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玲小姐其实不是香港人,她在汕尾长大,她从小喜欢老家路边的甲子鱼丸,每当放学回家,经过那家摊位,看着炉子里冒着热气的汤水,一颗颗洁白圆润的鱼丸随着热浪上下翻滚,她都会摸着兜里的硬币,暗下决心,以后要成为一名会做鱼丸的大厨。长大后,在7-11看到咖喱鱼丸,她不禁为这些牺牲的鱼丸感到惋惜,好的食材,为什么得不到好的料理,一小勺盐,一小勺猪油葱花,一小撮香菜,就能拯救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鱼丸啊。
金毛玲踏上香港这片土地是在16年前,她是村里唯一考入香港大学的女孩,去香港前,她喜欢听粤语歌,她喜欢张国荣,她对这个光怪陆离的城市感到无比新鲜。除了不喜欢这里的鱼丸,她喜欢这里的酒、这里的自由。然而就在那一年,她的Leslie突然逝世,她为此哭了很久,她突然有点讨厌这个紧绷绷的城市,她想回家,那个有着热气鱼丸的地方。
一座城市的自由,意味着人际关系的淡薄,羁绊少了,你就自由了。自由的附属品是不安定感,新鲜总是好玩,但是晚上独自面对那四面墙的金毛玲,孤单、寂寞不肯放过她。她说她在家里寂寞,在学校寂寞,于是她恋爱了,她受够了寂寞。
Ming仔嫌弃金毛玲的名字像夜市里的油炸食品,于是给她起了个英文名,叫Morning,他们自称MM组合。MM组合会骑着motorbike,穿梭于校园里的角角落落,当他们的爱溢出香港大学的时候,他们选择海边,作为毕业游的落脚点。那天,Ming仔拍了很多照片,而唯一留存至今的,是一张金毛玲的背影照:她站在沙滩上,面朝大海,双手随意的舒展在空中,像是伸着懒腰,夕阳勾勒出她的剪影,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是他知道,她在笑。
MM组合为什么解散,不得而知,只知道Ming仔不想说再见,而Morning说她和Ming仔在一起依旧寂寞。于是金毛玲开始与孤单抽烟,和寂寞喝酒,她又无比地爱上香港的自由和香港的酒。白天,她成功地成为一名尊重食材的大厨;晚上,她倾身于醉意中、热闹中、混沌中、麻木中。
夜晚的风会把她吹醒,而她讨厌这种清醒,她已经鼓足勇气伪装不寂寞,所有勇气的来源,所有的想念,都在那个冒着热气,有着大碗鱼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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