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故事集】
是8分实写2分虚构写作故事
故事多为亲见亲闻
故事没有真假,没有对错
25th
请不要一厢情愿地下结论。任何事情,不挑战一下是不知道结果的,对吧?
东野圭吾《解忧杂货店》
二月的北京,寒冷还没完全消退。
三里屯,凌晨00:00整。
映入眼帘的是,五颜六色的美瞳,肤色各异的人种,露出脚踝的高跟鞋。
程璐璐今天穿了超短裙,长发披在肩上。在冬天露出两条又白又细的长腿,她还是第一次。
她刚走过太古里的优衣库,一个捧着佳能摄像头的中年男子奔了上来:“美女来几张街拍啊!”。
男人身材瘦小,皮肤黝黑,深蓝色的裤子皱皱巴巴,头上顶着的红色头发遮住了右眼。程璐璐预见到了如果她接受了邀请,那么明天的北京街拍网站上她的照片上就会有这么几个关键词,“少妇,美腿,诱惑,红唇”。
她径直走,没理人。
程璐璐六年前曾是三里屯SOHO的上班族,下了班她也会和同事来太古里晃悠。第一次逛太古里的感觉,用一句言简意赅的话来形容就是:人太多,兜里钱太少。
今天程璐璐不是来逛街的,她是来告别的。因为明儿一早,她就要坐上飞往老家沈阳的航班。思来想去,还是要跟这个生活了六年的城市好好告个别。
她要告别北京了。嗬,时间过得真快。从24岁到30岁,转眼北漂了六年。
再见三里屯,再见爱情
三里屯,因距内城三里而得名,是北京重要的夜生活场所之一。而对于24虚岁,23周岁的程璐璐来讲,那是北京梦开始的地方。
来北京六年了。换了三份工作,第一个公司在三里屯SOHO,第二个在光华路SOHO,第三个在望京SOHO,朋友们都说她跟SOHO有缘。她还曾经幻想,办公楼偶遇SOHO创始人,潘石屹。来一段忘年恋,说一段关于SOHO的台词。“嗨,老潘,我不仅和SOHO有缘,还和你有缘呢。”
程璐璐双子座,从小就爱幻想。小时候做梦是白雪公主,长大后做梦是偶像剧里的女猪脚,如今,在北京第六年,她睡梦里都是关于回不回老家的挣扎。
她爱三里屯,不仅因为在这里工作的时间最长,还因为她在这里遇到了她的第一个真命天子——李欢。2012年,年终聚餐,同事几个从三里屯的蓝蛙出来。白花花的大腿在三里屯飘来荡去,几个小伙子目不暇接,而唯有李欢,他看了眼荷尔蒙爆棚的小伙子们,抿着嘴唇,继续低头看手机。那会儿,程璐璐心里一热,心想,这特么是个好男人。
随后她开始了长达一年半的暗恋。
程璐璐开始学化妆,做美甲,嫁接眼睫毛。她每天期待上班,为了和李欢对个眼。2年的爱情,1年半她在追,半年在一起。滚了几次床单,李欢就换了工作。
“本来没缘分,全靠我死撑。”这是程璐璐在这份爱情里学到的。
“在一起3个月零8天,就算3.8吧,四舍五入算4,在一起4个月。不错不错,还蛮长的。”她默默的想,打开前置摄像头,和太古里三个大字合影。
迷恋李欢的时候,朋友告诫说,认真你就输了。可是程璐璐并不觉得,她觉得认真爱一个人,才会真正感觉到幸福。
六年了,她还是会午夜梦回的想到那张抿着嘴唇的脸。那会儿至少还有个在乎的人,她觉得日子再苦都能过,未来再难都不可怕。现在财务相对自由了,却总被未来这两个字吓得瑟瑟发抖,时常沮丧的不知所措。
北街的酒吧,一个外国白人女孩盘在一根钢管上努力的舞动着,门口一个穿着高腰紧身裤,白色衬衣扎进裤腰里的中年男人正扣着嗓子呕吐。
三里屯太古里是没有上午的,只有到了晚上,它才跟随着吵闹的音乐一起苏醒。
外观酷炫的各色跑车飞快的驶过工体北路,留下呼噜呼噜的轰鸣声。程璐璐冷的打了个哆嗦。
她其实并不害怕在北京生活的焦虑,她更害怕看到自己妥协的样子。
走进三里屯SOHO的Subway,程璐璐进去点了一份三明治。还记得第一次来这里,是老板带她来的。
那天有一次加班到了晚上12点,老板带程璐璐去楼下的Subway买三明治,点单流程很复杂,第一步选面包,第二步选肉,第三部是否加芝士或加肉,第四部是否进烤箱,第五步选蔬菜,第六步选酱料。
那会儿的她十分局促,甚至不知道芝士是啥。只能结巴的跟着老板,说和她一样。说了6遍,一样。老板塞着耳机,上边写着一个6。后来她知道那个耳机叫beats,最便宜的也要1000多块。
再见新宫,再见青春
地铁从团结湖出发,一路在地下钻。到了新宫,地铁爬到了地面上,钻出去来到了大兴。从最繁华的商业区到很宁静的郊区,北京承载着城市的繁华也包容着城市的朴素。
这是新宫的一个老小区,1999年的建筑,诚苑南里。六年了,感应灯还是坏的。程璐璐用手机照着亮,上了二楼。这是她来北京的第一个住所。
单人床紧贴着墙面,四周围着暖气片。冬天尤其热。对于东北女孩来讲,北京的夏天更难熬。
第一天来北京,住在生物科学园的大学同学来接她。两个一起挤在这个不足10平米的隔断里聊到深夜,商量着来北京的第一个周末去哪里吃烤鸭。
“全聚德最有名了。咱吃这个”
“不是吧,人均150,太贵了太贵了。下次吃吧”
后来她们在护国寺要了卤煮和豆汁,吃完了忍不住吧唧嘴,难吃的眼泪差点流出来。
程璐璐的房间靠着公路,到了晚上,从窗户缝里能听到一阵阵大卡车驶过的突突声,小汽车一路驶过的滴滴声。刚开始她还买了耳塞,后来她已经习惯和噪音共处一室,再后来甚至还能做个白马王子骑着马来接她的好梦。
早上吃鸡蛋灌饼,中午吃沙县,晚上吃麻辣烫。那是迷恋北京时的一日三餐。
到了周末,她拿着名片,去参加各种线下聚会,跟每个人认真介绍自己。晚上回来灰头土面,洗脸看到鼻子里都是泥。
一次周末聚会回来痛经,走两步得蹲一会儿。到了地铁里,风吹得她发抖,冒冷汗。一个大爷在车厢里喊:“这姑娘不舒服,你们谁给让个座。”
地铁里呼啦啦起来好几个人。
那会儿她觉得北京这个城市好迷人,心里突然有了底儿。她开始谋划在几环买房子,还有要摇号。
再见青年路,再见梦想
走到青年路,看到了大悦城,想起了八层的呷哺呷哺。第一次在北京过年,除夕夜吃的就是呷哺呷哺。
除夕前夜程璐璐还去无锡出了两天差,吃完呷哺回家到了楼下。看到整个小区万家灯火,突然有些难过,走的时候应该把阳台灯打开再出门的,这样夜晚就有了一盏为自己亮起的灯。
但是她转念又一想,她还有一只可爱的喵,一只蓝色的叫火锅的猫。
出差两天,格外的担心它。暖气这么热,不知道水是不是够喝,猫粮打翻的话,会不会捡起来自己吃。打开房间,一团乱麻。火锅从窗帘后钻出来看她,褐色的大眼睛扑闪着,她松了口气。打开了两盒罐头。
两天不见,它把自己又养肥了一圈。
程璐璐家的喵就是她的充电桩,她回去抱住它,吸两下,她就满电了。虽然这一晚,它又发情了,叫到了深夜。
2016年的冬天太冷了,程璐璐第一次买了羽绒服,之前都是穿大衣就可以过冬。元旦回了趟家,心力交瘁,父母逼婚又催着回家,她第一次开始思考留在北京的意义。
下公交车回小区的路上,遇到了卖橘子的老奶奶。老奶奶特别认真地鼓励她说:“你们有文化,在北京好好干。以后一准有出息。”
她拎着一塑料袋橘子望楼上跑。室友正在屋里看书,一个在读研究生,一个在准备注会,还有一个在煮粥,煮粥的姑娘说今年年底攒够了钱,就去英国留学。
整个屋子里都是奋斗的身影,程璐璐很激动。她转念想,虽然北京压力大,但它真是一个斗志昂扬的地方啊。
周末,她在宜家买了落地灯,买了79块的地毯,在青年路的这个小公寓里一点点搭出了自己小屋的样子。自己的小屋,是自己一回到家觉得心安的地方。
妈妈从东北寄来了塑封的肘子、牛肉和风干肠。她拆开包装,眼睛红了。她感谢那个家,可她更喜欢北京这个家。北京是她熟悉和温暖的地方。
耳机的声音调到很大,程璐璐在听汪峰的《北京北京》,跳槽的那段时间她每天都在听这首歌,单曲循环。
“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儿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也在这儿失去。北京北京。”
再见T2航站楼,再见奋斗的自己
到了T2航站楼,程璐璐仿佛看到了曾经匆匆忙忙的自己。
还记得第一次坐飞机就是从北京去广州出差,程璐璐内心很忐忑。她很想装成自己常坐飞机的样子。于是她前一天在网上看了两个小时如何换登机牌,如何上飞机,为了不在其他几个同事面前丢脸,她提前四个小时就到了机场。
她尽量优雅的表现自己不是第一次乘飞机。然而最后还是因为国产充电宝没标明电池容量而被扣了下来,她心疼。跟安检员解释说,按照电压和电流,如何能算出电容量。没人听她说,有的只是后边人的不耐烦。以及周围奇怪的眼神,里边似乎写着:“老土”。
后来她来过首都机场很多次,四五次还是出国度假。她不再惊讶机场真大,光航站楼就3个。她不再需要下飞机赶机场快轨而大步流星,因为打车不再是一件非常不敢想的事儿。
她开始可以说出听起来非常牛逼的话,“老娘不需要别人养,老娘不需要男人。我赚得多,想买啥就买啥。”别人以为她是骄傲,她自己知道那是脆弱。
月薪三万,从来没想过的数儿,然而还是买不起房。之前挣多少花多少,现在在不影响生活品质的基础上,开始学理财。留在北京是不甘平庸,离开北京不知道是啥,算是自投罗网?
到了T2航站楼的肯德基,她进去点了一个甜筒。还记得上次吃这里的肯德基,是出差回来。她刚下飞机看到妈妈给她发了生日快乐。她生日是6月1日,儿童节。她跑到肯德基里要了一份儿童套餐庆祝,吃完了发了个朋友圈,然后又回公司加班。
那天加完班打车回到在三环的家,雾霾把天铺满了,老式的建筑看不到顶,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这好像是原来南五环的家。
想看月亮,没有。于是蹲在地上点了一根烟,想着小时候在东北看月亮,家里的月亮是真亮。
“那现在先去哪儿?”我问。
“去新宫,我开始北漂的地方。我要重新从那开始,那是我的初心,让我有归属感,也让我心安。”她看着眼前五光十色的街灯,目不转睛。
我笑。
“我要先回去放下行李,换新的床单被罩,洗个热水澡,把衣服扔进洗衣机,给喵开个罐头,然后再叫个外卖。这是回北京的一种仪式感。而且这次回来,我真的感觉得到,这个城市正在焦急的等待着我。” 她喋喋不休。
北京依然有川流不息的车流,络绎不绝的人群,人们在这里狂欢,也在这里失落。有的人找到了自己,有的人找到了另一个自己。不安在每个人身体里跳跃,却能找到一种别的地方找不到的存在感。
“司机,你记得艾青的《我爱这土地》吗?”
她念起了起来,我也情不自禁的跟着念出了声儿: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End
题图:《蜷坐的女人》,毕加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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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对了,这篇文章因为某个小基友给你评论被我看到了,然后点进来就被虐了。
撕基,请高扬你的小皮鞭。
再见,北京!
文章写的的确很好,向您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