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往往有大困惑,而后才有大觉悟,因此,不怕有惑于其前,只怕无悟于其后。不惑,无疑是人生中一种大境界。 王開林《入世之惑》
能够跨过中学会考这个坎,诗君信心满满,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了许多。当然,这都是他涉世未深的幼稚错判。
他静悄悄地在父亲的玻璃摆设柜里把弄着他珍藏的几个烟斗,每一个拿起来细看,放在距离嘴巴一毫米,保证不接触的情况下假装吸取着烟丝的味道,在镜子里摆出各种看起来老成的姿势。
终于按耐不住,有一天他下课,把校服的领带解下,将灰色的毛背心掩盖着白衬衫上的校徽,战战兢兢地走进一家距离学校一公里外的士多(当时香港的小卖店 store),在烟架上快速瞄了一眼,跟满头白发的老板低声地说:
“给我一包 Benson & Hedges!”他记得班里有一位好酷的同学一直是抽这种烟,说是英国皇室贵族的传统。
“什么?”老板说。
“我要...那一包深绿色四方型盒子的烟。”
“这个好辣的呀!”
诗君问过价钱,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低下头匆匆离开,心快从喉咙处跳出来。毕竟家训还是很严,虽然父亲常年在外,但外婆还是管家的主,一个凌厉的眼神就能看透人心。不然她目不识丁还怎么可以当邻里同乡之间的精神领袖。
诗君人生中第一次买了烟,觉得今天下午的气压特别低,闷的慌,也非常符合忧郁气氛的营造。他沿着迂回的坚尼地道下山,手在口袋里爱惜地抚摸着刚刚买回来的香烟盒子。他迫不及待要找个地方要试一口,想象一下一个充满艺术家风格的吞云吐雾是什么一种境界。途中他经过一所女子学校门口,也是跟他们男子学校经常结谊的教会名校,虽然已经过了下课时间良久,学生也散去了,但他还是很注重自己的形象,谨记老师神父的教诲,要以一个绅士(gentleman)的举止优雅大方地走过,眼盯着前方。他多么希望有一对小眼睛今天能看到他,然后一年后在某个联谊会里重逢,这太浪漫了,他心想。
他终于步行到炮台山与铜锣湾的边界一个半山腰上,看到前面有一家西式小餐馆,他走了进去。看看父亲送给他的精工牌(seiko)手动钢表是下午五点左右,餐厅里几乎没有其他客人,灯光幽暗。他心想,这太有情调了。他点了一杯英式红茶,因为他喝了咖啡睡不着,也没有这个习惯。等侍应生别过头来,他将烟盒拿出来,从书包里取出父亲的一块银色雕花的德国打火机,在手中甩了几下让汽油流向火石。他小心翼翼地解下高雅的烟盒子塑料薄膜,打开银绿色的锡纸,抽出一根香烟,轻轻的含在嘴里,右手大拇指快速地向上顶开打火机的盖子,然后大拇指在火石边上准确地往下一磨 “砰!” 高高的火焰差一点烧到了自己的眉毛,他本能地闪开。看仔细火机,原来有一个隐蔽的按钮来控制火焰的高低,他调了一下,这次终于潇洒的点燃了这根烟,像“West Side Story”里穿着皮夹克的男主角一样,嘴角微微上扬流露出不羁的神态。用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细长的烟,吸了一口烟在口腔里转动一下,然后马上吐出来。还可以,虽然确实像士多老板说的有点浓。
他看到过那个念英国文学的同学把吸进去的烟雾通过鼻孔徐徐呼出来,他觉得他需要练就这个本领。这样他就更能理解 T.S.Eliot 是在怎样的心情之下写下现代诗“荒原”(The Wasteland)的了。
他深深地吸进一大口,从咽喉吞了进去,顿时感觉浓烈得像喝了一杯烈酒,他顾不上红茶有多热马上喝了一口,然后就咳嗽起来。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抽烟也是最后一次。他把烟藏起来,几天后他毫不吝啬的把他扔进马路边的垃圾箱,从此与烟却别。他再次跟圣母军小伙伴去看望湾仔的一所肺结核病医院的时候,他认真地给自己念了一次玫瑰经,希望自己以后不要再受到这种诱惑。是的,医院里的病患叔叔伯伯都异口同声地劝导他们这批志愿者,前车之鉴,吸烟有害健康,而且二手烟祸害家人,尤其是家里的孩子。所以诗君父亲在中年的时候就把陪伴他前半生孤身漂泊在船上的烟草雪茄都义无反顾地戒掉了。
诗君对自己的无知行为感到羞耻。但他却是幸运的,因为觉悟得比较早。他万万没想到往后他会跟一个香烟王国结缘,并且感谢着这个大半个男性社群都抽烟的泱泱大国在他的生命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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