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协同力吴桂昌,致力于通过财税筹划提升企业家家庭幸福力。今天是2019年3月27日,是每天一篇文章第598篇
今天是阿昌讲税收筹划主题第67篇
【案例】厦门某科技公司因为招商引资来到某创业园投资设立一子公司,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开始三年免企业所得税,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研发费用,该子公司第一年亏损800万,第二年亏损500万,第三年亏损200万,第四年盈利500万,第五年盈利1000万元。
【解析】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但是最长不得超过5年。
【节税方案】
节税前:企业5年度应纳税额为0元
在企业再投资前如果咨询税务事务所,做税筹方案,会降低 很多税负,提升企业的现金流。
方案1:先成立科技公司事业部分公司,第四年分公司转变子公司。
前三年,分总公司合并纳税,预计减税:(800+500+200)*25%=375万元
第四年第五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00+1000)*25%*50%=187.5万元
合计节税:375-187.5=187.5万元。
【备注】公司在转变时,有一些细节和费用,需要与董事会,税务,市场行政等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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