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她就要走了,每次,当她站在镜子前给她不甚丰满的唇细细涂上一层口红时,我就知道她要走了,她总是喜欢赤裸着身子对着镜子描摹她的唇,平静的素色的身体和烈艳艳的嘴唇。
“你知道吗,嘴唇是人体的第二性器,在你吮吸的时候,你的生理愉悦就是性满足。所以,每个人都早熟,无一例外。”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睛里像刚刚下过一场雨,清亮亮的,让我想起雨后的金盏花,鲜润,可口。
指间的烟忽明忽灭,烟圈在空中旋了几旋,无声裂开,再把周围的物什纳入其中。我把视线从她的嘴唇上挪开,阖上眼皮,那种被包裹的滋味尚未走远,温热的,有点束缚,但总不舍得挣脱,她常问我,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我说,让我无法挣脱的女人。她拍拍我的头,吻我,她的爱意让我有点惭愧,因为,那只是我的生理直觉以及常规台词,和别的什么都无关。
烟草的味道涌入鼻腔,我想说点什么,“能留下吗?留下过夜。”我没睁眼,语气漫不经心。
感觉到她温热光滑的身体压了过来,但并没什么压力,紧接着,是柔软的唇,散发着我叫不上名字的高级香味,在我的嘴唇上蜻蜓点水般晃了一晃,便飞走了。我在黑暗中跌了一跤,正欲睁眼,喉结处的啃噬以及随之而来的酥麻,让我体内刚刚平息的浪潮又重新荡漾起来,我翻身,把她圈在我的空间里,再一次在混沌的时间轴上颠簸出一个填不平的巨坑。
她还是走了,在夜色一点点包裹住这个城市的时候,她画好嘴唇,穿好衣服,把房间里所有的痕迹涂抹干净,带上门,顺手带走那些激情的产出。她说,跟我做爱,她很快乐,说这话的时候,她总是盯着我的眼睛直到把我镶进她的眼里。
我瘫在床上,重新燃上一支烟。
2
我是一个小说家,在一个十八线小城里昏昏度日,父亲做了一辈子旷工,在五十岁那年,遭遇煤矿透水,变成了报纸上长长的吊唁名单上的一个,他的赔偿款让我有了一个安身之处,这套80平米的住房。
我说我是一个小说家,只是为了让我看起来有一个体面一点的说得出口的职业,事实上,这根本不足以支撑我的生活,我真正的收入,来自翻滚,翻滚油锅里的油条,以及床上的女人,们。
清晨五点,我会从我的住处出发,刷一辆共享电车,从城东到城西,然后在一个早点摊上度过五个小时。我戴着口罩,把柔软的方形或者圆形面块撕扯成它该有的样子,只需要轻轻一扯就好,再把它沿着锅边投进热油中,一定要沿着锅边,否则热油会不安分的喷溅到手上,那会影响我敲字。
这份工作,我做了五年,除了为我提供基础的物质保障,它还让我近距离触摸到了诗意。你可能会笑,但我还是要坚持我的看法。你亲眼看过一条软无筋骨的面块在热油中翻滚,膨大,开花吗?在短短的几秒内,亲眼目睹一次质变,这难道不够诗意?这种诗意还和床上的女人有奇妙的相似,她们在我的摩挲和冲撞中,膨胀,燃烧,开出水灵灵的花,你说,这够不够诗意?
我一般在上午十点结束这里的工作,刷一辆共享电车,再从城西回到城东,吃完早午餐,回到家里,洗一个热水澡,睡两个小时,等待着即将上门的女人,在等待间隙,我会继续写我的小说。最近我在写一部小说,玄幻的,写了三十万字,男主刚刚经历家破人亡,青梅竹马的死亡,他在寻找生机,我最近在考虑怎么给他生机,有点卡文。
关于我的女人们,我不介意告诉你,让我想想从哪里说起。
3
我有过不少女人,有些已经忘了,有些正在遗忘。那些已经忘了的女人,我就不说了,不想说的原因嘛,或者因为那时年轻,曾经妄想奉献出一心一意的爱情,最后变成笑话,要么只是荷尔蒙在身体里冲撞的产物,恰好有一个容器,都挺荒唐。
正在遗忘的女人,我无法准确定义这个正在所涵盖的时间段,有些持续了几年,有些持续了数月,有些是她们有了新的去处,有些是她们想要从我这里获得更多,比如红色的,横9.5厘米、竖12.8厘米的小本本,我给不了,于是她们走了。
她们会给我钱,买东西给我,我从不拒绝,如果这样可以让她们快乐,对我而言,为什么不呢,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不就是因为快乐吗?肉体的愉悦贯通到精神的虚假缠绵,让彼此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段神魂颠倒为真爱喝彩鼓掌,一次次探寻更快乐的边界,我认为这是对生命体最大的珍视和合理使用。
这段时间,在我身边的女人,叫阿莫,就每次做爱以后喜欢裸着身体涂上红色口红再穿衣服的那个阿莫,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她只告诉我,一个朋友向她推荐了我,她想要快乐,于是她来了。
阿莫每周会来三次,但我们并不是每次都做爱,有时候只是坐在一起,她心情好的时候,话会多一些,会主动吻我,就像开头那次,但多数时候,她比较沉静,她有时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有时在客厅的长桌上泡茶。后来,我在卧室的落地窗边为她置办了一个条桌,日式的,她在下午的阳光里喝茶的时候,我会在电脑桌前码字,写我的小说,对此,她并不在意。
阿莫走的时候,总会留给我一个信封,有时放在床头,有时在客厅,里面装着现金,即使没有做爱。我受之有愧,曾多次拒绝,但她总拍拍我的头,然后一声不吭的离开。
我不懂阿莫,当然,我也从未试图想要懂她,给她快乐,是我的工作,我只需要观察,迎合,适时把她推向巅峰,我就可以拿到我应得的报酬,出卖肉体所得,只是肉体,和翻滚锅里的油条并没什么区别。
4
从夏到冬,阿莫在我这里已经流连了半年,据我过往的经验,性的新鲜感一般在三至六个月,前三个月的冲动源于刺激,新鲜的陌生的刺激,后三个月的吸引来自了解,了解的好处就是可以在无声的默契中迅速捕捉到她的燃点,在最短的时间完成工作,最大程度保留体力和精力,是的,在这件事上,我必须精精计较。
我一直等着阿莫跟我告别。
等待着她离开的这段时间,我除了每天按部就班去炸油条,我的大部分精力都用来构思小说后面的情节,比如男主应该拥有什么样的灵力,灵器,他从哪里得到他的第一支力量,以及他如何寻找到他的灭族仇人,当然,我还需要为他设计一个让她倾心的女人,那个女人可能正好是他仇人的女儿,听起来有些老套,我想要突破这些俗套的设计,但是苦于没有灵感。
阿莫来的时候,这里正下着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窗外的树木静默在冷气中,枝丫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色,地面也白了。门铃就在这时响了起来,我从座位上弹起来去开门,门口站在阿莫。
冷吗?我问,还好。她说。
我接过阿莫手里的东西,把她让进屋里,从鞋架上拿下为她准备的绒面拖鞋,递给她。我只穿胶拖,阿莫常说她怕冷,于是为她买了一双,白色的绒面,上面有一只小黄鸭,她很喜欢,我为她的喜欢而窃喜,来自客户的认可多少可以给我一些小小的成就感。
她摘下头上的绒帽,松垮的帽子就那样耷拉下来,落在后面的肩膀上,我看清那是一件连帽长毛衣,棕色的,编织着繁复的花纹,很长,几乎到脚踝,她似乎很喜欢这种长长厚厚的毛衣。
我把她脱下来的毛衣挂在衣架上,有一些细细碎碎的白色颗粒物落下来,一着地便没了踪迹。衣服上散发着一种夏日松柏的香味,木质调,很好闻,我忍不住把头埋进毛衣里深深嗅了几口。
我在路口带了一些吃的,今天初雪,一起喝酒吧。阿莫从卫生间出来,并不理会我仍然杵在门口,她径直去厨房拿了一些盘子,把带来的几样小菜和熟肉分装好,又从另一个袋子里拿出几听啤酒,放在了卧室的长桌上。
我走过去,坐在她的对面。
5
说说你的小说吧,在各自默默喝完一罐啤酒以后,阿莫抬头盯进我的眼睛。
我把视线从窗外收回,望向她,我耸动了一下后背,似乎那里藏着一个什么不太舒适的异物。女人这样看我的时候,往往关心的是我还能否有精力应付她们的需求,但不是我的小说。
刚刚,有一个小孩摔倒了,他的妈妈使劲想要拽起他,他却一直在雪地里打滚,你看到了吗?我说。
看到了,她说,只有小孩才会那样。
可能也不是,我和我的小说,就像那个小孩和雪地。在别人看来是原地摩擦,但只有孩子自己知道,他很享受,虽然并不能产出什么,但就是享受,那种无垠的,没有边际的探索,还有无边的可能性,这让我着迷。
我读过你的《将进酒》,她把手里的酒伸过来,独自碰了下我的,随即饮下一大口。
我没动,那是十年前写的,那时候还热血,你怎么会知道?
恰好,她仍然淡淡的,文中的女主是你唯一爱过的人?
我没否认。
所以,她真的去世了?她盯着我等我给她一个回答。
……嗯,红斑狼疮,我陪她3年,最后还是走了。
一声金属器皿轻轻碰撞的声音,我和阿莫沉沉对碰了一下,各自饮下一大口。
其实,有时候彻底失去并不是一件坏事,有比这更痛苦的折磨,阿莫说。
窗外的街心花园里,那个小孩还在雪地里打滚,他的妈妈坐在雪地上,给他身上洒下一团团飞飞扬扬的白色的花。
后来,我们做爱,在地板上,阿莫咬了我,我努力取悦她,但她始终没能进入她想要的状态,期间,她说算了。她起身,随后看了看挺拔的我,又俯下身来,她的努力让我有点不知所措,这本来是我的工作。
天黑下来的时候,还不到五点,北方的冬季就是这样,白天一闪而过,徒留一个凄冷悠长的夜。
要留下吗?在阿莫对着镜子涂口红的时候,我说出了这句话,好像是这段时间的第二次,也许是夜晚实在是太长了,身边有点鲜活的流动的带着体温的什么总是可以让人觉得不那么孤寂。
阿莫一如往常拍拍我的头,不了,你好好写小说,能成。
阿莫带上门出去,屋里陷入漆黑,我没有开灯,似乎只要不开灯,她的气息还在身边,还在这个80平米的空间里,包裹着我,让我可以抓住点什么。
6
在这期间,我出了一次车祸。
雪后的早晨,路面有薄冰,我的电动车在拐弯的时候遇到了一辆晨起拉活的出租,司机前一晚赌钱输了不少,可能心情恶劣,在黄灯灭掉的瞬间试图冲过路口,失控打滑撞向了停在路口乖乖等灯的我。我去了医院,右边肩胛骨撕裂性损伤,其他无碍,我还可以翻油条,但不太方便翻女人。
阿莫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抽烟,我的小说已经往前推进了一步,男主在一个叫归墟的地方,得到了他的灵器,一柄由归墟水凝成的剑,通体湛蓝,可幻化成任何形状,乃至无形,一生只认一主,主人神魂破散之日便是水剑消融之时,在这里,他还遇到一个姑娘,有着细细长长的睫毛和圆圆的脸,修木灵,带着深山木蕨的香气,灵器是一支隔山香。
疼吗,阿莫拍拍我肩膀上的石膏,声音质感还不错,你可不要穿上瘾。
我不知该说什么,想了想,最近可能不太方便干活,不过过几天应该能好点,你在上面的话,应该也行。
阿莫瞥了我一眼,一点都不好笑,你还是闭眼构思你的小说吧。
你怎么知道我刚才在想我的小说?
你的眼神,还有你的手指。
手指?
你沉浸在小说里的时候,总是无意识地用左手四个手指敲着某个固定物,桌面或者床铺。
我不可思议地看了看我的手指们,显然它们在这一刻出卖了我,但我对它们又毫无办法。
那天的晚饭是阿莫做的,她说她长大的地方饮食清淡,常年有薄薄的雾,数条水系绕城,滋养了一众水灵灵的女子。她说话的时候,我从她的眼睛开始,一路向下,白生生的脖颈,好看的锁骨线条,常年运动塑造了挺拔的直角肩,胸不大,一手掌握,小腹紧致,没有生育的痕迹……
好好吃饭!阿莫瞄了我一眼,把盘子里的青菜一股脑夹进了我的碗里。
那晚,阿莫没走,窗外北风呼啸,我靠在床上,她靠在我的左手边,手里翻着一本大唐西域记。我的手指在她的小腹上无意识地敲着,脑子里继续构思着我的小说。男主和女主都有了,他们该一起面对怎样的困难呢,小说需要冲突,冲突才能让情感升华,用什么样的方式让他们升华呢,我又卡住了。
7
我肩膀上的伤好得差不多的时候,外面的风已经吹面不寒,阿莫一直没有离开,这让我欣喜,但又隐隐觉得焦躁,就像悬在头上的达克莫里斯之剑,不知何时会落下。
阿莫仍然保持着每周3-4次的频率来我这里,偶尔过夜,做爱的时候不多,她的大唐西域记快要翻完,而我的小说字数已经过了50万。
她不来的时候,我开始无意识不间断地翻出手机看她的朋友圈,尽管那里总是一条黑线,我不知道只是我的版本,还是她那里本就是那样。我想问问她要不要过来,什么时候来,但这些话,我终是没能说出口,不管如何措辞,这看起来都像极了招揽生意。
阿莫敲门的时候,我正在码字,女主在一次历险中被毒蛇咬伤,陷入了双重人格迷阵,而她的另一面则是恶灵犬戎的独女,她奉命靠近男主,找到归墟剑,欲以剑为祭,释放压在涤荡山下的八万邪灵,重燃起三界战火。
你怎么了?我被阿莫的脸色吓了一跳,白得吓人,嘴唇也是,没有血色。
我拉她的手,双手冰凉,把她带进屋里,她的脚步有些木然,眼神犹如一潭不流动的水,死气沉沉,我帮她把毛衣脱下,拉她来到卧室,把她安顿在床上,起身去给她倒一杯热水。
一双手从背后环住了我,我转身,她的身体随之覆了上来,我冷,抱抱我。
好,我把自己送过去,张开手臂,把她圈在里面,随手拿起被子,把她圈在那一团柔软里。
他死了。她说。
我更紧地抱住了她,几乎要把她摁进我的身体里。
他开车去找我,700公里,因为疲劳驾驶,撞上了高速隔离带,成了植物人,他的妻子把他送进了植物人托养中心,我来到他的城市,陪在他身边,我以为他能好起来……五年了,我陪了他五年,可他还是走了,他再也没能睁开眼看看我,可是我知道他能听到我说话,他能感觉到我,他走,或许因为他觉得太无力了,他想重新开始吧,你说,我是不是应该跟他一起走?这样,我们就又能在一起了?啊,你说是吗,你告诉我,是这样吗?
我松了松手上的力道,坐下来,用双手捧着她的脸,那里眼泪涟涟,我开始亲吻那些眼泪,只要它们被我卷进身体,她的痛苦,我至少可以拿走一半。
不哭,你已经做了很多,他知道。我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涩涩的。
她还在哭,肩膀一耸一耸,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我开始吻她的唇,那里本应该是红艳艳的,不该这么苍白,我吸吮着她的上唇,下唇,然后用舌尖撬开她的牙齿,去寻找她的舌尖,我想告诉她,只要纠缠在一起,便再也没有明晰的对与错。
我深深浅浅地吻她,只要她还在哭,我就会一直吻下去,我想熨平她的悲伤,用我的技巧,和一些真诚或者别的什么。过了一会儿,或者很久,她没有再哭,她开始疯狂地回应我,疯狂到几乎要拔掉我的舌头,然后她就这样骑到了我的身上,隔着所有的衣物,直接扯掉我的裤子,把我塞进了她的身体里,疼,很疼。这疼让我想起了什么,和失去有关,那个远去的再也不会回应我的姑娘,还有再也不会回应她的那个我不认识的男人,我们疼在一处,多年前,多年后,现在,便只剩下彼此侵入了,也许,这可以让我们抓住些什么。
那样疯狂的阿莫我从没见过,那一晚,我们做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我陷入了某种拔不出来的泥沼,没有尽头,难捱又无法停止,直到阿莫在我的手臂上留下一圈圆圆的齿印,我在极痛极乐间喷薄而出,完全顾不上身下的阿莫身在何处,也无暇思考自己做得是不是足够好,好到可以拿到小费。
阿莫汗津津地蜷在我的怀里,身体终于温热一些,我说睡吧,我抱着你。没有声音,过了许久,我听到她深长的呼吸,她睡着了。
我睁眼看着天花板,大脑在混沌,空白,清明之后,重新进入我的小说世界,男主知道了女主的身份,他应该继续信任她呢,还是杀之以绝后患呢,他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杀死她,毁了她的灵器,还是化去她的灵力……
我再次睁眼的时候,已经是隔天清晨,许是累了,竟然完全没觉察到阿莫的离开,床头放着一个信封,打开,一小叠现金,还有一条手链,现金比以前每次都要多,我挣到了小费。
之后三天,阿莫没来,又过了三天,还是没来,一直到第三十天,阿莫都没有再来。
我的小说写到了70万字,男主最终选择相信女主,耗损灵力为她疗伤,以归墟剑助她恢复灵力,女主感念于此,决心背弃犬戎,协助男主平邪灵,定乾坤。
第三十三天,我终究忍不住,给阿莫发了有史以来第一条微信,弹出一个红色的圆圈加叹号,你还不是他的好友,请发送朋友验证。
我盯着手机看了几秒,关了机,继续爬趴到电脑前开始敲字,乾坤,乾坤 ……,文档页面出现了很多个乾坤,我不知道我要去往哪里,或者想表达什么,我只知道我不能停,停下来,一切都会散,哪怕这样一直敲下去,就是现在进行时,现在拥有的一切都会一直持续下去,一直有,一直在,一直不会散。什么东西滴到了键盘上,大颗大颗的,有点温,质地浑浊,起初是几团小小的水,然后我听到了呜咽,像午夜发情的猫,起初是细细的,之后变成了难听的嚎叫,涩涩的干嚎,那声音似乎从另一个时空传来,很吵,很难听。
我合上电脑,抄起床上的外套,把自己塞进去,就这样冲进了初春的深夜里,街道很宽,路灯很亮,没有行人,一辆巡逻车静静地停在路口,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我冲过去,使劲敲击着巡逻车的车窗,警察同志,警察同志,帮帮我,我女朋友走丢了,她走丢了,她皮肤很白,穿着长长的毛衣,她叫阿莫,她……
男人的嚎叫惊醒了躲在各处昏睡的流浪猫,一阵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马路旁的草丛中传出,不过几秒,又消融在夜色中。
忽然之间,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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