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程是江雪阁伯乐推荐的散文作家,怨我孤陋寡闻,竟然从未听说过他。
待到翻开刘亮程的散文时,开篇《狗的一辈子》就吸引了我。具体的内容,大家网上一搜都能看到,无非是说虽然是写狗,实际是写人。关于这篇文章,我不想写书评,都被写烂了。
第一个把女人夸作花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才。我成不了天才,也不想变蠢材。我只是对这样的写作手法着迷。我家顾秋的兔子洞曾经说过,文章写得散一点,不就是散文吗?
但是你去看简书乃至大多数作家的散文,其实都是有模板的、有套路的。我讨厌这样的文章,我不喜欢被框死。我宁愿在散乱的文章里,从中去寻找珍珠,也不愿意去看一篇四四方方的正宗散文。
所以,我一直不写散文。这种有格式的文章,不写也罢。
直到我看到了刘亮程的文章,没有开头没有结尾,从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开始读。在他的笔下,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是村庄里的一部分,他是牛、是马,是村头那颗叫刘二的草。
在他的文章里,你感受不到“他”,刘亮程写出了无我的境界,他和这个世界悄然融合为一体。所以他的笔下,每一个生物甚至一粒尘埃都变得那么灵动,因为他就是“它”。他用“它”的眼睛看世界。
同一片叶子,视角不同,文字呈现完全不同。
普通人看到叶子,麻木无感,“嗯,叶子。”
诗人看到叶子,感慨万分:“叶子将要黄了,又是一个秋天的到来。”巴拉巴拉,此处省略100字。
一条毛毛虫看到叶子,“哇,今天的大餐啊。这片叶子像红烧肉那么肥美,米西米西的干活!”擦了一把口水,弓起身子拼命往叶子方向蠕动,冲鸭~
所以,刘亮程给我打开了一道门,让我明白,原来散文可以这样写。这才是我想要的文字,天马行空,信手拈来,却又包含着对生命的理解。
佩服,如果要加个形容词,只能说佩服得五体投地。明白我的朋友自然知道,我这是要开系列的前奏啊。
你们猜对了,我将不定期写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届时敬请围观,再次感谢大家,感谢大家的支持,爱你们呦,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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