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带一盆薄荷上车?明明知道我不喜欢薄荷。”
高速上,韦跃把车窗摇下,车速太快,风声咧咧作响,说话声支离破碎。
“这次出发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去,我怕它干死。”无恙说,“它不能死,这盆薄荷的叶子做莫吉托最好。”
“扔掉,”韦跃狂按喇叭,“不然我让你下车。”
“你扔我下车好了。”
“你给我。”
车子一头撞上护栏,飞出高速公路,摔进路边的树林,无恙和韦跃的头嵌在挡风玻璃里,那盆薄荷飞出车窗,盆子四分五裂,掉在林间空地上。
在警察赶到之前,无恙和韦跃的脑壳被掀开了,脑子空空如也,警察不确定是林子里的动物干的,还是原来就是空的。
薄荷在晒得到阳光的地方繁衍生长,蔓延开来,第一次吃到薄荷的兔子爱上了薄荷的味道,它们迷恋薄荷的清新,三餐为食,越吃越多,连兔毛都散发着迷人的薄荷味。
然后,林子里的狼,第一次吃到了吃薄荷的兔子,回家后,狼太太说你嘴巴今天怎么不臭了?
狼说今天吃到了味道很特别的兔子。
狼去薄荷地,抓了一只兔子给狼太太。
狼太太吃完说薄荷味的兔子能清新口气,要不卖给林子里的其他动物试试吧?
于是,狼群开始流行吃薄荷味的兔子,并且成立家族企业,向其他肉食性动物推销薄荷味的兔子。
现在,兔子的体型被狼控制在了一口一个的大小,薄荷味的兔子太流行了,如果不是兔子繁殖能力实在惊人,可能供应量跟不上其他动物的需求。
狼群发现熊市场打不开,它们只喜欢守在高速公路边,等待着从高速上飞出来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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