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
贺昊
《21世纪经济报道》日前报道称,大病医保制度推出整一年,当初跃跃欲试的商业保险公司纷纷报称亏损,甚至传出“几乎全行业亏损”的说法。
概括点说,大病医保制度就是“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这一制度推出一年,商业保险公司纷纷叫“亏”。这可否表示这一制度推行不下去了呢?
显然不是。商业保险公司涉足大病医保,其出发点就是将其视为一块“大肥肉”来“大快朵颐”。从保障对象来看,大病医保涵盖全国城镇居民、新农合的参保人合计10.32亿。这是多么大的一个市场。要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竞争、拍卖来争夺这个市场,商业保险公司们起初只能采取“欲取先予”、“欲擒故纵”、“先割肉再吃肉”的手法,以低价高回报甚至价格战来获得“卡位”优势。一旦站稳脚跟,掌握了行业的运营资料、客户数据,其竞争优势与当下就不可同日而语。届时,商业保险公司完全可用“哭穷”、“喊亏”等手法争取从政府手里获取更高的对价,不仅可以迅速扭亏为盈,甚至可以在这一巨大的客户群体上,再开发出更多的商业性保险业务出来。
在一个数据为王的时代,还有什么能比占有海量数据更吸引商家的呢?
至此,倒是又生出了另外一种担心,倘若真如上述所言,那么大病医保的公益性质还能持续保有吗?
的确,倘若让商业保险公司纯粹以市场化的手段来运营这项业务,最终,其会凭借自身所拥有的信息、数据、网络等“在位”优势,获取更高的业务回报,不可避免地侵蚀、挤压公众利益。因此,必须有所预防,提前做好制度安排。
可以这么说,大病医保制度之所以让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应该说政府看准的就是商业保险公司的经办管理能力。商业保险公司经办能力优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这点毋庸置疑。不必为眼前的一些数据所蒙蔽,这不过是商业保险公司预演的“苦肉计”而已。即便现时的数据为真,那也是一项新业务在磨合期时的必须,一旦磨合期过了,通过内部调整、整合、优化,成本大幅下降是一定的,否则,市场化的商业企业管理能力还赶不上政府,这样的企业怕也是生存不下去注定被淘汰的。那么,作为具有公益性质的大病医保,商业保险公司的运营空间就应该是以内部管理获取相应对价。这样的空间,比划比划看似清晰,实际是无法确定。这也是商业保险公司敢施“苦肉计”的根本凭依所在。
于是,政府定价、商企竞得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政企公益项目合作模式。
政府如何定价?作为一项公益性质的保险业务,政府有义务有责任也有权力对开展此项业务的商企进行成本专项审计,摸清业务成本之后,以成本加成的方式确定价格,再以此价格为标准进行公开竞争,服务更优者胜。商企在这一公益业务中,获利点有两个,一是在自身的经办管理能力,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压缩成本获取利润,二是在客户资源的重复开发利用上,这应该是一座金山,就看商企怎么去挖掘了。
大病医保本身不是一块“肥肉”,政府、公众也不允许有谁将它变为一块“肥肉”,但它却是一块试金石,是一块叩开真正金矿的“敲门砖”,它能否发挥作用,就看谁有这个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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