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蝴蝶姑娘
咪蒙那篇<职场不相信眼泪,要哭回家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有人盲目追随,有人为了反对咪蒙而反对。
说实话,我是先看过了反对文章,再去浏览了咪蒙的原文。然而,反对文章并没有使我不被误导。
看完原文,总感觉不对,但是依旧并不知道哪里不对。
所以,我打算自己来梳理一下这款文章背后的内容。
01
一个正常而健康的公司,大家人格上是平等的,但分工上要有所区别。
老板的时间就应该是最值钱的,不应该拿来做杂事;
所有的新人,就应该从杂事做起。
很多职场新人意识不到这一点,不明白自己的位置,被安排做杂事,就会觉得万般委屈。
首先,在这里。咪蒙说:“老板的时间就应该是最值钱的,不应该拿来做杂事;所有的新人,就应该从杂事做起。”
老板的时间就应该是最值钱的,这个没错。但是她混淆了第一个概念,即,她把老板的个人私事=公司杂事。
什么是个人私事?即与工作内容并不相关的事情。比如:老板个人的吃,喝,拉,撒,睡。
所以与此命题相关的,when,why,what,who,how都是私事。
什么是公司杂事?即与工作内容相关但是并不是很重要的事情。比如:打印报告,送个文件,接公司电话,填充一下公司打印机里的纸张。
而帮老板拿外卖,应该只是关乎老板个人的事情。显然不是公司杂事。
老板你吃不吃饭,吃什么饭,怎么吃饭,饭吃的好不好,这应该不是一个公司的实习生所管辖的范畴。而是你老板个人应该考虑的事情。如果你不想考虑,那你可以请一个私人助理,掌管你所有生活上的私事。
你应该没见过,明星自己开的工作室里面的实习生,是他们自己的私人助理吧?
02
这种深感自己被大材小用的委屈,非常普遍。
因为他们一进公司就想干单大的,想证明自己有多牛逼,不屑于干杂事——问题是,让你上来就写公司的BP,制定2017年整体战略,你也没法做呀。
我说过了,员工的一大职责就是帮上级、帮老板省时间。
意识到这一点,把杂事视为你工作的一部分,你就不会那么委屈了。
接着,她又说了:“员工的最大职责就是帮上级、帮老板省时间。”
她在这里,她混淆了第二个概念,即帮老板省时间=为公司创造价值。
老板的时间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老板的私人私事时间,即除去工作相关内容以外的事情所占用的时间。
比如:自己的吃哈拉撒睡,陪家人,出去旅游等等
第二种,老板的工作时间。即与工作内容相关的事情所占用的时间。
换句话来说,并不是老板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只有第二种,老板的工作时间,才是用来为公司创造价值的。
为什么这么说?
你可以想想,一般员工吃午饭的时间,是中午休息的时间,它并不算在一天工作时间内。换言之,午饭午休这一个小时内,是不算工资的。
咪蒙让实习生帮她拿外卖,这就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要么,她是在本该午休午饭的时间指使实习生帮她拿。
第二种,要么,她是在上班工作时间指使实习生帮她拿。
不过介于咪蒙说自己一天吃五顿,那么八成一二种情况都有。
噫,这里就好像有什么不对。
如果是第一种,下班时间你让实习生跑你的私人腿,你非但不知道感激,还一顿责骂加教育职场。这就是你做人的不对了。
如果是第二种,工作时间用来吃饭。噫,你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你当初的公司倒闭不是因为你吃的太多,一天做五顿饭,占用了太久的时间吃饭,以至于削减你应该用来思考公司战略等等吗?
你可以把吃饭的时间用来工作,但并不代表你可以在工作的时间吃饭。
而实习生要做的,是帮老板节省工作时间,比如,好好排版文章,减少老板的浏览一份文章的时间等等。
节省老板的私人时间来增加公司价值,那就是老板自己的觉悟程度了。
如果你硬要说,实习生也要负责减少老板的私人时间?那你比起让她跑个外卖节省的时间,倒不如让她去帮你陪老公和孩子吧,那样节省的更多。
03
谁告诉你职场是温馨有爱的大家庭了?
大家在一起不是为了互相宠溺,搞什么爱的供养,而是为了创造价值,为公司赚更多的钱。
不要渴望公司给你温暖,给你工资本身就是温暖。
然后,她还说了:“给你工资本身就是温暖。”,
且慢,员工工作,老板给钱。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劳动雇佣关系吗?这明明不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所以你说,遵纪守法本身就是温暖吗?
奇怪了,我记得之前老师有教导我们说,“法律是一条线,它用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告诉我们,你最坏不能坏过它。”
所以,你现在就是要告诉我们,人们只要不犯法,就是对社会最大的温暖吗?
那些扶了摔倒的爷爷奶奶,反而被敲诈的人表示不同意。
那深恶痛绝冷漠看客的鲁迅爷爷表示不同意。
最后,我只想说,一个中文系硕士毕业的作者,给社会灌这么一碗毒鸡汤,实在是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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