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能拯救人,---不论是施于爱的人,还是得到爱的人!------卡尔•梅宁格
我们从电视上网络上看到各种各样帮助他人的好人好事!他们被同情心所驱使,为一些陌生人奉献了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甚至是生命,却没有期待任何回报,也没有期待任何感激!这种在无利可图或不期待任何回报的情况下,也会帮助和关心他人的行为,我们称之为利他主义!
是什么产生了帮助行为呢?是不是我们的天性就是善良的,所以我们才会帮助他人呢?心理学家有几种关于帮助行为的理论都一致认为:长远来看,帮助行为会使施与者与接受者同时受益。就像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叫“善良就是最大的利己”!
帮助行为实际上更多的是一种感觉,走到大街上,看到一位妈妈很吃力的推着婴儿车在上台阶, 这时你走过去帮一把,你的心里会不会有一种莫名的美好的感觉呢?会不会让你的自我价值有所提升呢?会不会让你整个下午都保持好心情呢?我想会的!
大量研究结果显示:投身于社区服务计划,投身于学校为基础的帮助他人学习或辅导儿童等活动的年轻人都发展了社会技能和积极的社会价值观。这些年轻人在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会明显的更少面对犯罪,未婚怀孕,辍学等危机。所以人们做了好事之后还会做更多好事儿!
假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单单交换商品和金钱还交换爱,服务,信息,地位等,在这个交换过程中,真的就是我们付出一丁点的善良,换来的却是极大的回报,小说都是这么写的:给了一个快冻死的老头一个烧饼,老头临走时却给了他一本武功秘籍,从此踏上人生巅峰![呲牙]
这时可能你会说:如果按这个逻辑来说,那是不是意味着帮助行为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利差行为呢?当回报是无意识获得的,我们可能会说那种行为是利他的。但有些帮助行为是我们为了获得某种赞扬或者机会这还能称之为利他吗?
对这个问题有专门的帮助行为分析(斯金纳):只有当我们不能解释别人做好事原因时,我们才会因此而任他们!只有当我们找不到外在的解释时,我们才会把他们的行为归于他们内在的品质,而当外部原因明显时,我们就会相信外部原因,而非个人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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