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胖娃嘴里不说,但我看得出来她其实心里对我的“小资情调”相当的不屑。比如今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们——我、胖娃、福根、福芳四个人想要去曹氏公园长廊上“野炊”一把,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在我家又洗又择又涮的,还准备了一大把塑料袋和一次性的杯子筷子。
我下班回来一看,大喊:这哪行?这也太不讲情调了吧?提一大堆塑料袋子去野炊?亏你们想得出来!
他们你看我,我看你,各种撇嘴加挤眉弄眼。我不管,翻箱倒柜,野炊篮,保鲜盒,刀叉勺子,高脚杯甚至醒酒器,把熟食水果分门别类一一装进不同的盒子里,最后又去超市买了一个专用的大提盒。
走吧,我得意地冲着常常被我戏称为“泥腿子”的三个闺蜜说。
他们可能有时候是真的看不上我,嫌我事多,麻烦。但姐深以为,很多时候,他们还是喜欢和需要我的,因为正是“事妈”我让我们四个人频繁的欢会变得不那么平凡单调,变得那么的富有仪式感。
难道不是吗?我喜欢在每年初雪的日子邀他们一起吃火锅,围炉煮肉间,隔窗抬眉,雪舞翩跹。推杯换盏,只为邀迎首雪;一醉千愁,只因睹物感怀。因为一场雪,让一次醉酒变得理直气壮,气壮河山。
我执意要在他们生日的时候,为他们备一束怒放的鲜花,尽管福芳说了一百次“那玩意又贵又不实惠”。我希望他们的生命象章子怡老公唱的那样,是怒放的状态,我想用缤纷的花瓣去刺激他们日渐慵懒的灵魂,或者让幽雅的花香沁泽他们日渐粗糙的感官与思维,总之,我希望他们象花儿一样的美,生命,容颜,心灵,都是。
我逛超市的时候喜欢买漂亮的餐具,好看的酒杯,因为下雨天,姨妈日,胖娃喜欢来我家喝两杯。我一个滴酒不沾的人,家里却备有各色酒具,从醒酒器到高脚怀,今年还添了两个巨大无比的酿酒坛子。胖娃或者福芳来了,提着两个小菜,或者是“三不沾”的蹄子,配上我精美的盘子,亮晶晶的杯子,清酒就黄瓜,或者红酒配猪蹄,她们泄火我美颜,举杯相向,烛醉腮红,为我们的纸醉金迷套上追求品质的外衣。
我就是他们三个眼里嘴上的“臭花”(取意“爱臭美的狗尾巴花儿”),常常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期待情人节的礼物,生日的惊喜,纪念日的浪漫;喜欢逢年过节,早早地给饭桌铺上红白格子的台布,用心挑选漂亮精美的水果盘子,摆好每一个水果的样子;总是爱挑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发泄积压已久的悲伤,没条件去葬花不要紧,可以在家烧烧日记,剪剪头发,再不行索性就去逛街,去买好多好多又贵又难看又没用的衣物,还有熬夜煲剧,暴食暴饮,都是我经常用来折磨自己的仪式。
好吧,我就是个“仪式狂”,我就偏爱“仪式感”,我就靠它活着!那又怎么样呢?我认为,并且坚持认为,仪式感是对生活的重视,它能把一件单调普通的事变得超级不普通不一样,难道你不觉得《蒂凡尼的早餐》里,赫本身着小黑裙,优雅地吃着可颂的样子,不比赶班大姐边走边大口啃豆皮卷油条更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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