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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着走着就散了,爱着爱着就老了

走着走着就散了,爱着爱着就老了

作者: 有故事的牛魔王 | 来源:发表于2017-10-27 19:27 被阅读33次

    文:牛魔王

    1

    秋风渐起,霜降已过,几场秋雨后,枝头的叶子开始飘落,大地间的颜色斑斓起来,黄的红的棕的,心形的椭圆形的五角形的,铺满了一地。儿子捡起一片红棕色的五角枫叶,眼睛眨呀眨:“妈妈,你看这叶子像不像星星?星星怎么从天上掉下来了呀?”

    叶脉纹理又深又细,刻着生命的厚度。五角枫叶和银杏树叶参杂交错,在他脚下像一块彩色的地毯,他捧起一大捧叶子扬起来,“下雨喽!下雨喽!”

    先生在银杏树下假寐,一本书盖在脸上,落日熔金,耀得他鬓间的星星白发恍恍惚惚,看不真切。

    春风不染白髭须,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

    结婚十几年,早已没了昔日的浓情蜜意,很少再认真地看一看他,有时候觉得他就像亲戚朋友,甚至空气,别说打情骂俏,连架都很少吵了。记得五年前的春节,我俩因为一件小事吵起来,他气得回单位加班,我后悔得跑去找他,和好后浓情蜜意化不开。那个时候,伴侣在心里,就是真正的另一半,生怕一不小心弄丢了。

    想想,那时其实结婚也快十年了呢。

    岁月忽已晚。

    2

    前几天为了一个文学奖发朋友圈拉票,一个旧时的朋友发来微信:如果这是你想要的,希望结果能如你所愿。

    是读书时的师兄。

    说来好笑,年轻时我是一个说风就是雨的人,做事情特别容易痴迷,大一夏天迷上打乒乓球,还专门拜了师傅,每天一有空就拿着拍子到处抢台子,不管认不认识,就要同人家打上几局。

    与这个师兄就是因为打乒乓球而结缘,他常常到自习室找我出去散步聊天,偶尔一起喝酒。他好像总能知道在哪个自习室能找到我。聊的无非是人生理想和哲学,至于爱情,从来只字不提。

    后来,他毕业了,还常常回学校找我散步聊天,深秋的晚上,把校园走遍几圈,聊的还是人生理想和哲学,至于爱情,依旧只字不提。

    那真是个白衣飘飘的纯真年代啊。

    再后来,他忙于生计,我也毕业,就断了联系,直到去年,才又接上头。

    电话里,他说:如果当时明白,不会让人生有这么多遗憾。我笑笑,其实我真没觉得遗憾,这就是生活啊!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很多人走着走着就散了。那些年,我又走过了一些地方,认识了一些朋友,彼此温暖过,又各自飘零。

    浮生聚散云相似,往事幽冥梦一般。

    《千与千寻》里说: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口,没有一个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你走完,你会看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的人。如果幸运,会有人陪你走过一段,当这个人要下车的时候,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因为,说不定下一站会有另一个人陪你走得更远。

    世事难料,命运无常,那些生命中的聚散离别、缘来缘去,我们能做到的不过是缘来时珍惜,缘去时豁达罢了。

    3

    近来读门罗。

    短篇小说大师门罗关注于女性的爱情、婚姻、命运,以冷峻克制的笔锋探寻人性幽微处,她的作品我读第一遍时常常不明所以,总要看三四遍才能读懂。

    《忘情》亦如此。

    《忘情》以跳跃的笔法写了主人公路易莎生命中的四段感情,主要是后三段。

    图书管理员路易莎收到一封信,写信的人是一名即将上战场的士兵杰克.阿格纽,他因不知来日几多,不想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以书信向暗恋之人路易莎吐露衷肠,诉说心声。

    日复一日的书信往来中,路易莎忘情于他。有点像现在的网恋吧?好像女人特别容易沉迷于看似浪漫的幻想。

    战争结束,他却不再来信,她焦灼地等待,忽然有一天,她在当地的报纸上读到他的婚讯,几周前,她图书馆桌子的吸墨台下,压着一张纸条:我在战争前就已订婚。

    还有一张她的照片。

    原来,他竟与她共处一室,她却毫无察觉,她甚至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确定。

    婚后的他,仍然去图书馆借书,甚至偷书,只为了偷偷地看她。

    出场的第二个男人吉姆.弗拉雷在路易莎情绪处于低谷时进入到她的生命中,并占有了她。路易莎向吉姆.弗拉雷诉说自己的浪漫史,承认“那就是我的虚荣作怪,活该被甩!”

    女人一旦开始向男人袒露心事,在她的眼里,这个男人就已与别人不同。她开始失神,他却将自己摘出来,他想,“酒精让她们变了个人,不复往日的谨慎。”

    几年后,路易莎在报纸上读到在工厂干活的杰克.阿格纽不幸丧命于一场事故。工厂老板阿瑟受杰克.阿格纽妻子的委托,来图书馆还书,路易莎紧紧追问事故的细节,引起阿瑟的注意。

    阿瑟想挑逗她,她却闪躲退避,她已经不喜欢再被挑逗。然而,这倒让阿瑟觉得神秘,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她给他的感觉,像一只苦味的橘子。他向她求婚。

    她想,我再也不会和他见面了。这里的“他”,是杰克.阿格纽还是吉姆.弗拉雷?她说的见面,自然是在心里的见面。

    然而,造化弄人,老年的路易莎在去外地参加一个公园的悼念仪式,发言人竟是约翰(杰克).阿格纽,难道他竟没死?她差点晕倒,起身离开,发言人却追过来,两人的谈话惊心动魄。他说:“爱情不死。”她终于认出来他是吉姆.弗拉雷,感到晕眩和羞耻,受不了,她面对的是一片混乱——几欲吞噬掉她的一片芜杂,那突现的坑洞、即兴的作弄和像光亮般渐逝的慰藉。

    他们曾带给她慰藉,但更有经久不息的伤害。

    4

    门罗以故事来探寻女人幸福的奥秘,当主人公忘情时未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克制时却找到真正的伴侣。两性关系本来就是个玄之又玄的课题,进和退、真诚和套路,身处其中时一叶障目已然忘情,谁又能轻易分得清?

    杰克.阿格纽在不知来日几多的情况下,放肆给路易莎写信,诉说心中的暗恋,天天在图书馆暗中观察她,守候她,却在安全无恙时悄悄说明真相,回家与未婚妻结婚。可是,能说他对路易莎的感情不是爱吗?他在生死难料时想的女人是她,不是未婚妻。

    人性本来复杂,很多时候我们自己也不能明白自己。女人的内心世界,更是幽微敏感又丰富,长满了触角,如枝枝蔓蔓盘根错节。对过去,路易莎感到羞耻,却始终不能忘却,她曾忘情,做不到无动于衷。

    关于生活,每个人都有很多话要讲,可是有些话,可以跟朋友讲;有些话,只能跟自己讲;更有些话,无法同任何人讲,也无法同自己讲。

    诚然,生命是一段旅程,在这趟旅途中,所有的事都不会像我们希望的那样发生。但到最后,这些都不要紧,我们终将原谅这个世界,原谅我们自己。因为,我们一直以如此善意对待的生活,终将以善意回馈你我。

    你看,路易莎最后的伴侣阿瑟很好呀!

    这就是,亲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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