影,即使平时连虫子都下的了嘴,这个是无论如何都吃不得了。
一场虚惊之后,我们终于抵达酒店,开始了对异国生活的体验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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