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峰是在刚入夏时来到这个城市的,夏至未至,可这个海边城市的阳光却比他所见过的任何地方都要猛烈上许多,他是北方人,实在受不了这么燥热的天气,于是在刚抵达这个城市的第二天便二话不说找了间有空调的出租房搬出了医院那个只配有电扇的单身宿舍。他便是这样成了伍筝的房客。
伍筝是个美丽到只有精致两个字来形容的女子,长发披散如缎垂至后膝,终日喜欢穿白色的裙子,她面容娟丽秀美,脂粉不施便已足够千娇百媚,举动间充盈一种优雅慵懒,这一切都令杨峰不自觉地想起儿时家养过的那只白猫。伍筝是个猫样的女子。
若是下班时间正常,杨峰总是刚赶得及和伍筝共用一餐,他的晚餐,伍筝的早餐,她的作息也同猫一样,白日睡觉夜晚不眠,与常人正相反。也记不得是从哪天开始了,大概是餐桌上的气氛太过沉闷无聊,伍筝开始对他讲故事,一个感觉上很长的故事,每次只讲一点儿,好似可以讲上许多年。
在某个时候,分不清是古代还是现代,或者未来,在某个地方,也许那并非人间,有这样的两个人,男的叫林,女的叫舞。他们是打小一起长大的伙伴,直到舞十二岁以前,两人都是换穿一条裤子的关系,好得不行。他们约定,当舞出生时家里长辈们植下的那株桃树开出第一朵花蕾的时候,林是要娶舞的,除非天上的星星全都坠落,否则他们要永远相亲相爱,一生一世,几生几世。这些话,是舞说的,林应承了,两人拉了勾盖了章。那一年舞十二岁,自此以后舞不再跟林换穿裤子了,舞穿起了裙子,开始学跳舞。也许舞是个舞者,所以她才会被叫做舞的;林也许是个猎手,要不怎么会被叫做林呢。当舞者舞练舞的时候,猎手林便会去村子旁的森林学习打猎,就这样两人很快地长大了。舞者舞成为了村子里舞技最好的舞者,尽管她从未在人前表演过舞技,但却已声名远播,常有周边村落的人翻山越岭地跑来看她练习,但她是不愿意在人前跳的,她希望可以在那株桃树开花的时候跳给猎人林看,她只是想跳给他一个人看罢了。林也已成为一个非常优秀的猎手,他可以轻易地进入到森林的最深处,森林对他来说就像他的家一样可以轻松地自如来去,这是别的猎手办不到的,而且他还有一种与树木对话的能力,凭着这种能力他和许多森林里的树木都交上了朋友,他尤其喜欢一棵老榕树,当他还不是猎手林只是孩子林的时候便常常去跟这棵老榕树交谈了,老榕树是看着他长大的,他对老榕树说起的话有很多连舞也从没听过。再过一年舞就要满十八岁了,冬季的时候老榕树告诉林那株桃树一等开春就该会开出第一朵花来了,老榕树的年岁很大了,他总知道一些别的树不会知道的事情,这也是林为什么会那么喜欢它那么信任它的原因之一。林把桃树快要开花的消息告诉了舞者舞,两人都非常高兴,于是舞者舞愈发勤奋地练起舞来,但她发现这时已经没有任何一种乐器的声音可以映衬她的舞蹈了,她缺少伴舞的音乐。猎手林便决定要在森林里为她寻找一种特殊的适合给舞做伴舞乐器的东西。
猎手林寻找了整个冬天都没能找到想要的东西,但他从森林的树木那里打听到森林中住着一只夜莺,那可不是一只普通的夜莺,它有着世界上最柔软最华丽的羽毛,有像是粹取了黑夜灵魂般漆黑的眼睛,还有一幅全世界最好听的嗓子,只随便发个声便足够使人入迷,它懂得人话,当它唱起歌来的时候,连天地都要沉醉。
“如果你见到它唱歌,你一定会爱上它的!”树木们这样对猎手林说。
爱上一只鸟?多么荒谬可笑啊,林丝毫不把这话放在心上,他想这只是树木们的感情罢了,他不会懂得树木对鸟的感情就像树木不会懂得他和舞者舞的感情一样。但他可以肯定的是,这只夜莺的歌声一定足够为舞者舞的舞蹈伴奏了。可猎手林怎么样都无法打听到要如何找到这只夜莺,树木们谁都不愿意说。林只好去问他的老榕树,几番恳求下,老榕树叹了口气终于告诉了他。老榕树说,要请这只夜莺为舞者舞伴奏是相当难的,首先,在桃树开花的前二个晚上天空必须得下大雨,这样夜莺才会被打湿了羽毛而不得不在树木下的地上过一夜,他才有可能找到它。但谁知道天气会怎么样,能不能够凑巧就那一个晚上下起雨来呢?如果运气好真的下雨了,那么他就必须在天亮之前,在雨水还在草尖上挂着的时候带上一个笼子,这个笼子一定要是松枝做成的,越老的松枝越好,而且要用黑布严严实实地裹起来,以保证阳光无法通过它照进笼子里去。他要带着这个笼子穿过整个森林到森林最东边找到最大的那棵松树,那棵松树已经有好几千岁了,非常大非常高,如果他到了东边,很轻易就可以找到它。他需要在松树的根部仔细寻找,因为夜莺的羽毛在打湿后会褪去原来的光泽而变成一种和树根非常相似的颜色,他必须要一寸一寸地摸索每一块树根旁的土地才有可能找得到,必须要快、要小心,一定要在太阳升起来之前找到它,否则它的羽毛一被阳光照射到便会迅速变干,只要有一点点阳光的照射便已足够它飞到松树的枝桠上去,他是无论如何也够不着的。他必须小心,不能惊动它或是那棵松树,否则松树会保护它让它逃走,而它以后也将不再会在羽毛被打湿的时候到松树的根部睡觉了,森林那么大,他将再也没有机会找到它。老榕树说:若是找到它了,就轻轻把它放进你的笼子里,切不可惊醒了它,它若是发现自己被捉,那是绝不会再开口说话唱歌了的。因为笼子是用松枝做的,所以你把它放进笼子里松枝的气味会让它以为自己还在平日的地方,笼子外面的布让它晒不到阳光,它的羽毛没有阳光是不会干的,这样它就会以为天还没亮而一直睡下去。你有一天的时间,第二天天亮前你必须要带它回到村子,它是不可以离开那棵松树太久的,若离开太久了它便会失掉灵气而不再懂得说话唱歌,变成一只普通的夜莺。你带它回来,用松枝铺在桃树底下,然后把它放上去,接下来便只需等天亮就可以了,当它被光阳照射到时就会开始唱歌。老榕树说完这些后显得特别担心,它说:我的孩子,我看着你长大,所以我做一切都是为了你好,我希望你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快乐和幸福,我会尽一切可能来满足你的愿望,但是我却不能确定告诉你有关这只夜莺的事是否正确。我的孩子,你要记住,当那只夜莺开始唱歌的时候你千万不能看它,它会对捉它的人报复,凡是捉过它的人在看了它以后都会变成树的,孩子,记住,千万不能看!
杨峰正听得入神,伍筝已用完了餐点,她拈起一张餐纸擦拭着唇边,停下了口中的故事。
“他找着那只鸟了吗?”杨峰问。
“是的,找到了。”她回答着,已起身回房。杨峰开始期待下一次的共餐。
杨峰和伍筝住的是一套二室二厅的房子,位于市中心的一个小区内,环境相当舒适,尽管房租付得比市面普遍的房租价格贵了近一倍,但杨峰认为值得,这极大一部分的原因便是因为他的这位房东兼室友。倒不是因为她是美女的缘故,而是因为她实在是个非常值得称道的合租人,她只有唯一的一样迷糊,她总是记不住他的名字,总是用他的姓唤他,除此之外,优点多不胜数:她总是将房间收拾得窗明几净,有时还会在自己晚餐时连带做一份早餐给他,冰箱里也总是放着各类吃食饮料,他可以任意取用而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他下班回来的晚餐也是她一手包办,食材总是精致而考究,手艺绝佳,他只需负责饭后洗涤用具即可,贵出来的房租折算成这些福利实在是相当合算。更有一项福利是他所喜欢的,便是伍筝的口述故事。这个有些类似于童话的故事,由她那清沏淡静的声音来讲述显得特别地有吸引力。
猎手林在冬天快结束时走进森林向东边出发,花了一天的时间他到了那里,并且轻易地找到了那棵松树,那棵松树果然很显眼,只有几百丈那么高,粗得需要七八十个人合力来抱,它站在其它的树木之中就像是一个巨人站在侏儒堆里。他记得老榕树的话,知道这松树是会保护那只夜莺的,于是装作迷路不辨方向的样子在附近徘徊,直到夜晚降临,森林进入沉睡。他的运气实在不坏,在入春前一天的晚上,天空下起了暴雨,按照老榕树所教他的,他成功地带回了那只夜莺。开春的那一晚猎手林回到了村子,他和舞者舞一起手牵着手在桃树下等待第一缕曙光的到来。舞者舞对猎手林说,马上,我们的第一个誓言就要实现了,当第一朵桃花开的时候,我要嫁你的。舞又指指星空,说:林,你要记得哦,只要星星还在,我的爱就不会变。舞说我们的第二个誓言:除非天上的星星全都坠落,否则我们永远都会相亲相爱,这一定也会实现的,对不对?林没有回答她,因为有歌声在这时响了起来,阳光已经浅浅照进了星空里。
那是多么美妙的歌声啊,一瞬间世界都屏声静气地聆听起来。好像可以吸引阳光般,一道道的光线扑簌簌射进他们的视线。连天上的星星好似都被歌声吸引了,有一颗星星倏地从天幕上坠落而下,接着,又一颗,再一颗,一颗颗,无数的星星从渐白的天幕上划落,拖着长长的辉煌银白的光,辉映着道道阳光似流萤般投向大地。大地也似为歌声所动,在歌声里慢慢从冬眠中苏醒过来,在道道阳光和线线流星光芒的照射下,草皮像换装般剥脱灰败的颜色,丝丝嫩绿充血似地在脉络里游走起来,蔓延、渲染,几个招展下变色成为青嫩肢身;更有新的草叶顶破泥土探出头来,张着青嫩的叶片和着晨风扭动着细嫩的身姿轻舞,大地在几个眨眼间便被换上了清新的绿肤。花儿自青嫩中如同抽穗般颤颠颠崭露出花苞,下一秒,再一个轻颤,一瓣瓣花瓣似绢绸铺展开来,煞那姹紫嫣红。他怎么能控制得住自己的视线呢?那是那么那么动听悦耳的歌声啊……林彻底忘记了老榕树的警告,他甚至已经想不起老榕树,想不起舞,也想不起自己,他慢慢扭转头,向那无比美妙的歌声来源处望去……
那只无比美妙的夜莺就停在那株桃树的树枝上,一边抖擞着羽毛一边轻柔地歌唱。它的羽毛是那么漂亮,绒白的底色上流溢着七彩的光,红橙黄绿青蓝紫,一样也不少,每一道光芒都眩目迷离,像拣尽了天下所有的光鲜亮丽。和传说中一样,它的眼睛特别地幽黑,就像是此刻那正一层层黯淡下去的黑色天穹将所有的精华都赠给了它那二粒细小的宝石一般。它的喙和爪是赤色的,像在桃树上绽开了火花。哦,桃树本身也绽开了花,在它的歌声里,一脉脉地抽出了娇嫩的芽,再从芽间一朵朵绽开了妖娆粉红的桃花,但这花间极致的妖娆却仅仅只配做它的背景,抵不过它的任一根羽翅风华。它在那枝桠上歌唱,花儿在它的背景画面上陆陆续续、争先恐后、密集云涌地绽开,全是一番献媚讨好的俗气,唯有它是那么清高脱俗,一声清啼,它扑翅腾进了空中。天空此刻已变得蔚蓝,朵朵白云高空挂起,那一道炫丽的身姿将天空的宁静打碎于无形,它扑飞往森林的东边而去……
夜莺的身影早已消失,歌声早已在空中消散,但整个世界尤还在沉寂,没有一丝的声音,没有其它的鸟语,没有闻花而来的蜂鸣就好似花儿已忘却了吐香,沉寂、沉寂,这是一场在直面过绝美之后万物的震惊。
伍筝说到这里停住,捏着手里的筷怔怔出神,仿似也跌进了那一场静寂,那一场震惊。
“那么林这时变成树了?”杨峰也是听得怔住,因故事的中断而清醒。
“不,没有。”伍筝回过神来,“他没有变成树,只是,就如同那些树说的,他见了那只鸟,一定会爱上它。他爱上了那只夜莺。”她持筷继续吃起剩下的食物。
杨峰听得又是一怔,心里莫名间涌上一种辨不清明的感觉:“爱上一只鸟?”
“是的。你不会明白他对鸟的爱情就如同他曾经不明白森林里那些树对那只夜莺的感情。那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鸟,它本身就是一只容易让人迷醉的鸟。”她说。
林爱上了那只夜莺,他简直就不敢相信这就是前一晚他从松树根那里找到的那只披着与那干枯晦涩的松树皮颜色一致的羽毛的鸟,真正的差若云泥。在看到它的本来面目那一眼起,他彻底沉迷。而舞,她最终仍是没能跳她的舞给林看,谁能在那样的歌声里还能想起来要跳舞呢?桃花开了,但林已不再记得了桃花与自己有什么关系,现在在他心里只有了那只夜莺,他相信总有办法再找到那只夜莺的,因为他是那么爱它,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再找到那只夜莺,然后和它在一起。在晨光里,林的身影毅然绝然地没进了森林里,他不再是猎手林,他心中只有寻找。舞也不再是舞者了,没有林在看的舞蹈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舞伤心欲绝,但她对换穿裤子的情谊仍旧还有信心,于是她整理好行囊,出发去森林找林。
饭毕伍筝回房,杨峰则在厨房内清洗用具。可以看得出伍筝很喜欢绿色的厨具,杯盘碗盏无一不是淡绿的底色,清澈的水由银色的水龙头里汩汩向外流出,冲刷在用具上溅起一串串晶莹的水珠,水珠在空中回旋,粒粒倒映着一片如开春新吐露的嫩芽般的嫩绿,恍然间,他觉得这像是滴滴泪珠,滚圆冰凉,是谁的泪珠呢?
“舞会去找林,可见是个执着的孩子,现在这种社会执着的人不多了。”
“所谓的执着,不过是因为年轻,因为年轻,所以不懂得失败和放弃。”伍筝这样说着,眼睛和语气一样冷淡。
浑圆的水珠在他手边不断溅起,像流之不尽的泪滴。
夏的气味一日日浓重起来,一日赛一日地干燥炽热,一日赛一日地滚烫沉郁,但房间内的空气却是清新怡人的,似有清泉在空中柔柔地流,每天杨峰回到房里,感觉就像是躲进了一片浓密的绿荫,清泉流淌间,夏至近了。餐桌上的故事每日在继续,有一个叫舞的女孩子在故事里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遇见不同的故事。守林人舞在河流边遇到了一只漂亮的白鹭;流浪者舞在某个村落的边缘救了一只被村民追打的丑驴;画手舞看到了风妖在悬崖上的舞蹈;哲人舞在森林里认识了一棵会说话的樟树;疯子舞得到一个年青的村长的爱情,村长对疯子舞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好,我叫峥,铁骨峥峥的峥。每一个舞却总是在寻找,她的寻找与她的遇见总是无关。守林人舞寻找一个悲伤的钓翁;流浪者舞寻找一个落魄的诗人;画手舞寻找一棵不复存在大树;疯子舞寻找一只会说人话的夜莺。舞总在寻找,坚定地、持续地、忧伤地寻找,就仿佛她的生命只剩下寻找,就仿佛寻找便是她的生命,她只在乎寻找,那只白鹭、那只丑驴、那个风妖、那棵樟树、那个叫峥的村长,对她来说,就像寻找的路上路过的风景,画手舞将它们画进了画里,但记不到心里,她画它们,只是为了记住自己曾经到那一处风景,而非那风景曾有多么令人心动地美丽。每个故事的结局都忧伤而绝望。白鹭跟在守林人舞身后不肯离去,即使守林人回到那片没有湖泊的树林,它依旧固执地相随不肯回头,哪怕它因没有食物而奄奄一息,它最终饿死在守林人舞的怀里,守林人带它回到湖泊,但它却无法再进食,死前它舔着她的泪水,眼里一片悲悯。而那只丑驴,自从流浪者舞从一帮顽童的手里救下它后它便跟着流浪者一起旅行,也许是因为守林人舞与白鹭的故事的关系,流浪者舞对它份外地怜惜,它对流浪者舞也份外地亲近,甚至放弃了回归野驴群,但最后它却把自己卖给了一个磨房主人,以求换得一袋金子供流浪者舞去某个流浪诗人所在的大城市,流浪者舞对此毫无所知,相信了丑驴找到归宿的谎话,接受了磨房主人的金子开心地往那个大城市出发。画手舞在悬崖上舞蹈,接着跳下了悬崖,然而有一只风妖救了她,风妖原本是驾着风路过那个县崖,却因画手舞的舞蹈而停驻,那本是画手舞的生命里第一支被陌生人看到的舞蹈,画手舞在离开那个悬崖的时候送了风妖一幅画,一幅风妖驾风飞驶的彩画,这是画手舞生命里的最后一幅画,她与风妖友好地道别,但她不知道的是风妖此后再没离开那个悬崖,它在悬崖上一遍遍地跳起画手舞跳过的那支舞蹈,站在悬崖边上的人们是看不见透明的风妖的舞蹈的,但若是发现衣袂发丝在翻飞,那一定是风妖舞蹈时带动了风的缘故,悬崖边上,何时曾停止过风吹呢?疯子舞在四处打听一只会说人话的夜莺,人们都说这疯子实在疯得厉害,但那个叫峥的年轻村长却爱上了她,他丝毫不介怀她的污脏,将她回家,给她吃最美味的东西,给她穿最柔软的衣服,并给她讲许多许多美妙的故事,在他的照顾下疯子舞的脸上终于出现了明丽的笑容,她的眼睛终于有了焦距,然而这个年青人走进了她的世界却也在同时走进了一片绝望之中,他从心爱的人口中得知她已有了心爱的人,那个男人叫林,疯子舞说:我要找那只会说人话的夜莺,只要找到它,我就可以找到林。她这样说的时候,眼底涌动着一种动人的光彩,她在这光彩中焕发出一种不可逼视的美丽。
“为什么每一个故事都这么忧伤呢?”杨峰不胜唏嘘。
“那你觉得故事应该是什么样的?”伍筝问,不紧不慢地往嘴送着面包。
他一怔。这些日子以来他只是听故事,然而却从未曾站在故事里主角的立场去想过这个故事或是这几个故事的发展,此刻她这样问,顿时将他问得怔住。
“也许……”他嚅嚅地说,“也许她可以把那只白鹭赶走,那样白鹭就不会死;她可以救了那只驴后不要对它那么好,那样那只驴就不会因为舍不得她而不肯回野驴群。还有风妖,她完全可以邀请他一起上路,这样她也许就不会碰上那个叫做铁骨峥峥的村长,那个村长也就不会知道什么叫绝望了。” 她唇角翘起:“当一个人的心思全摆在另一个人的身上的时候,你认为她还剩下多少心思分给其他的其实全不相干的事?”
“人都是一样的。”她说,“白鹭啊,丑驴啊,风妖啊,叫峥的村长啊,他们对舞来说都只是陌生人而已,不过就是流过的风景,舞不会注意到他们就像林不会想起舞一样,人从来只会在意自己关心的事情。”
杨峰无力反驳,她说得对,若他站在舞的位置,也许他的故事结局会更糟糕。“然而那个村长总是不同的吧?”他想了想,又说,“他毕竟是一个真实在她身边的人,而且把他的感情表达得那么明白,这对舞来说是第一次面对这么直接的感情吧?这样就不会是风景,而是确确实实存在的生活了。”
她撕面包的手顿了一下,叹一口气。“是的,是不同的。”
叫做峥的年青人和舞一起踏上了寻找之路。舞并不是不知道峥的情义,峥在她的心里也并不能说是完全没有一点点份量,能有这么一个人,这么地在乎自己对自己好,她不是石头,做不到视若无睹,只是她心中始终有那么份执着和信念,哪怕峥对她再好,她也始终在继续着寻找的动作,寻找的姿态,于她,像成了一种习惯,更像已成了她的生命。其实很多时候,连她自己也迷惘,当执着变成了一种习惯,那么所执着的事情是否仍保有当初的意义和动机。不过,她的寻找终于到了头,在峥的帮助下,她终于找到了林。
“现在你可以想到峥对舞来说有什么不同了吗?”伍筝问杨峰。
“我想起一首老歌,歌名叫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爱我的人对我痴心不悔,我却为我爱的人,流泪满心伤悲。
这天回家——不知不觉间,杨峰已经开始习惯于叫这个合租的二居室为家了——杨峰发现家里和往常有些不同,餐桌上没有准备好的食物,厨房里也不见伍筝的身影,平日里,这时候的伍筝应该是正在餐桌边喝牛奶吃面包和煎蛋的。他正迟疑着,伍筝从她的房间里走了出来。他第一次看到她身上出现有色彩,她穿着一件淡绿的套裙,脸上抹着淡淡的脂粉,眼睑上扫了层浅绿眼影,朱唇轻点,手里提着一只米白色的坤包,脚上趿着米白色高跟凉鞋。
“你回来啦?”她说,“我没有准备你的晚餐。不过,你愿意陪我出席一个饭局吗?”她浅浅地对他露出个笑颜。
这样打扮后的她,更添一分娇丽妩媚,浅笑亦醉人。
根本不是什么饭局。来宾签到处贴着斗大的的红喜字,一对碧人男的穿西装打领结女的着洁白婚纱立在那里屈身行礼,这明明就是结婚酒宴!杨峰有点迷糊了。接下来,就见伍筝朝新娘子偎了过去,扯着灿若朝阳的甜笑向新郎新娘讨糖,她语音酥糯,若稚儿般撒娇。他曾说过伍筝是个猫样的女子,但他所知道的这个女子,从来都是冷陌素淡,如猫般优雅也如猫般独立,可此时的她,举动亲昵讨巧,全然一副刚满月的小猫咪爱娇模样,杨峰觉得心脏有些负荷不过来了……
“这位是?”新娘子注意到他的存在,同他有礼地招呼,复又扭头问那个只管顾往嘴里塞糖的人,“是你的男朋友吗?”
伍筝看了他一眼。
“是啊,”她口里含糖,似孩子般口齿不清地说,“怎么样,很帅吧,现在是不是后悔嫁这么早啦?”
新朗显然也是相熟的,伸指就是一记弹额:“你这是来参加婚礼还是来拆台的?”他笑骂。
“当然是来白吃白喝的!怕一个吃不穷你所以再捎带一个啊!”伍筝拌出一个鬼脸,“放心,我又不是来抢亲,你用不着实行武力镇压吧!”嘻嘻哈哈地,她拖着他进入会场。一离开门口那对新人的视力范围,她重又变成他所认识的那种白猫模样。他在心里感叹,女人果然是天生的演员。
酒宴是自助餐式的,他们选在一个相对安静独立的角落里用餐。他略有些惶惶,一是因为莫名地出席了人家的酒宴,一是因为面前的人此番变脸表演。
“怎么了?不习惯这种气氛吗?”她查觉到他的不安,轻声询问。
“还好。”他说,朝她笑了笑。
她回以一笑,偏头往入口处望去,一对新人的身影在那方向隐约可辨。“想不想听那只夜莺的故事呢?”她问。
有关夜莺的故事,这原是风妖告诉画手舞的,风妖曾到过许多地方,听说过许多古旧的故事,夜莺的事情就是他从一棵几千岁的榕树那里听说来的。那只会说话的夜莺在几千年前其实是个歌女,有着一幅动听的歌喉和美丽的容貌,性格也非常地温和体贴,她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名声一传十十传百,后来连远在京城的皇帝也知道了她,特地派了锦车接她进宫做宫里一个专负责给皇帝唱歌的差事,并承诺差满三年之后将赐予她良田百顷凌绸百匹让她回乡和爱人完婚。美丽的歌女就这样抱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告别了家乡已定下婚约的爱人去了皇宫,两人约定三年之后他将在他们定情的那棵树下迎接她的归来。然而三年之后皇帝却变了卦,皇帝希望歌女可以做他的妃子,不肯依照三年前许下的诺言放她回乡,而歌女始终想着家里的爱人,坚决不肯下嫁,皇帝一怒之下便把她关在一个高高的阁楼里。歌女每天都望着阁楼窗外的天空以泪洗面,哭得嗓子也哑了。一百天后,皇帝来到阁楼看她,却是见到她从阁楼窗口一跃而下的一幕,歌女在下坠时唱起了歌,美妙的歌声让隆冬之中的皇都于一瞬间百花齐放。皇帝追悔不已,却奈何佳人却已化为了一缕芳魂,只是皇帝始终不甘心,他派人找来法力高深的术士做法收敛歌女的亡灵,也不知是阴差阳错还是天意使然,重新凝聚起来的亡灵化身成为一只冥鸟,向着歌女家乡的方向直直冲而去。可是,当歌女化成的冥鸟飞回村落的时候,歌女的爱人却因得到了歌女身亡的消息而在他们定情的那棵树下悬颈自尽了。歌女不愿相信爱人的死去,不停地用嘴喙和脚爪抓咬爱人的尸体,鲜血染红了它的嘴喙脚爪,但爱人却动也不动,不再有一丝反应。歌女最终绝望,俯在爱人的颈旁不停地悲泣,泪水在爱人的面容上不停地流淌着。冥鸟本是亡灵的聚合,冥鸟流出的眼泪实际上就是亡灵本身的灵力,歌女一直在哭着,术士们凝聚起她亡灵的符咒力量也顺着她的泪珠流出了一部分到已死男人的脸上,男人的亡灵本不愿离去,一直聚集在那棵定情树下守着等歌女回来的承诺,于是结合了术士符咒的力量男人的亡灵开始聚集。冥鸟却再也不能看见爱人的样子了,太多的灵力从她眼睛里流出,她已经变成一只瞎了眼的冥鸟。她靠气息感觉到了爱人的存在,男人的亡灵捧起这只瞎了眼的冥鸟,悲伤地流出了血泪,他说:你终于回来了呀!可是你怎么会变成鸟的样子呢?不过没有关系,如果你变成鸟,那么我就变成让你飞累了可以停脚的地方。就这样,男人在那个隆冬里变成了一株雪松。男人眼里流出的血泪滴在冥鸟的身上,使冥鸟的身体发生了变化,它变成了一只夜莺,拥有了一身世界上最华丽的羽毛,它的嘴喙和爪因为染上了男人的血而变成红色,它的眼睛因为失掉了光明而只剩下黑暗。
“知道吗,林爱上的那只美丽的夜莺,它的羽毛美丽是因为爱人灵魂的血泪,它的眼睛幽黑是因为了爱人失去了光明,它齿爪火红其实那是一种血红。知道吗,那鸟儿唱歌,只是在歌唱它得到爱人的喜悦,它不能够长时间离开松树,是因为它再也不能忍受离开爱人。知道吗,林爱上的是别人用血和生命得来的爱情结局。知道吗,为什么那只鸟一遇到下雨羽毛就会变成和松树一样的颜色?因为羽毛上的色彩只是爱情的外形,无论如何五光十色灿烂夺目,实质上只是爱人的模样,哪怕它只是一棵表皮老皱的松树。知道吗,林永远都不可能得到那只夜莺的,他真蠢,寄望那种得不到的东西。”她一连说了好几个知道吗,望着新朗新娘的方向,笑容灿烂,眼中晶莹。
“不过舞更蠢,”她扭回头,朝杨峰笑笑,“她什么都不管不顾只知道找林,伤害了那么多值得她关心的人。”
“这不是蠢,”他看着此时的她,有一种疼隐隐地在某处泛着,“林也好舞也好,只是因为爱情。爱情本来就是一件盲目的事。”
“是的,很盲目。”她点头,“就像那个皇帝,其实他所做一切的也都是因为爱上了歌女,先是以一国之君的身份失信于民,又大动国本地请来术士收敛歌女的亡灵,最后因为歌女的离去,他万念俱灰,知道从此再没有可能和歌女在一起,他甚至请术士把他自己也变成了一棵树,只是希望有朝一日,他也有机会让她在累了的时候歇歇脚,希望可以懂得树的语言,从别的树木那里知道他们的消息。”
“猜猜看,”她吊高了嘴角,“猜猜看这个皇帝变成了一棵什么树?”她吊高的嘴角显得她此时的表情非常奇特,混合了嘲弄、同情,还有几丝迁怒。
他就在她这种表情之下回忆起她说过的故事。“榕树?”他恍悟,“是那棵告诉林怎么捉夜莺的老榕树?”
“也是告诉风妖有关夜莺的故事的树。”她说,“他的生命最后终结在林手里,因为林需要钱去大城市,只有大城市才能够建出足够够着千年松树枝桠的梯子,而且建造也得要钱,所以这棵榕树让林把它伐倒换钱。画手舞寻找的就是这个林曾经的好朋友,但她找到的只有一桩大树桩,林在上面按照它的希望刻下了那只夜莺的样子。舞再没有任何办法打听林的消息,绝望得跑去跳崖,不过风妖救了她。看,世间的事情果然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吧!”
新娘这里端来了分好的结婚蛋糕,伍筝站起身道谢道贺,脸上依旧是一派孩子般的天真明丽。“这蛋糕好好吃,我要去多打包几块回家!”她对新娘撒着娇,新娘子笑着应允,对杨峰欠了欠身携着她的手朝厅后走去。剩下杨峰一个在位上回味刚刚谈及的故事。到现在,这个故事已经不再像童话,而且,为什么他总会觉得这个故事里抹满了谁的眼泪?
身后传来窃窃私语,起先他不以为意,但当几句话经过他的耳朵里时他猛然一震。
“新娘子倒也真傻,放着金龟婿不要嫁穷小子。”“听说人家富家少爷喜欢这个新娘喜欢得不得了,只差没把心肝掏出来了!”“他们能在一起倒真不容易,听说差一点就死人了,当时那血流得啊,到处到是……”
……
“知道吗,林爱上的是别人用血和生命得来的爱情结局。”
……
“想什么呢?”伍筝提着一个打包的盒子坐了回来。
“没什么。”他说。然后问:“这个故事你是在哪儿看来的?”
“一本闲书上。”伍筝耸耸肩,不愿多谈的样子。
舞终于在峥的帮助下找到了那只夜莺,并在夜莺的帮助下成功地找到了林。找到林的那天,峥独自走了,什么话都没说,只给舞留下一个萧瑟的背影。
舞终于找到林,可以像以前那样面对面地说话。她说:“我们约好了的,开出第一朵桃花的时候,你要娶我的!”
“但你不是没有跳舞吗?”
“我们约好了的,我们要永远在一起,除非天上的星星都坠落的!”
“但是那天,星星不是像下雨一样掉下来了吗?”
林说,傻孩子,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东西会是永恒的。
不管是什么,都无法永恒,无论功名、权贵、荣耀、生命,以及,爱情。
不是她傻,但舞只知道,他不要她。他说这个世界没有永恒。
若没有永恒,那么夜莺和松树在追寻什么?那老榕树在追寻什么?那她又在追寻什么?
只是他不要她,只是这样。
所有的追寻,只是一场空。
而所有的伤害,都是切切实实的痛。白鹭、丑驴、风妖、还有,那个说“你好,我是峥,铁骨峥峥的峥”的男人。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有关于舞和林这个从立夏开始在讲的故事终于算是讲完了。虽然,故事后面应当还会有很多的故事,但伍筝已经没有办法再讲下去,十三日的时候,她因中暑而住进医院,预计须一周后出院。
“因为中暑而住院的,我算不算古往今来第一人?”她在病房打趣地问,住的正是杨峰所在的医院。
“不止有中暑,还有晒伤。”他皱起眉,“既然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为什么还跑去天台跳绳?而且还顶着太阳一跳就一下午,你是想自杀吗?”
“原来这样也可以死人吗?”她淡淡地笑,“我只是觉得自己有太久没运动了,好像就快要死掉,所以突然很想知道流汗的滋味。”
如果会心痛一个女人,是否代表已开始在爱她?
他接过她的钥匙,去她的房间取她的手提电脑。直到这时他才知道原来她是个自由撰稿人,靠码字生活。
她的房间空偌偌的,台面上就一台电脑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写字台前的书桌上立着个简易书架,夹放的全是一些本子。抽出第一本,是相册,相片看上去是她十五六岁时拍的,脸上稚气尚重,但清纯明媚,眼角眉梢都是单纯的快乐,笑容像盛开的雏菊一样柔软娇嫩。她的身边常出现同一个男孩子,似乎比她大上几岁,有着黑黑的皮肤,咧一口白牙笑得很阳光。抽出第二本,仍旧是相册,年纪显得更小些,大概十二三岁,还是那个男孩子,照片里二人最常做的动作便是牵手微笑。第三本,更小些了;第四本,应该是小学的时候;第五本,居然是婴儿照片,二个小屁孩子穿了同一款衣服在一起摸爬滚打相亲相爱。这些照片他一张张地看过去,像是经历了一次她的成长,在照片里,他深刻明白了什么叫做“换穿一条裤子的关系”。第六个本子格外地厚,翻开,不再是相册,似乎是一本日记,但他的眼睛再也无法从上面离开,因为扉页上写着:
我曾指着漫天的星斗对他说,只要星星还在,我的爱便仍旧还在。我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直到星星都坠落的那天。
他当时只是淡淡地笑了笑,他说,傻丫头,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东西回是永恒的。
不管是什么,都无法永恒,无论功名、权贵、荣耀、生命,以及,爱情。
我记得,他不要我。他说这个世界没有永恒。
原来,这就是林和舞的故事。
“我喜欢阳阳哥哥,等长大后,筝筝要嫁给他!”
“阳阳哥哥喜欢了萤姐姐,他明明答应筝筝今天要来看演出的,可是他却陪萤姐姐唱卡拉OK去了,如果阳阳哥哥不要筝筝了,那筝筝该怎么办?都是尹哥哥不好,他自己喜欢萤姐姐就好了,为什么还要带阳阳哥哥去找她!筝筝才不希罕萤姐姐来补课,筝筝的成绩已经很好了!就是他才让阳阳哥哥不喜欢我了的!我讨厌尹哥哥!”
“为什么筝筝要比阳阳哥哥小呢,还要三年筝筝才可以到他现在的学校去,希望他会等筝筝。”
“为什么会这样?小路子昨天还跟我在一起,他昨天还对我说我的眼泪又苦又咸,鱼在里面一定活不了,为什么他一下子就没了?人的生命是这么脆弱的吗?如果再有机会,我一定对他很好很好,我再也不会叫他别烦我,再也不叫他滚蛋了,小路子一定是我害死的……”
“今天班上来了一个转学生,老师让她做我的同桌,同学们都不喜欢他,但我决定我一定要对他好。”
“终于和阳阳哥哥萤姐姐到一个学校啦!我真开心,今天萤姐姐还把小逸哥哥介绍给我认识,小逸哥哥真漂亮,比阳阳哥哥还要漂亮,不过,筝筝还是喜欢阳阳哥哥。”
“我知道,阳阳哥哥不会喜欢我了,原来失恋的痛苦就是这样的吗?磊也是这样在痛着的吗?对不起,对不起,难怪他说,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我也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啊。”
更让杨峰心疼的,是她后面的日记,她说“我不知道,当一个人爱了另一个人,到底可以为那人做到什么程度。”
为了帮她的“阳阳哥哥”追求“萤姐姐”,她做出已经释怀的样子,帮他布置一个又一个的浪漫给别的女人,帮他制造一个又一个的机会,她说“我应该要多笑,因为,若没了灿烂的笑,阳光太寂寞。可是,我好累”。她真的累了,从此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再也不出去,害怕离开了房子又要扮成一个乖巧甜美的女孩,而事实上,她早已不是个孩子。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房间里每时都窗明几净,为什么她总一副慵懒的样子。他想起她总是记不住他的名字,每每都用他的姓来叫他,也许,她叫的是单字“阳”吧,她的喜欢,她埋得那么那么地不露痕迹。他也最终明白了她在那场婚礼上的不同,那场婚礼,原是“萤姐姐”和她大学恋人的婚礼,新郎不是“阳阳哥哥”。也许,这也是她会中暑和晒伤的原因吧。最后一篇日记,她写:传说中有一种望夫石,是不是真会有一种守候能把人等待成石头?
这是个怎样的女子?她的心里究竟承截了多少东西?
他花了一夜的时间看完书架上的那些日记,光是看,他已经痛到快要不能呼吸,他无法想像,当她身处在那些事情里的时候,她是如何地挺了一张让阳光不会寂寞的灿烂笑颜而在心里哭泣,她是一个这么这么让人心疼的好女人……
她让人心疼到,每一闭上眼,都会想起她的那句话:我不知道,当一个人爱了另一个人,到底可以为那人做到什么程度。
六月十四日晨,杨峰回到她的病房,他把她的笔记本电脑递给她,她仍旧是那一脸的恬静,淡淡地道了一个谢字。他在她的床头挪不开脚步,低头看她,就在这张似乎什么都不在意的表情下面,掩藏着任何人都看不出来的深深痛苦。“怎么了?”看他半晌没有动作,她不禁有些奇怪,从笔记本中抬起头来。“没什么,”他说,“你想吃什么,我去买。”杨峰自己也没发觉,他这句话的语气异常地温柔着。她一怔,困惑地眨了眨眼:“哦,不用了,刚刚护士送过吃的给我了,谢谢。”杨峰对她温柔地笑了笑。她的表情更加困惑起来。
她垂头在键盘上敲了几个字,突然问:“我小时候可爱吧?”她抬起头来。
他一怔。
“你果然看了。”她皱紧眉。
这时门突然被人猛地推开。“筝,你没什么事吧!”那人像一阵风旋了进来,他皮肤黑黑的,牙齿很白,“你怎么在生日的时候把自己弄进医院了!”
“没事。”她望向来人露出笑容,“我这不是在练习浴火重生嘛!”
“你猪头啊你!”那人恶狠狠地瞪她一下。然后扭过头来看见杨峰,对着他的一身白大褂问:“医生,我朋友的情况严不严重?”
“林旭阳!你太过分了吧!在我的生日骂我猪头?”她居然把手里的笔记本朝他砸了过去。
“丫头,你这么大火气,”那个叫林旭阳接住迎面来的笔记来,皱起眉,“谁把你的火气惹大到会迁怒的地步了?”
再有一周就到夏至了,天干气燥,室外蝉音缭乱,声嘶力竭。
房间里又只剩下他们两个,林旭阳接住电脑后便借口离去,一副避难的模样。房门关上的那一瞬,眼泪自她眼中涔涔而下。
她说,我很傻是吧?是,他说。然后坐上床边,擦去她的泪。他说,故事的后来呢?那个舞和林的故事,还有后来吗?我想听后来的故事,昨天你没有机会跟我说。
后来。林对舞说世上没永恒,可他自己却抱着那份永恒死去。他在最后终于知道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分开夜莺和松树,于是他用匕首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他的鲜血从血管里汩汩地流出来,染红了一大片土地,那些土地后来一直都是红色的,怎么洗刷也都是红色的,因为,这是被情痛的血液碰触过的土地。林死后,就像老榕树当初说的,凡是捉过夜莺的人若是在听它唱歌时看到了它就会变成树,林的亡灵在那片红土上化身成为一棵树,是一棵梧桐。林用这种方式告诉夜莺:待凤来仪。
但夜莺并不是凤凰。夜莺只栖在那棵松树上。
至于峥,舞听一些过路的风妖告诉她,说他去了海的另一边,那边的人们都很喜欢峥,只是有的时候,他会看着大海的这边喃喃地说着什么,声音轻得连风也听不见。
而舞呢,她在林化身成的那棵梧桐树边生活了几年。后来在某年的夏至,天空漏下了天火,天火落在森林里使多树木都被点燃,眼看再这样燃烧下去很快就要烧光这大片的森林蔓延到森林边上的村落里去了,峥以前当过村长的那个村子、舞和林出身的那个村子都在森林边上。村里的长老们说这是天神发怒,必须献上生祭才能使天神息怒,于是人们抓来了很多动物,有白鹭,有驴子,还有其它的别的许多的动物要进行生祭。这时人们看到有个女人跳起了舞蹈,那人的舞多姿而美丽,每一个动作都像饱含了万物生命,那一场舞蹈美丽到连天火都忘记了燃烧。“那是舞者舞啊!”人们这样奔走相告。就是那个从十三岁起便已技压群伶却从不肯在人前跳舞的舞者,就是那个连世界上最自由的风妖也要为她的舞步驻足的舞者,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舞者……舞者舞踩起了舞步踏进了天火中,她的舞姿在火焰的包裹下熊熊烈烈,天地间万物都为之失色,只余下那一团张扬的火,那一场张扬的舞,那一场舞,似能吞天噬地般地狂烈而妖艳,这是夏至的火,最赤最热最纯粹的火,每一个看过那场舞蹈的人都将永远不会忘记那场似要掀翻这个世界的舞蹈。大火中突然腾空而起一只大鸟,它拥有一身赤红的华羽,垂着九翅耀目流苏,顶着七彩流霞翎羽,眼若晴空爪似流金,一展翅焰火喷薄,二拢翅焰火俯低,它仰天扭脖,在空中几个回转,附身间乌云迅速拢聚起来,天空似银河倾泄般下起了暴雨,火势立即熄灭下去。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其间一声清啼相伴,一棵须七八十人合力围抱的雪松轰然塌倒化为灰烬,扬灰中人们隐约间看到有一男一女两个身影牵着手腾空而起。那大鸟又是一下扑翅,雨势立歇,之后它一仰首,朝太阳的方向飞去,那一男一女两个身影也紧跟在它身后,很快天际便只剩下三个黑点在一轮明亮的太阳中愈来愈小,只依稀可辨一线流光在太阳中心闪烁溢彩。“凤凰!那是凤凰啊!”有老者高呼起来。凤凰是传说中的神鸟,拥有操纵重生之火和召唤雷雨的能力。“那刚刚的一男一女就是传说中的雪松和夜莺了?”人群中又响起惊呼声。原来传说,都是真的。
森林里所有的树都在这场天火中化为灰烬,但这是凤凰的重生之火,所以只要等到来年开春,当某个村落里那株桃树开出第一朵桃花的日子,所有的树木便会重又再生长,并且生长得比先前更为茂密。唯一没有在火中灰灭的只有一棵梧桐,它顶着泪珠形的叶片独立于一片余灰中。这一夜,星星似落雨般纷纷由天空坠落,拖着长长的尾巴,划破天幕。
“我们约好了的,开出第一朵桃花的时候,你要娶我的!”
“但你不是没有跳舞吗?”
“我们约好了的,我们要永远在一起,除非天上的星星都坠落的!”
“但是那天,星星不是像下雨一样掉下来了吗?”
一株梧桐立在布满了流星的天幕下,顶着泪珠形的叶片独立。
人们都说,凤凰只停在梧桐树上,但人们从来都没见过停了凤凰的梧桐。
伍筝说,凤凰去了太阳,太阳上四处都是重生之火,那里才是它可以停驻的地方,才是它的家。
杨峰说,夏至的那天你出院,我们一起回家好吗?
夏至未至,可这个海边城市的阳光却比他所见过的任何地方都要猛烈上许多,骄阳似火,在窗棂外燃烧。
回家翻出05年的那本杂志,有着当年特喜欢的一个故事,我觉得有必要把它分享出来。仅此来纪念已经逝去的青春。这也是“待凤来移”这个名字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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