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万科终于打开了跌停板,万科事件越来越热闹,已经超出了我原来的想象,看架势,这是要鱼死网破的样子。当然,其实我只能搬好板凳,看戏就好,因为我也没买万科的股票。
先来回顾一下万科事件的原委。前海姚振华在2级市场疯狂买入万科A股股票,直到变成了万科第一大股东。这时候,作为万科的管理层老大王石坐不住了,不知为何很不欢迎老姚,于是就停牌重组。老王停牌期间找到了深圳地铁,打算定增股票给它,让它成为第一大股东。然而,没想到的是,原来十几年的大股东华润不干了。于是三方乱做一团,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华润被认为是老姚的朋友。而老姚要罢免管理层,矛头直指王石。
本质上来说,这一场大戏主要是源于股权的争夺。前2天看到有人说《逻辑思维》里说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近两天又听有专家说大股东不是公司主人。这种言论真是属于不懂装懂,博个眼球就罢了。
1、大股东损害小股东权益?
大股东损害小股东的权益,这不知道从何说起,可能是因为大股东的决策让整个市场对万科的声誉和估值会有很大的影响。复牌后的2个跌停板就是最好的解释。可是,退一步讲,你的股权被稀释了,你是不是也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大股东也是维护自己的权益罢了,难道就你小股东可以维权?所以不存在谁损害了谁的权益,都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罢了,只是立场不一样,需求不一样。小股东希望股价稳定,大股东希望股权有保证。毋庸置疑,大股东比小股东有优势,毕竟投票权占大多数。
2、大股东不是公司的主人?
股份公司制度的根本就是股权所有,公司的所有人和管理者分离,公司的根本目的是为股东创造最大的价值。
有专家说,大股东不是公司的主人,这话有一半是对的。大股东的确不是公司全部的主人,但的的确确是公司最大的一个或几个主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则是公司的所有人。或许大股东并不能代表所有股东,但大股东是可以利用自己的股权份额代表自己行使权力。
万科事件谁对谁错,目前都无法评价,但是公司法制度和市场规则却是有标准的。王石或许是优秀的企业家但是没有股权,大股东姚振华和华润,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他们愿意,则无可厚非。毕竟有钱任性。
当然,可惜了万科这样一个优秀的企业因为这些事情而乌烟瘴气,但是市场规则的确是无法抗拒的。当年的上海家化同样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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