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狮子口镇治安村,有善捕龟者。
划小船,使排插,一日能得数十。
捕龟者,年深月久,深得龟之习性,捕龟之术,渐臻化境,每出,所获必丰。
乌龟浑身是宝。龟肉可食,龟甲可入药。均可售,且价格不菲。
捕龟者家境逐渐殷实,捉龟事,亦益勤。
一日,于河心捕得一大龟,甚喜。
然即觉异常。
河中龟,纷至沓来,连成一线,争先恐后,登其船。
善捕龟者大怖,知其犯龟害。遂弃船,上岸,飞奔而去。
龟不舍,逐之。
力乏,正叹命休矣,见一妇于河岸浴衣,大喜,高呼救命。
初,妇不明所以。及见人后之群龟,亦大骇。
捕龟者安其心,无他,使吾从汝胯下过即可无恙。
妇亦胆大者。遂跨立,捕龟者忙趴下,从妇胯下钻过,急急如丧家之犬,惶惶如漏网之鱼。
已过,回头,见群龟茫然四顾,虽捕龟者在前,若不见状。失捕龟者踪矣。
后,善捕龟者洗手,不再捕龟。
治安村老者,至今仍有记其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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