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日,在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第一天,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执业理念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按照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协、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安排,宝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200名执业律师和公职律师在万利酒店会展中心一楼开展宝鸡市律师宪法宣誓活动。
宝鸡律师集体宣誓弘扬宪法精神宝鸡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刚同志组织学习《律师宣誓规则(试行)》,宝鸡市司法局、宝鸡市律师协会在这里组织开展律师集体宣誓活动。按照《律师宣誓规则(试行)》要求,宝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苏红旗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宝鸡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引祥同志,宝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辛宁叶担任本次宣誓活动的监誓人。还特别邀请到了市人大代表、宝鸡中学党委书记、副校长刘长虎同志,市人大代表、金台区北首岭社区主任孙冬玲同志,市政协常委、陕西中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杰同志,市政协委员宝鸡万合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天飞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平安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新同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部长胡丽萍同志等同志对本次宣誓活动进行观礼。
宝鸡律师集体宣誓弘扬宪法精神本次律师集体宣誓仪的领誓人由宝鸡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克勤同志担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苏红旗同志确认宣誓有效。宣誓仪式后,所有宣誓人在誓词上签署姓名。仪式由宝鸡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律师协会副会长刘胜利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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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律师集体宣誓弘扬宪法精神
本次宣誓仪式,有利于在全市律师中树立尊崇宪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新时期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利于全市律师投身于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服务之中,有利于全市律师当好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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