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左手小拇指带有一枚尾戒,泛着银光的一枚质朴的银戒,戒指很小我没具体了解过它的周长,确实是很小不过,我手小刚好能套上。它伴随我五年这么久,摘下戒指可以看见手指套指环的部位有一圈明显的长年佩戴勒出的印子,虽然我从未觉得它使我的手有过不舒适感。我极少摘下它,洗澡的时候也不摘,除了个别有朋友想试戴或者想了解它的时候,我会摘下来一小会儿。时间说久不久,它好像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
戒指的由来,我当然记得确切的时间和情景。2012年3月22日,我18岁生日,打着成人礼的名义让我的妈妈带我去我一早看好的银饰店买挑好的礼物,就是它,从第一眼见它到买下来套在手上我从未有过第二想法,虽然老板说出新的款式有喜欢的可以拿来换,我从未想过要换下它。我一直记得那天,北方初春的一个并不晴朗的甚至刚下过雨刮着还不算温和的大风的天气,作为妈妈送我的成人礼物,我从二中路的一家普通的银饰店带走了它,一直跟随我至今。
我不甚清楚的是,我当时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带着它的,曾不曾想过有朝一日在我孤独脆弱的时刻,我都会将它作为我的精神依靠。我想是不曾的,我那时还不曾懂得以后或许会更孤独,还不曾懂得会需要一个精神寄托的物件。只是单纯的被它吸引,想要拥有,而到最后是彻底忘记我可以摘掉它。即使后来有人提及它是否会使我的手指感觉勒的有略微紧,我已然感觉不到,也不觉有必要摘下。时间使它成为陪伴我的习惯,我已然不知晓要怎么放下了。
它有多普通就有多独特,对我而言。也许扔进一堆珠光璨璨的首饰里,压根不会有人去多注意它一眼。而到了我这里,却成了千金不换的宝贝。跟随我一程又一程,见过我哭见过我笑见过我邋遢无状,又见过我娇颜如花,陪着我度过每一个痛苦难眠的夜晚,也陪着我迎接每一处新鲜快活的旅程,它满载的是我不可回放的五年记忆。正因如此,我如何放的下摘的掉它,一个住满我的五年记忆的城堡,一个挥洒过很多面的我自己。时间之久不久,让它融进了我的身体。
我想它本身的意义,就只是妈妈送的成人礼物。然而正因为这本身的意义,才有了后来我放心依靠的理由。我爱它,爱它的存在,正如爱我的妈妈。我一定不自禁的给过它很多亲吻,它太小了,我甚至不敢把它拥在怀里,只怕弄丢了它,而亲吻足以表达我对它的需求感。我只是需要它陪着我,不出声也好不显露也好,我知道它在就好。我爱它亲吻它,如同用同等炙热的爱去对待我的母亲我的家。它总是默默的存在,只在我觉得脆弱无依的时候能够触摸的到,来提醒我尚有家可归,不算无依。
我不爱首饰,但偏爱小物件和银饰,总觉得它们和我一样普通却又无二。而这枚小银戒,当是我心头所头好。
后来终于理解很早看过的一句话,用了很久的东西扔不得。其实不是扔不得,只是无可扔。时光经久,被岁月一点点镶上皮肤嵌入灵魂的物品,它本身的意义已经如同身体发肤本生的一种存在,如何去舍弃。
物和人,原是相互的寄托与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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