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老师,我其实是有事情想找你帮忙的。
这次图书采购的事情,嫂子忙前忙后给我帮了很大的忙。我也是铁了心想从这里采购图书,即能给嫂子提高销量,同时也能给我带来收益。
我也成功的说服了老板把陕西钟书作为图书项目的供应商,合同和预付款申请都准备好了。嫂子也是出于信任,帮我提前备了货。
但是新华书店在这个时候通过教育局的关系,打了我们个措手不及。教育局领导要求图书必须从新华书店采购。虽然我第一时间告诉了嫂子,但是还是给嫂子带来了损失和伤害。
这是我离开学校后做的第一个项目,没搞清楚招投标里面的门道,就自作主张,给朋友带来了不愉快,也给公司带来了损失。虽然领导没说必须我个人赔偿损失,但是这事儿因我而起,我以后要想还做项目,这事儿还得我来负责。
我想请你帮我和嫂子说说,这个出版社赔偿的事儿帮我再想办法。我愿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超过2万我也是承担不起,我也不想欺骗嫂子说以后有钱再付。
公司正也因资金问题面临重重危机,我自己垫付的15000元陕西钟书的投标保证金还是我准备用来装修房子的钱,媳妇儿也多次催我要用。
公司把项目交给我是老板对我的信任,如果搞砸了,以后这个行业我也就没出路了。
有嘴笨,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嫂子解释。还望闫老师能抽空帮我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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