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阳将落,红羽满堤,往事如烟散去,而七八岁时就看着稳重的你,仍然清晰地在我脑海里,成为学生时代里一段有趣且温暖的回忆。
人小鬼大的小学时期,总是学着大孩子或大人的样子,在行事中偶现端倪,弥散在整个学生时代的,就是那些露出些不算事的马脚,就能被同窗们抓住小辫子,继而传得满天飞的绯闻,而我就是其中深受困扰的一位——因为我总是对人关心过度,对男生也是如此。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绯闻,在我们长大后,有的人把它作为可以加以利用的工具,有的人深知其弊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避嫌。
他是妈妈同事的儿子,和其他同事的儿子一起,我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在妈妈工作时一起玩耍,那是我的童年里离孤独最远的时光。我们一共四个人,两个男孩,加上我两个女孩,在外地,我们四个人的家都是租的房子,因此搬家也就屡见不鲜了。
人总是会被另一些人所吸引,说不上为什么,就是时刻想看他在做些什么,一群人中总想和他说话,对他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个动作、每个表情都格外注意,想上下学都有他陪着;在绯闻中这被称之为“喜欢”,我是在初一政治课上才被教到,像我这么小的年纪,这种感觉顶多算是“好感”。
那时的我对自己的行为还缺少控制力,对一个人感兴趣了就会表现在脸上。知道了他家的住址后,每天早上我都会去他家门口等他一起去上学,但我比较懒,会赖床,有时候明明很晚了,知道他已经走了,还是会去确认,她的妈妈来开门,就会说:“傻孩子,怎么还没上学去啊?他早走了,快去。”我于是飞快地跑去上学了;偶尔也会破天荒地起个大早,站在他的门前,欣喜地听着他在里边洗脸的声音,等他出来一开门就能看见我。
我们偶尔一起回家,同路的男孩子就会将新编的绯闻砸在我们脸上,那时候对付绯闻唯一的办法就是将传绯闻之人追着打,他们就逃,我还指挥着他,我从这边走,你从那边追,我们把他们给包围;现在想起来也挺有趣的,也惊讶于他对于别人的污蔑,竟比我先出手。
还记得他最后一次搬家,搬到了我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我开心了好多天。他住在三楼,他的房间只开一个小窗,刚好对着我从学校回来的小路方向,楼房旁是一个巨大的坑,坑里种着菜,我有一次骑车经过时,笼头突然折过来了,险些掉进坑里。
每天放学,我有意地迟些回家,知道他会坐在窗边写作业,隔老远就能看见他窗边的侧影,每每走到那条小路,红彤彤的夕阳就会照射过来,我用手在眼旁挡出阴影,对着那个小窗大喊:
“小成(化名)!”
“怎么了?”
“没怎么!”
我连说没怎么的声音都那么铿锵,而他每次还一本正经地把窗子打开,站在窗前和我答话。
多少年过去,仍然会不时想起夕阳的余晖洒遍全身,菜地对岸,窗边的少年认真地喊话的模样。那是生命中少有的温暖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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