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恋旧的人。
恋旧的人,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情怀。
与吴萍相识的那一年,我们正好18。青春是一杯烈酒,闻着淳淳的酒香人就会慢慢醉去。
那年暑假,我被哥哥安排在他就职的酒店做暑假工。我和吴萍如胶似漆的那段回忆便从哪儿开始的。
我们喜欢同一双鞋,喜欢同一款衣服,喜欢同一部电影,喜欢同一个男人。
喜欢是单纯的,但是在18岁那段年华里,因为喜欢,我和吴萍的那段回忆,历经岁月的洗礼,回忆起来还是那样的美好,那样的牵动我心。
那一年暑假,我随哥哥来到慈溪。懵懂无知的我被领班安排在大厅做服务员。在我隔壁桌的女孩叫吴萍,来自安徽。
我们住同一间寝室,一起上班一同下班,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发现我们都喜欢吃海带。
寝室隔壁的快餐店,老板每天都会烧一份辣海带。煮得糯糯的海带上粘着猩红的辣椒,零星的姜末粘在泛着油光的海带上,翠绿的葱花映衬着墨黑的海带,勾得人口水直流。
值班的间隙,我和吴萍相视一笑,异口同声道:“我想吃海带。”
五分钟后,两份辣海带便进了我们的腹中。之后的日子,不用多说什么,不管谁经过那家快餐店,必定会给对方带一份辣海带。
不管彼此有没有吃过饭,辣海带永远是我们的最爱。
其实,海带的滋味不过如此,我们之所以如此喜爱,是因为爱的是对方的喜爱。
那天决定买同一款鞋的时候,我们都觉得些不妥。但是当旁人说,你们好的像一对双胞胎一般时,那些淡淡的不妥就悄悄地褪去了。
在鞋店,吴萍说,我喜欢这双黑色的鞋子,我说,我也喜欢,于是,大街上便多了一对同款鞋。
那双真皮黑色中跟防水台鱼嘴鞋,伴着我们走过了一个夏季。
有了同款鞋,我更加坚定地与吴萍“如胶似漆”了。同款鞋当然要配同款衣服,没过多久,我们便穿着同款一起上班下班,一起吃辣海带,一切逛街一起看电影……
一起的感觉真的很好!
因为喜欢着吴萍的喜欢,当她说出喜欢某一物件的时候,我从来不会多加思考自己是否真的喜欢,所以,我自然而然喜欢了她喜欢的东西。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个时候的喜欢,只是因为远离故乡后无依无靠的另一种寄托,这种寄托是变相的依赖,不是出自本心的喜欢,这种依赖是人在异乡脆弱的表现。
那年夏天,我从未想过会与吴萍决裂,一方面是因为我是一个恋旧的人,另一方面是因为身在异乡,难得遇见这样合拍的人,一想到要分开,潜意识是很抵触的。
然而,在爱情的考验面前,再深的友情也会灰飞烟灭。
没错,那个夏天我们同时爱上了一个男人。
那段彼此喜欢的日子,因为同一个男人,我们走向了喜欢的另一端。
他叫谢军,1米78的高个子,带着金边眼镜的斯文人。我叫老谢高个子,吴萍叫他阿军。
我以为我喜欢高个子吴萍不知道。直到那一天,吴萍邀请我参加阿华的生日宴,高个子挽着吴萍的手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们笑着把我介绍给了高个子的兄弟阿军,我才从醉意中醒来。
众人皆醒我独醉!
高个子笑着把他的兄弟阿华介绍给我,吴萍随之与我耳语,“阿华已经喜欢你很久了……”
那晚,我醉了,生平第一次喝醉。
后来,我离开了酒店重回校园,断断续续与吴萍保持着联系。
再后来,吴萍和高个子有了儿子。
如今,他们一起经营着一家酒店。
……
我喜欢在已经蒙尘的过往里,寻找旧时的回忆。我是一个恋旧的人,过往的记忆都不舍得丢弃,因为那一段记忆储存着彼此的欢乐,流淌彼此的真心,无论经历多长时间的洗礼,我都不愿意丢弃。
如今,我和吴萍都关注着对方的微信,却从未提及要再聚一聚。
也许,有些事,只能在记忆里共同美好,却不能在现实里共同欢笑吧。
不见是最好的怀念,因为只要相见必然又生攀比,那些本就摇摇欲坠的美好,在现实的攀比中必然土崩瓦解。
恋旧是一厢情愿的单恋,不适合再见。
所以,相见不如怀念,怀念是对过往最好的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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