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一缕斜阳偷偷绕过千里的高木射进窗子,透过空气的微粒,透过静默的年华。照在书页上,清晰可见的,是她王琦瑶一生的泪痕,一生的恨。
《长恨歌》ㄧ以我此生,歌不绝之恨她一生的跋涉从上海到邬桥又回到上海,从解放前到解放后,十年浩劫,再到九十年代新世纪。她是上海弄堂的女儿,是千千万万个上海女孩中的一个,又或者她只是她自己,独一无二。
鸽群望着波涛连天的弄堂的屋瓦弹射上天空,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始又一季的枯荣,王琦瑶在三面墙壁的屋子里堕入永远的黑暗。这结局,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一如王安忆在书的开头说到的“空气里有一种纠缠不清的生长,它抑制了激情,早晨的新鲜沉郁了,心底的冲动平息了,但事端在继续积累着成因,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
王琦瑶的一生,与六个男人发生过故事。1945年她是花团锦簇、夜夜歌舞,放声歌唱的上海“淑媛、三小姐”。在不断得到中,起了奢望。
第一个男人热爱照相的洋行职员程先生爱她入骨,她却心甘情愿成为第二个男人军政界大人物李主任的“金丝雀”,在“望夫石”般寂静的“爱丽丝公寓”日日等待,过着“洞中一日,世上千年”的生活,等待他匆匆来过,不问归期地离开。
李主任死后回到世界的边角――邬桥,遇到具有大时代特征的第三个男人阿二,撩拨着受伤的心也勾起上海的心。于是走出邬桥,通向上海。在上海平安里宁静地生活着,遇见了第四个男人康明逊并怀孕,但他并不想要这个孩子,于是王琦瑶赖上了总是与康明逊同来做客的第五个男人萨沙,他透析一切,离开王琦瑶去往苏联。
与程先生故人重见,被他照顾,生下女儿薇薇。程先生在十年浩劫以及情感打击下自杀。很久以后,她遇上了第六个男人年轻却怀旧的老克腊,却被他抛弃。最后被女儿朋友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杀死。
这就是王琦瑶这个上海女人的一生。
《长恨歌》ㄧ以我此生,歌不绝之恨她的一生好似一场梦,起于上海的老电影中,繁荣于三四十年代,在五六十年代迷茫着,在文革风雨中飘摇着,终结在八九十年代。或者说她的年华就是旧上海的年华,她就是旧上海。不再存在于现实,而在人们的回忆里,在口耳相传的巷弄流言里,在黑白流动的影像中。
她喜欢听周璇的那首《四季歌》,每当这首旋律在我耳畔响起,我的思绪都会被代入那个歌舞升平的老上海,一切的源泉,梦开始的地方。
我时常会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去参加上海小姐的比赛,她或许还是那个气质优雅心气高的女子;如果她没有更大的欲望,选择和程先生在一起,她或许会拥有相守到老的爱情一生被爱;如果她没有离开邬桥,她或许会在时间的肉眼下引渡向地老天荒的时间隧道里淡然一生。
可惜没有如果。
她也后悔过吧。王琦瑶一生的秘密,不是任何一个男人,而是那那明晃晃在一层又一层包裹之下始终招摇的保命金条,李主任留给她的金条。
金条在这本书中一共出现了七次,每一次都出现在王琦瑶做出决定的节点上。或许她小心翼翼留着这金条,就像留住生命中那短暂的芳华。又或者,她在提醒着自己,提醒着这一路悲剧的根源,提醒着影响人生转折的那个决定。
《长恨歌》ㄧ以我此生,歌不绝之恨在她死前的最后一秒中,她才明白四十年前在片场床上死着的那个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
而我认为,她是自杀。
长脚偷东西被她发现,本来直接要逃走。本来一场事故眼看化险为夷,将临结束,却被王琦瑶一声喝令叫住,再要继续下去,她不断地逼问着长脚,不给他留后路,直到激起他邪恶的念头,结束她王琦瑶的一切。或许她的一生早就该结束了,早就该结束在程先生自杀的那个晚上。
她就像盘旋在平安里上空的一只鸽子,洞悉世事,领略着上海这座城市的真谛。大街上的景色熟视无睹,锐利的眼光捕捉着非同寻常的事情。每当盘旋不去,就是罪罚祸福发生的时候。
她是这沉沉欲睡的天地间的一个清醒,却又走不出自己的人生。
人生都是这样的吧,千千万万个选择决定了它的形态。王琦瑶的一生告诉我们的是一切有因必有果。所有被不断放大的欲望都有归处,所有的选择都有其不同的路,所有付出的会有回报,而所有得到的也必然要付出代价。
图片来自花瓣网读完一本喜欢的书,是失落的。因为“Everything must come to an end.”
我想到的是自己二十年中所做的影响我人生轨迹的决定。如果我没有选理科,如果我没有固执己见学文学专业,如果曾经的我多一点勇气复读,如果我也曾奋不顾身单纯喜欢过一个人……
我们每天每一瞬都在做决定,可没人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而正是我们所做的决定,让我们是现在的我们。
别人所见到的我们,包含着我们生活过的土地,走过的路,吹过的风,看过的书,听过的音乐,以及所有的决定。
时间会告诉我们,有些决定确实错了。而那错了的,都将成为人生这本书里无法风干的泪迹,因为一切不能重来。
那些错了的在过去的记忆瞭台最高处长痛不息,而未来的人生,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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