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每天上班都要走路五十分钟,途中正好经过一片花园,这条路线是我摸索好几次总结出来的。我特别喜欢这个公园,我喜欢这里的林荫大道,喜欢这里的茂树繁花,喜欢这里生生不息的人们。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各种我叫不出名字的树要么发芽、要么长出新叶、要么开出了粉色和黄色的小花。这里每天都是我最享受的时光,可今天我却一点都没有这个心思。我一路上都在担心土豆,谁不害怕被冷落,人是如此,猫也当然如此。
路上我一直在想,到底怎样能让土豆快乐,怎样能让语轩爸妈喜欢它,怎么能让大鹅和狗喜欢它。我想出了好几个办法:一、马上学会抓耗子,抓完了把死耗子放在门口,让他们看看,不信他们还能说出别的。二、帮助狗看家,先学狗叫,见到陌生人也吼几声,分担狗的工作量。三、把被关起来的大鹅放出来,不信它们不感恩戴德。
我又盘算了一会,这几个方案可行性好像都不强,弄不好还会起反作用。比如第一条,这看似最简单有效的,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获得语轩爸妈的好感。可是针对土豆的性格,马上就能学会捉老鼠不太现实。土豆一直是在城里长大的猫,压根就没学过捉老鼠,再说它本来就胆小,搞不好都得被老鼠欺负。第二条就更不现实了,猫怎么能学会狗叫,就算会学了,把狗的活给抢了,狗只能会更生气。第三条也不行,大鹅被关起来本来是防止它们乱跑的,这要是突然被放出来,跑的满园子都是,刚栽的菜苗全被它们践踏了,语轩爸妈不得气的半死。就算不知道是土豆干的,搞不好语轩也得背黑锅。
全是馊主意,鉴定完毕。看来,我还是做个倾听者更合适。可是信我还是要回的呀,该怎么写呢?是写给土豆还是写给语轩呢,或许应该写给语轩,让它经常陪土豆玩玩,多安慰一下土豆。可是语轩本来就喜欢土豆,他也会想办法,我和他说显得多余。头疼,不想了,等晚上回家和贝贝商量商量吧。
贝贝也没想好怎么写,她决定把这个艰巨任务交给我。好吧,还是我写吧。我提起笔,费了挺大的劲才憋出几个字:
“小土豆:
做自己就好,你是最棒的,加油!
———涛哥”
对,我就写了这么几个字。如果能给它带去哪怕一点点温暖,也就算是达到目的了。
此后的半个多月都没有收到土豆的来信,我有些担心,它会不会自暴自弃?这可不是我希望看到的。
幸好,土豆的回信终于还是到了,这封信让我看到了全新的土豆。信是这么写的:
“涛哥、贝贝: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认识了一个新伙伴。她叫白晶晶,是一只白色的小猫,年纪比我大了一两岁,是我在村子南边的小溪旁认识的。我们每天都会在那里玩耍一会,顺便尝试抓两条水里的鱼(当然都是她抓的)。我头一次吃到活鱼,哇,简直太美味了,比鱼肉罐头都好吃。我特别羡慕晶晶敏捷的身手,我也试着抓了几把,可是没有一次成功。说实话,当时我挺气恼,为什么晶晶很轻松就能抓到一条,而我费了很大的劲却一条都抓不到。我问晶晶有没有什么窍门,它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摇了摇头。
后来在一次聊天中,晶晶和我说,没有什么事能一蹴而就的,无论抓鱼还是抓老鼠都是一样。只有通过不断的尝试,才能最终掌握方法和技巧。她还说,一只猫要想生存,一定要有自己的看家本领,河里的鱼并不是经常有的,最终一定要学会捉老鼠。我当时还不同意她得观点,我说明明都有人给我们吃的,为什么还要捉老鼠。她说,捉老鼠就是猫的使命,只有学会了这个才能受人尊重,才能够让生活更加充实有乐趣。
后来我自己躺在房顶思考,晶晶说的好像也有道理。语轩爸妈不喜欢我,就是因为我不会捉耗子。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我明明很自由,却又感觉无尽空虚,原来也是因为这个。原来抓耗子不但能让我受人尊重,也能让我活的更充实。
以后我就把捉老鼠当成我的猫生理想了。语轩知道我的想法后,还给我缝了一个圆口袋,让我每天拿它当老鼠练习。我把它叼到了柴火垛的后面,每天都偷偷的练习,相信早晚我都能练成的。
先写到这啦,我要去练习了,等我的好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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