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赖假定原则”,“无赖假定原则”是十八世纪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来的。休谟首先假定,人性是恶的,因而每一个进入权力机构的人都可能是坏人(即“无赖”)。明乎于此,在进行权力机构的体制设计时,就必须紧紧盯着人性的弱点,确保从制度上对“无赖”进行严格的防范。休谟还认为 ,人的天性中 ,野心占的比值很大 ,欲望是非常难以满足的 ,假定一个人在最底层生活 ,那么他追求的就是自己所处层面的最顶峰 ,而如果达到顶峰 ,就会去追求更高层面的满足 ,并且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逃避相应机制对自身的制约。
然而,休谟自己也承认,说每个人都会成为无赖当然不对,但在制度的设计上必须做这样的假定,按“最差情景”行事,不可心存侥幸。这有点像机场的安全检查,乘飞机者不可能都携带凶器,但检查人员却必须假定每个人都可能是劫机犯,无一遗漏地严格检查,才能保证飞行安全。“无赖假定原则”有利于很好地防范公共权力的失范。
休谟认为,“许多政论家已将下述主张定为一条格言:在设计任何政府体制和确定该体制中的若干制约、监控机构时,必须把每个成员都设想为无赖之徒,并设想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谋求私利,别无其他目标。”(休谟《休谟政治论文选》,张若衡 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27页)休谟的这种“无赖”假定,不是究诘人性的真相,而是从规范的意义上为宪政给定一个出发点,它体现了人类的睿智与策略,即先设定一种最坏的情形即每个人都是无赖,然后在这个前提下求其防堵,求其疏导,求其化弥。
与休谟的观点异曲同工的是,法国启蒙时代思想家孟德斯鸠也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说也奇怪,就是品德本身也是需要界限的。”“从事情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45页)
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说,“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治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够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毫无疑问,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经验教导人们,必须有辅助性的预防措施。”(《联邦党人文集》第五十一篇)
的确,社会学家很是严谨,对人性的把握非常到位。最近在帮人办事的过程中,也学习到了要干大事业,长期不湿鞋,不被鹰啄了眼,就得避免大多数人常犯的但又不自知的错误:一个是盲目自信,认为自己能办成,认为自己这边条件一定高过最低标准,认为自己看人看的准不会也不敢骗自己;第二个就是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没有那么差的运气,不会碰上那么悲催的特殊情况,不会有人发现不会有人检查不会有人举报等;第三个则是要看真实的证据,而非仅仅依靠口头和关系担保,要会用第三方验证,确保百分百稳妥才行。
的确,人生很长,不在于一时一事,大佬们实力那么强那么有钱了之后,还能保持清醒头脑和谨慎办事原则,的确是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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