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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告诉我的事(结局)

流浪告诉我的事(结局)

作者: 痞子沙 | 来源:发表于2023-02-06 06:16 被阅读0次

    痞子沙

    我刚到北京时,曾在车站外遇到一个算命的老头。他说他每天头三个免费算,非拉着我不放,我就停下来听他胡侃。他说了两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一句是我命格比较硬,一句是我命犯孤星。当然也不是不能化解,就是需要耗费他的功力。如果我是有钱人,只需要十几万就可以化解,但是我和他有一面之缘,只要100元就可以。我掏了10元给他,因为他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然后我就走了。

    其实,我在大酒店被砍伤又恢复后,我曾去车站附近找过那位算命老者,如果真有化解的方法,多掏几百元,哪怕只是个心理安慰也可以。可是,附近没有人见过我说的那个算命老人。有时错过就再也找不到了。

    我闲暇时也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其中的《连城诀》我看了不下三遍。我甚至幻想自己身怀绝技,行侠仗义。有时我一个人在厨房,我情不自禁挥舞着长勺,把自己想象成武林怪杰,徐师傅进来看到,快、准、狠一勺子把我敲醒,配上一句“又抽什么风?认真干活!”我于是老老实实继续烧菜。

    徐师傅对我这么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存了心要把我当接班人培养,好让我能接替他的位置。另一面,他经常在下棋时和我说,男子汉要有勇有谋有担当;多读点书,越是顶级的厨师,越需要学习钻研……碎碎念的徐师傅让我想起了《大话西游》里的唐僧。

    在幺幺的指导下,我开始觉得文字有种神奇的力量,我计划写个现代都市武侠小说。她写的是言情多一些,因为她说女生比男生更爱活在幻想的世界里,更需要文字的抚慰,所以她通过自己的文字去和女性读者交流。我刚开始写出来的武侠故事幼稚的很,主角出身苦寒,奇遇高人和宝书,练成绝技,行侠都市江湖,惩恶扬善,快意恩仇。幺幺看了笑了笑说,每个男生都有一个武侠梦,只要多注意细节描写,让读者有代入感就可以,坚持下去我也会有很多读者粉丝。

    我给幺幺讲我小时候到长大后闯的那些祸,尽管听了好多次,她还是不厌其烦地让我讲,每次她都听得咯咯直笑。她还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好男儿志在四方,逆境出英雄。”我感觉她一点没有瞧不起我的意思。

    我打心眼里觉得幺幺是个好姑娘,心里喜欢上了她一见我面的那一声“胜哥哥”。更主要的是,在幺幺的带动下,我读了杂七杂八很多书。我的思维开始发生变化,我在思考人和人的差别在哪里,人怎样获得持续改变的力量。但是想起我不可知的命运,我知道我不是那个给她幸福的人。

    我从幺幺那里还知道了徐师傅的一些往事,徐师傅年轻时脾气也很火爆,而且喜欢和别人打架,也得罪过一些人,终于连累到师母。不得已的徐师傅才金盆洗手,但是幺幺的妈妈却因为遭遇了“意外”住了医院,出院后也落下了病根,后来永远离开了他们。我又想起那天徐师傅拿着菜刀在巷子口横刀立马的样子,我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什么。

    比起这些,我更担心那个神秘老人说的话——命犯孤星——我和他们在一起,会不会带给他们不好的事情?命运会不会对我网开一面?

    命运从来不会和人打招呼。

    一天,几个拿着棍棒的混混拦住了我。带头的老大嚣张地问:“你是徐大刀什么人?”徐师傅的这个江湖名号倒是很响亮。我不知道这次自己命够不够硬,但我希望能帮助师傅彻底解决江湖恩怨,于是我义无反顾迎了上去:“我是他的义子,有什么事情尽管朝我来。”

    ……

    和徐师傅的告长假,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的老家有事需要我回去处理,只是遥遥不知何时是归期。心头最不舍的是幺幺,如果没有她教我继续读书,我可能还是一个一腔孤勇的街头小子。我送了一对紫水晶耳钉给眼含泪水的幺幺,据说能带给佩戴者灵感和好运。希望我和她有缘能再相见!

    坐在回老家的火车上,那天的场景又在我眼前——

    我在幺幺的帮助下,早已不是那个头脑一热只会打架的楞头小子;我早已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我拿出几张早就打印好的纸,交给带头的老大:

    “这上面都是你们过去的资料,看看有没有遗漏?包括你手下每人的家庭和成员详细信息。如果我受到一点伤害,这上面的所有人都逃不脱。只要我出了事,你们的资料就会有人交出去。我的命不值钱,你们就会有麻烦,法律上都给你们安排好了。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后法律会越来越完善,你们不犯事就没事。我没事也不会找你们麻烦。我说完了,选择权在你们。”

    我的淡定从容,我脱口而出的刑法条例,那纸上关于他们的详细信息,都让他们惊疑不定。带头的老大盯着我看了足足一分钟,抛下一句话:“算你小子狠!以后井水不犯河水。走!”看着他们的背影走远,我嘴角如释重负微微上弯——之前的片段又涌入眼前——我和幺幺忙碌地准备:我们找到私家侦探调查那伙人的背景;电脑上资料不断增加着;信息、证据搜集越来越完整……我暗自佩服,幺幺才是我们中间最有头脑的人,她让我的思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为她读的书比我多,能把书用起来!

    故事告一段落了,谢谢大家的陪伴。

    在这段经历的最后,捎给大家两句话:

    不是读书没有用,而是我们有没有选择正确的书和路,有没有运用书中的智慧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只要心中有义,眼中有识,手中有法,读书才可能帮你改变人生。

    (以上部分内容根据堂弟口述亲身经历整理,有部分改编,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堂弟——阿胜。他希望更多的人不要走他过去的老路,一步踏错就有可能步步踏错。读好书,走正路,平凡的生活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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