仄韵七律·咏家慈

作者: 笑独行 | 来源:发表于2018-10-27 16:33 被阅读187次

    仄韵七律·咏家慈

    @剑安(笑独行)[诗]

    清妍爽秀风流质,

    闽北林区争第一。

    生建兵团自发投,

    原材检尺从无失。

    十年如寡育骄娇,

    五戒唯宽传性习。

    命薄堪怜鬓未秋,

    有儿难慰长行寂。

    注释:

    1.生建兵团自发投,家母系于1961年以上海铁路局职工身份自发报名支援福建山区林业生产建设,从而成为福建生产建设兵团的一员,时年尚不满十八周岁。

    2.原材检尺从无失,家母最初是伐木工人,后成为木材检验员(俗称检尺员,工作以检量原木尺寸、验材种、评等级、计算材积为主),目测心判功夫了得,曾经是福建林业系统唯一的女性二级木材检验员(以工代干)。

    3.十年如寡,十年指十年·动乱,如寡即貌似寡妇。当年家父被打成现行反后下放到不同工区监督劳动,每个月只能回家一次。

    4.骄娇,代骄子娇女,即我与胞妹两兄妹。

    5.五戒,佛道二教均以杀、盗、淫、妄、酒为五戒,此借以泛指为人戒律与家教准则。

    6.尾联二句,家母享年不满五十周岁,仙逝时头发尚未见白,生前即因算命而得知我这个儿子将不能为她送终,故曾怨我“只是一个摆设”,“有等于没有”,不曾想后来竟果真如此(家母临终时只有胞妹在跟前)。

    (戊戌年九月十九成咏于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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