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尼斯第一定律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商学院教授本尼斯提出的一条定律。它是指计划的执行过程中经常有意外状况发生,千万不要以为计划制订好了便万事大吉,一个小小的意外都完全有可能使计划脱轨,并且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因此,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监控和反馈是极为重要的。
书名它给我们的启示是,凡事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要轻易做出轻率之举,否则的话,那些意外发生的事情往往会令人功亏一篑。
提到史蒂夫·凯斯,许多人会第一时间想到美国在线,想到他在公司经营中遵循的本尼斯第一定律--通过周全的考虑提前做出全局规划,进而成就不平凡的事业。
1958年,凯斯出生在夏威夷。儿时的他只不过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孩子,各方面均表现平平。成年后,他进入了美国北部的马萨诸塞州威廉斯学院学习政治学。在大学期间,他对广告和市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大学毕业后,他将市场销售定为自己的择业目标,并幸运地成为宝洁公司市场部的推销员。在保洁公司,凯斯发明了一种带吹风机的毛巾。不过,遗憾的是,这一极具技术魅力的产品的销售情况却并不理想。
凯斯由此认识到,市场上卖得最好的东西未必具有最好的技术,但一定是最简单、最具可操作性的;技术永远只是手段,而不是市场销售的终极目的。
1983年,凯斯到弗吉尼亚北部的控制视像公司Quantum上班后不足数周,公司就倒闭了。凯斯和两位同事合作,在原公司的基础上创办了一家小得可怜的公司,投身于网络世界,这家公司就是美国在线(America Online)。
硅谷高科技精英们对初出茅庐的凯斯嘲笑不已,讽刺美国在线的产品太缺少技术含量。不过,在凯斯看来,虽然美国有着难以计数的电脑公司,但这些公司大多注重技术研究与开发,或是电子销售,而对消费者研究不够。他经过研究后发现,网上聊天是网络用户们最喜欢做的事情,而在聊天过程中,他们最关心的是彼此间的交流是否畅通,而非学习高科技。
至此,凯斯的经营理念又发生了变化。他认识到,最好卖的东西必须是最简单的,然后,还要将其摆放在所有人都能看到的地方。随后,他在美国在线的运营开发方面付诸实践,并将其发挥到极致。当然,他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1991年,美国在线赶超两个竞争对手Prodigy和CompuServe,并获得了合作对象《纽约时报》及音乐电视台提供的充实而丰富的内容,很快脱颖而出,成了首屈一指的互联网公司,也成了极少数开始赢利的互联网公司之一。
1992年,美国在线公开上市。1994年,美国在线的用户数量达到了100万户。这一结果令那些曾对凯斯和美国在线大肆嘲讽的IT界头面人物大跌眼镜。随后,微软、美国电报电话、IBM等公司纷纷涉足互联网行业。
接下来,凯斯在处理了一系列危机后,成功地并购了几十家与互联网有关的小公司,这其中就包括CompuServe和Netscape(网景)。这一系列并购使得美国在线新涉足的电子商务业务获得了极大成功,使得千千万万的人首次体会到网上购物的新奇和刺激。1996年,美国在线还与美国第一合作推出了第一种网络信用卡-美国在线VISA卡。
到了1999年,美国在线已经发展成为拥有互联服务集团、互联资产集团、网景企业集团和美国在线国际集团等数家公司的巨型公司。在当时,美国在线是世界上规模最大、资本最雄厚、经营最成功的互联网企业,其股票市值高达1600亿美元,相当于IBM公司市值的两倍。
回顾凯斯的成功之路,他在一步一步完善自己的理论的同时,以本尼斯第一定律为原则,一步一步周全考虑,提前规划,采用面向消费者的简明策略,使美国在线迅速发展,从一家毫不起眼的互联网公司,一步步成为全球瞩目的媒体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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