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格斯说,沒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可是,现实中很多的婚姻都什么爱情了,却依然在维持,也没人说它不道德,谁要是去破坏这种婚姻,反而让人觉得不道德。在诸多没有爱情的婚姻里,性仍旧是彼此的义务。那么,谁能回答——在这种婚姻里是有性好些呢?还是无性更好?
况且,爱情本身就是很难界定的东西,来和去都捉摸不定,如果坚持爱情至上,婚姻生活就会受到很大冲击,你的性生活也会少得可怜——因为人生有爱情相伴的时光,毕竟是有限的。而事实上,性的作用除了生殖之外,更多的是快感和愉悦,在这一点上,爱情并非必要的前提,相互间能吸引、有好感就足够了……
所以,在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性,是形形色色、千差万别的——只要建立在尊重对方的前提下,就是无可厚非的。无论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爱情,苟合之事却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这也是人类世界的生机之所在。
通常人们的想象中,爱情、婚姻和性三者兼备才是完美的,实际操作把任意两者组合起来都很困难……所以,对这个世界宽容吧,对自己也要宽容——“破一切执”,才是真境界。大部分的婚姻,终归会沦为“平平淡淡才是真”,大抵有性的婚姻要好于无性婚姻,毕竟性是一种亲密关系的象征。
有位女士说:“夫妻间相互吸引有好感,生活久了也是很难的。不过分的讨厌,还能凑合生活。我的感觉就不错了。作为女人,我个人觉得有性的婚姻,还是有爱情的,无性的婚姻只有亲情了。”
所以说,每个人界定爱情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多数人而言,睡在一起又不彼此讨厌也就差不多了,至于精神和审美层面的内容则不是必须的,很多人也着实不需要这些——对他们而言,生命中有了精神的审美相关的内容,反倒是个障碍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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