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翻公众号文章,无意间看到一篇关于离婚的文章,被里面提到的离婚原因惊吓到了。
作者一位朋友是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他同时接到三个离婚案件,原因都是经济纠纷引起的感情破裂,最离谱的一对居然酒席都还没办就离了。
男方婚前置有两套房,都是毛坯,家长愿意拿大套出来做婚房,但是女方家长提出装修由她们负责,然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男方家长不同意,那套房价值500万,装修费顶多100万,亲家是想以小赚大,怎么可能?女方家长也觉得就这点诚意,还想娶我女儿?双方家长因此有了芥蒂。
后来男方家长勉强同意,但前提是到时候礼金意思意思就好。
到了正式筹备婚礼时,男方主动给了6.6万分首饰费,女方给了5.8万的置装费。
男方认为自己先给的,女方只能多不能少,不然就是不重视男方,于是为这事双方一吵再吵,男女主角都维护自己爸妈,最后只能离婚收场。
其实,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听说这种奇葩事,但是我成长的环境中并没有这样的礼数,所以我很不能理解,这种交换式的所谓礼金有何意义?你给了我,我又给你,不嫌麻烦吗?
还有,结婚虽然是两个家庭的事,但是也应该给更多空间男女双方自己去操劳,家长少操心。
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我们这边的风俗,没有卖女式的要礼金,也没有加名不加名的争执。
我们结婚前,双方家长见面,老公爸妈问我爸妈有什么要求,我爸妈直接说:只要他们俩小日子过得好就行,其它我们没什么要求的。
对于很多地方风俗来说,这种做法肯定很傻很天真,因为“礼金”在很多人眼里是保障,“要礼金”就是为女儿争取婚姻的保障,万一婚姻有个万一,起码还能有点生存的资本在。
其实,这种顾虑也无可厚非,但是我觉得真没必要为“礼金”撕破脸,随心吧,给多给少,别影响小两口今后的生活质量就好。
还有,老公婚前也有一套房,但是我从来没有要求过加名,房子也一直在出租中,没有拿来当婚房,因为我们工作都在外地。
对比之下,真的觉得自己当时太单纯了,完全没想过财产的问题,感觉既然在一起了,就应该一条心去过日子,没必要你你我我地分那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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