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下班回家路过一个十字口,音乐震天,里三层外三层围观了很多人,我好奇就拐到跟前瞅了一眼:原来是一个大腿位置以下全部截肢的男人,用双手支撑身体在地上扭来扭去、翻来滚去,活像一个有分叉的树桩在地上机械翻滚。我赶紧走开了。
他算残疾人吗?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但是我觉得更确切的他是一个残缺人,缺少身体部位,而非疾病。对于残缺人的表演,我向来不忍观之。
一不忍:
大家同是人,要说人无贵贱,那是假的(毕竟对于付出千辛万苦获得社会成功人来说不公平),只是作为一个人体,除去身体以外的社会附加值,人体有何贵贱?不都是由水、蛋白质、脂肪、无机质组成的吗?看他像一个小动物一样取悦他人,同为人,我不忍看我的同类如此,物伤其类。
一个残缺人的表演,他能比那些专门的艺术从业人员、杂技从业人员等表演地更好吗?不排除个别,只能说普遍都不如专业人员做地好。那我们看什么呢?看他身体的残缺,因为他身体残缺而惊叹。
或许他的表演能搏众人一乐,但是我总觉得这“乐”过于残忍。出卖自己最不体面的一面而营生,是迫不得已,也是以残卖残。大抵任何一个正常的残缺人,都不会这样做(不杠,你要觉得我不对,那我就承认你对。)
哪些人会如此得心应手的出卖自己的残缺,很可能是职业乞讨人。
另外一不忍:
数年前看过李幺傻的《暗访十年》,故事真假不能判定,只能说故事应该都源于生活,最起码有一部分是来源于生活的。
《暗访十年》中写过乞丐群落,生活在城市的地底下或者是城市的黑暗角落,乞丐群主拥有并管理很多乞丐(乞丐乞讨收入上缴给乞丐主,乞丐主也会发放一点钱财给乞丐支配,跟青楼的老鸨角色差不多),也有很多身形矫健的打手(专门管理乞丐群,主要防止乞丐逃跑、报警求助)。职业乞丐身边有一圈眼睛盯着,他可能有难言之隐,但他也不敢向任何人求助。
乞丐怎么能乞讨到更多的钱财,被同情,让人动恻隐之心,怎么能被同情?除了脏乱破以外,更能让人动容的主要还是身体残疾、残缺,瞎了眼睛 、缺个胳膊、少个腿、身体萎缩、手脚变形。
为什么乞讨的人群里集聚了那么多残缺人,难道真的是巧合吗?细思极恐,被偷走的孩子、来回贩卖的男女,有一部分最终都去了哪里?
正如《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故事,有一些人的工作,就是专门致残他人,用硫酸弄瞎眼睛……不忍思之。
失去人身自由成为商品的男女老少,大约有一些被乞丐群主购买或胁迫,致残,开始乞讨。
当很多人围观他们的表演,给予很多“观赏费用”,乞丐这些群体有利可图,只会导致这个世界上更多的孩子、男女被偷走、被贩卖、被残害,这就是恶性循环。
如果你说,乞丐群主看手下收益微薄,会打他,这确实有可能。除了给钱,如果非要做点什么,那就是报警吧(无证无据,可能也是徒劳)。但愿有一些人明白:你干的这个事,无利可图了,就此收手,另谋他路吧。
很多年前,在郑州人民路丹尼斯百货,有一对乞讨的男女,男人污头垢面躺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垫子上,上面盖个破被子,女人跪在旁边,磕头如捣蒜,一直不停,旁边有一个写字的牌子,大概意思是:家人得了很严重的病,他们走投无路了,只能乞讨,请路人发发善心帮助一下他们(通俗套路)。
我看到过他们很多次,每次匆匆路过,我都在想要不要给点钱?尽管我也囊中羞涩,反正最后没有给,为啥呢?说不清楚。直到我后来又看到他们,我坚信:不给是对的。
一次是我看到:女人躺在垫子上,男人磕头如捣蒜,一直不停,道具一点没变,就是磕头和躺着的人对换了。
还有一次:男人女人抱着被子等,大步流星走向他们的摊位,一点看不出哪里有病入膏肓的样子?
后来再遇到类似的乞讨,我都冷眼观之,我忍不住想:真正生病的人,都焦头烂额的在医院寻求救治方案,谁有空到大街上乞讨?有一些人还唱歌筹款,家里有病人,是个正常人,他都不能气定神闲的在街上唱歌。
此种意欲不劳而获的乞讨人,为心智残缺者。
你施以援手的那个人,用你的善心吃香喝辣,或者你本以善出发、施以援手的钱财,却导致更多的人间悲剧发生,这才是最大的讽刺。
也许他们也有诸多悲惨遭遇,他们也是受害者,我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帮助,但是,我想,那一定是钱不好解决或者无法解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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