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养过一只公鸡,花黑的毛,个头比一般的公鸡稍大,因为特别,至今印象深刻,很多事都忘了,但这只大公鸡却不曾忘却。
鸡不比狗,对人感情不深,毕竟是鸡?写起来也比较轻松欢快,本来是拍过几张公鸡的相片的,不知怎么的不见了,废话少说,写一写它特别之处吧。
第一点吧,胆子大,不是一般的大,由于是公鸡喜欢乱跑,一天跑个不停,难得见到踪影,整天去找女朋友,是一个情场高手,祸害了不少,还有喜欢抢别家鸡的食物吃,为此少不了被人追赶,往往你一近身,就跑的老远,让人无可奈何,别人经常在家人面前说叨,只能一边骂一骂,也没甚办法,但是它在家里从不抢别的鸡的食,有时还让着别的鸡,别的鸡吃完后,它还在吃,食量大,有的鸡抢别的鸡的食,它还会出来啄它,里外像两人,既霸道又很迁让,还很仗义,让人甚是欢喜,怎么像人似的。
人有三六九等,鸡也有吧,它是公鸡中的战斗鸡,喔也,高大威猛,鸡中的大将军,一般的鸡经不起它三两下,往往落荒而逃,很多的公鸡,一见它早远就跑了,威名在外,有一段时间有人在打听打架好的鸡,拿去当斗鸡,前前后后有十来人来了,都被拒绝了,高价也不卖,有人不死心,还特意带斗鸡来打了一架,那一架至今就像在那一天一样,那是一个傍晚,来了三个人,说了半天,还是一个字不买,人家还是不甘心,特意拿了一个斗鸡打了一架,那场面,你来我往,对方的鸡明显占下风,我家的鸡招招凌厉老辣,斗鸡毕竟是斗鸡躲避的很是巧妙,很多时候都躲过去了,但时间一长,少不了受伤,但是斗鸡的特点是愈战愈勇,毫不胆怯,两个鸡死死盯着对方,一来我往,二十多分钟后,我家的鸡打着打着突然跑了,对方的鸡怎么也追不上,往家门口跑了,它太累了,毕竟不是斗鸡,对方捉起鸡来看,鸡冠子啄出血了,别的地方红了几处,第一次打持久战能有这样的成绩还是不错的,没受伤,如果稍加训练一定会大有长进,也幸好它跑了,免不了得磨嘴皮子,但我心还是很高兴的,晚上特意还跟爸妈讲了一讲,他们也是很高兴的。
它还是一个歌唱家,而且是高音的,堪比《青藏高原》,咯咯地可以连叫十五声,妈妈特意数过,歌声传四方,让庭院堪加了不少生机,唱完有时还会跑上几下,精气神一展无遗,每天都会叫这么久,好像唱歌就是它的事业一般,谁也不能阻挡,让人惊奇怎会有这般嗓音,一生也难遇上这样的几只公鸡,遇到了就要好好珍惜。
这个鸡的后来就不谈了,凡正是难得一遇,正所谓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所以不能忘记,你看过后是否觉得特别,因为水平有限,很多东西写不出来,只能埋在心里,当做一种回忆,似有千言,却无法叙述,只是觉得很特别,也很是难以忘却,似乎它就在庭院里一般,不曾消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