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与神奇
在一般人看来,季羡林过于平淡无奇,不论是学术人生还是散文创作都是如此。于是,谈起季羡林,人们总会拿他平凡的外表说事儿,并称扬他被误以为是清洁工这件事儿。其实,人们过于强调季羡林的平凡,但容易忽略他的神奇。
确实,透过季羡林的文学人生可见其平淡儒雅的君子形象,这也是他与张中行的共同之处,也是当下最缺乏的精神气质。不论为人还是散文都可作如是观。这也正好符合散文的平淡自然的本性,是得道者的大道藏身。就如林语堂在《说本色之美》中所言:“文人稍有高见者,都看不起堆砌辞藻,都渐趋平淡,以平淡为文学最高佳境。”不过,林语堂接着又说:“平淡而有奇思妙想足以运用之,便成天地间至文。”将这话用在季羡林散文也同样适用,特别是在“奇思妙想”上,季羡林散文别有风采。
《神奇的丝瓜》是写植物的,题目被冠以“神奇”,于是作者向我们展示了普通的、平时不为人注意的丝瓜的奇妙。这不仅表现在丝瓜藤蔓与丝瓜的疯长速度,更在于它本身的调整功能,甚至充满不为人知的智慧。他写道:“我仿佛觉得这棵丝瓜有了思想,它能考虑问题,而且还有行动,它能让无法承担重量的瓜停止生长;它能给处在有利地形的大瓜找到承担重量的地方,给这样的瓜特殊待遇,让它们疯狂地长;它能让悬垂的瓜平身躺下。”“这是一个沉默的奇迹。瓜秧仿佛成了一根神秘的绳子。”这样的文章是有一双发现神奇的慧眼的。
《红》也是摆脱黑白式平淡的写法。整体文章的主线是写那个“有一张纯朴的脸”的卖绿豆的小贩;然而,小贩对于孩子时的“我”的微笑,让“我”心惊。更重要的是,这个人曾做过土匪,后来被捉住杀了头。作者写到,小贩被杀时“一道红的血光在我眼前一闪。我的眼花了。回看西天的晚霞正在天边上结成了一朵大大的红的花”。这样的故事与笔法,再加上对于“红色”的敏感,一下子将作品引入“红”的意境,给人一种神奇莫测之感。这是平淡中有神奇写法,足见季羡林散文及其思维方式的神妙。
《槐花》是一篇关于平凡与神奇的辩证关系的散文。作者说,他在北京特别是北京大学朗润园从未感到洋槐的特殊,但一个外国朋友却为其美丽和香气感染;同理,他在印度为耸入云天、红如朝阳的木棉树大红花惊诧,本国人却并不感到神奇。为此,季羡林总结道:“越是看惯了的东西,便越是习焉不察,美丑都难看出。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是容易解释的:一定要同客观存在的东西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客观地去观察。”这几乎是一个关于平凡与神奇的哲学问题。
有人认为,季羡林是个好好先生,其散文及其对散文的看法也是平常温润的。甚至因此对季羡林散文不以为然。事实上,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够全面。季羡林在平淡质朴、温润自然中也是有风骨甚至是有刺的,其个性独见不输于人。
如在《漫谈散文》中,季羡林直言自己的散文观。他说:“我觉得在各种文学体裁中,散文最能得心应手,灵活圆通。”“中国文学创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据我个人的看法,各种体裁间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小说,包括长篇、中篇和短篇,以及戏剧,在形式上完全西化了。”“我个人的看法是,现在的长篇小说的形式,很难说较之中国古典长篇小说有什么优越之处。戏剧亦然,不必具论。至于新诗,我则认为是一个失败。至今人们对诗也没能找到一个形式。”
作者还对散文给予最高评价,他说:“我认为‘五四’运动以来中国文坛上最成功的是白话散文。”他还说:“我理想的散文是淳朴而不乏味,流利而不油滑,庄重而不板滞,典雅而不雕琢。我还以为,散文最忌平板。”“我甚至于想用谱乐谱的手法来写散文,围绕着一个主旋律,添上一些次要的旋律;主旋律可以多次出现,形式稍加改变,目的只想在复杂中见统一,在跌宕中见均衡,从而调动起读者的趣味,得到更深更高的美感享受。有这样有节奏有韵律的文字,再充之以真情实感,必能感人至深。”长期以来,在新文学的四大体裁中,人们普遍高估诗歌、小说、戏剧的成就,对散文多有贬低甚至不屑,季羡林的看法却正相反,不能不说他自有主见。
如此,就可以理解,季羡林散文在平淡自然中又有超越性,那就是对于神奇和变化的向往;反过来,奇思妙想也使得他的平淡均衡更加稳实内敛。这是一个动态、均衡、变动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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