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徒浪子”是身边的“朋友”给我的称号,而且,我也相当钟情这个称号。走在马路,或者挤公交,我都会回头打量那些“美女”,尽管脸上涂着厚厚的胭脂水粉。女人们似乎也钟爱男人们的注视,变得更加裸骨露肉。恨不得,把自己身体能露的全部露出来给男人们“欣赏”。
我是一个“色控”。对美女,有种不可抗拒的迷恋。对那些卖弄风骚,暗送秋波的美女,更是欲罢不能。随便吹吹口哨,说说黄段子,都能把那些女人们都得哈哈大笑。然后,她们就会慢慢靠近,时不时坦露一下自己的“肉骨”。
四月的一天傍晚,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在广场溜达。迎面走过来一个女生:懒散地扎着低马尾,浅棕色的眼睛像是流动的水,一件鹅黄的衬衣配着天蓝色牛仔裤,一双刷得很干净的小白鞋,时不时扶一下架在鼻梁上大大的眼镜框。
慢慢走进我的视野,不是那种美女,却属于“耐看型”。
其中一个哥们,大喊:“嗨,美女。”随着一声响亮冗长的口哨声。那个女生,投递过来一个“如果目光能杀人,我早就杀你个百回千回”的眼神。然后,头也不回,从我们身边快速走过。
她在我面前走过时,一缕秀发打在了我的胸前,也打进了我的心里。“砰砰砰……”从那一刻起,我有种想“重新做人”的念头。我又回头,望了望她的背影……
“这个,有点意思哈。”另一个哥们儿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能拿下不?”
至此以后,我慢慢的有所改变,可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女生。
如果一个女人,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能让你做出巨大的改变,我想,她一定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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