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在别人眼里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你看婷,这次又是年级前三!”
“是啊,人家的作文差两分就能满分!哪像我们家这个······”
如今回想起来,当时这些家长们脸上的表情已经记不得了,唯独刺目的阳光停留在眼里,好像每一个家长会都是开在这种令人眩晕的上午,都有一轮不能直视的太阳。
按照故事发展惯例,这样的我并不会受到同学们的欢迎,可不凑巧的是我一直人气很高。
在班级上评选榜样人物,我每每都是得票最高的,男生叫我姐,女生下课隔壁班的都等着我上厕所。最好的证明:义务教育连九年都是班长,高中三年班委。
So, 我怎么做到万人迷呢?
因为沉默是金,因为左右逢源,因为长袖善舞。
好吧,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长袖善舞过了,但差不多那意思。从小到大, 我都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关于自己的事几乎不提。
因为我从来都觉得,一说话就会暴露一个人的愚蠢与浅薄,特别是当他们没有读过多少书时。就像现在,我在向你暴露我的自大。
这样的“沉稳内敛”的我,自然要有属于自己的别具一格的情绪发泄渠道——读书&写作。
所以问我什么时候开始写作,我大抵是没有印象的,因为我从会写字开始,写的第一个字就是“书”,从掌握汉语拼音开始,就咧着缺牙漏风的嘴在乡下的大院里拿着树枝划拉过来划拉过去。偶尔地太硬划不动,还会拖着我家那条大狼狗尿上一尿,软化一下泥土地,咳咳。
所以没有所谓的开始,对我来说,写作是和我这个存在绑定共存的事情,没有它,真我将永不见天日。
如果说什么时候有将小女孩敝帚自珍的心思展示给大众的想法,应该是自接触长篇言情小说开始。我记得我们那个时候很喜欢明晓溪,安妮宝贝等等。于是等我把市场上流行的那几本看完之后,我书荒了。在将就看完几本让我的母语变无语的小说之后,我产生了一个想法:I can I up。
然后我开始自己写文章,并且“不小心”带到学校,再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拿出来供众人传阅。
现在想想,真特喵的社死。
不过在当时算是一件挺酷的事,追我连载的女生能拍到隔壁班。初二的时候连我们语文老师也知道我闲着没事儿写写小说,混到了一个半吊子“才女”的大名。
当然不过都是小孩子的小打小闹罢了。曾经也羡慕过网文作者能够变现,收获那么多人的欣赏喜欢。但对于我这种纯粹发发牢骚的“断片式写手”来说,连坚持连载一个周都成问题。直到现在也没啥解决办法。当然我可以找很多的借口,比如三次元太忙,工作学业之余根本无精力等等,但我自己知道,是我的行为体系和长期身份认同出了问题。
我不信自己“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能被大众欣赏,不信自己能端的起这碗饭,甚至不信自己能坚持下来。
但是我还是像小时候直视那轮刺眼的太阳一样,倔强到流泪也不想放弃。
所以我来了。
希望在这里,我能学会伸展翅膀,不需要起飞,但要能感受到风的力量。
世界是流动的,我也是。像水绕过山岗,像烟雾袅袅升空,貌似轻盈曲折,但是终点唯一,不改初心。
奇迹嘛,一开始也是庸碌的众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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