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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涌之死,谁之过?

李涌之死,谁之过?

作者: 秋水__ | 来源:发表于2021-10-06 00:42 被阅读0次

    太不幸了!

    当我们还沉浸在欢庆国庆的喜悦中的时候,青岛高速交警李涌,在对涉嫌酒驾人员的执法过程中,不幸英勇牺牲,时年55岁。

    从目前发布的消息看,10月3日凌晨一点多,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和辅警张成功正驾驶警车,在沈海高速公路上巡逻。当他们巡逻至沈海高速公路上行675公里+122米处,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违法停放在应急车道内,遂停车表明身份,上前进行盘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准备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驾驶人拒不配合,从护栏空隙穿越至护栏外侧,扒住桥面,致半身悬空,随时可能坠落。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准备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驾驶人拒不配合,从护栏空隙穿越至护栏外侧,扒住桥面,致半身悬空,随时可能坠落。

    执法瞬间变成了施救!李涌常年在此处巡逻,知道该处为涵洞桥,一旦坠落,将造成严重伤害。

    为保护驾驶人的人身安全,李涌不顾个人安危,上身探出护栏,一把抓住驾驶人,往上拖拽,同时大喊:“快回来!”

    “拽不住了,快!快!”

    辅警张成功立即冲上来,配合李涌紧紧扣住驾驶人的手腕,驾驶人因此脱离了险境,李涌却因为驾驶人极力挣脱失去了重心,从护栏边翻落,不幸跌落到护栏外涵洞桥下排水沟处,头部着地。

    1时45分许,120急救车到达事发现场,医护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李涌已无生命体征,迅速将李涌送往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泊里院区,经抢救无效,李涌壮烈牺牲。

    通常来说,从高速公路两侧平缓地带翻跨护栏摔倒,不会有危险情况。但双方是在“立交桥护栏处”进行肢体接触,李涌是在遭到对方强烈地反抗之后,才跌下护栏的,情况就全然不同了!

    今晚,我在浏览网页时无意中看到这则消息,心情一时变得很沉重。

    李涌之死,究竟谁之过?

    酒驾入刑icon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生死一线间”……

    这样的宣传也早已深入人心,可是,总有试法者,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害人害己。

    近年来,因酒驾引发的事故依然层出不穷,尤其是在这样的节假日期间,举国同庆、万家团圆之时,不少人依然抱着侥幸心理,知法犯法。

    很多人甚至在心里埋怨交警“多事”,殊不知,如果他们未及时拦住那些酒驾者,又将会引发多少悲剧?

    试想一下,交警也是人啊,难道他们不想和家人团圆?难道他们不想节假日休息吗?难道他们喜欢做这种吃苦不讨好的差事吗?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他的家人该是多么悲痛啊!!又有谁能体会这种痛苦?!

    “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

    我突然想起鲁讯先生的这段话,心里感到很不安。想起自己以前每次骑摩托车外出的时候,经常会忘记戴头盔,有一次被交警抓到,罚了二十块钱,这才记住戴头盔了。

    事后,我和夫君聊起交警开罚单的事情,我说被罚了二十块钱,买了两个新头盔又花了几十块钱,感觉有点心疼,要是没被抓到就好了。

    他说,“这么热的天,你以为别人容易吗?还不是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

    他的话,让我突然感到很羞愧。事实上,罚款也好,扣分也罢,亦或是吊销驾驶证,这些令我们很不愉快的惩罚手段,都是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的。也正是因为这些举措,我们才无数次和死神擦身而过,只是我们还没有意识到罢了。

    今晚写下这篇文,我只是想让你知道,生命是可贵的,也是短暂的,但如果以牺牲别人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回自己的生命,换取经验教训,那真是太无耻了!

    愿我们都要努力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珍爱自己和家人,也要珍爱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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