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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于永正《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

读于永正《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

作者: 她说我叫木头人 | 来源:发表于2019-05-08 20:29 被阅读0次

            这一周在读于永正老师的《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说来惭愧,于老师的教育文集全6册买回来已经很长时间了,只是放在办公室的桌子上落灰。自学习新教育以来,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懒散与不求上进。于是,开始读书。读了朱永新老师的《我的教育理想》和《中国新教育》后,陷入了短暂的书荒。观摩课例时,无意中听了于永正老师的一节语文课《翠鸟》,被他课堂上的风采所吸引,被他与学生们自然的互动所折服,于是决定从《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开始入手,一本本阅读他的书籍。没想到从序言开始就开始沉浸了。

            于老师介绍了他的写作之路,他说:“写,让我变成了一条猎狗,瞪大眼睛看世界,张开鼻孔嗅四周,竖起耳朵听动静。干什么呀?搜寻生活中的真、善、美呀!”“写,让我读书有了动力——看看人家是怎样看待教育、教学的?人家是怎样做的?人家是怎样研究学生的?人家又是怎样写的?”为了看清于老师的为师之道,我开始利用任何可以的时间来看书——早读的时候,趁着孩子们读书,我也放开嗓子一页页读,出声读可以让我注意力更专注,看见我也捧着书读,孩子们读得更欢了;自习课的时候,孩子们写作业,我翻开书接着默读。晚上睡觉前,坐在床上,再看几页,而以往这个时间是交给手机的……

          于老师说:“一个老师如果有较好的语文素养,又有悲天悯人的情怀,那么他的教育就一定会成功。”他把自己比作一本“无字之书”——书里有生动的、绘声绘色的朗读,有让学生不由自主去模仿的一手好字,还有他给学生示范、激励学生写作的“下水文”。

            阅读、写字、写作可谓是于老师的三大“神器” 。

            当他接手了一个“狼烟四起”让前面几任班主任不到一个星期就“败下阵来”的新班级时,两三天的时间就让班级变了样。诀窍是什么?是他的朗读——第一天,他一开口朗读,学生就安静了;等他读完全文,学生的眼里都噙着泪花。第二天、第三天,每天一篇朗读,把学生“吃”的死死的,这是何其深厚的朗读功底啊!一个教师,要想让学生接纳你、尊重你、敬佩你,愿意去上你的课,喜欢上你的课,就必须有过人之处。

          备课时 “备写字”是于老师让我震惊的第二个做法。当老师的,尤其是语文老师,能写一手好字,更容易赢得学生的好感,更重要的是,潜移默化中会给学生以良好示范,引导学生写好字。作为一名写得一手“烂字”的语文老师,我常常因自己的字陷入尴尬,但总是耐不下性子去练字。于老师对于写字的态度让我羞愧:每课要求学生写的字,他必先照着字帖练;要板书的字,他也要练,力求让板书的字,成为学生的“字帖。”一个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学生负责的老师,他的成功是必然的。

            留给学生写的作文,他必定先写“下水文”。用“下水文”示范给学生看作文的目的和要求。“下水文”的质量越高,示范性就越强。当然,这样的“下水文”离不开于老师深厚的文字功底。

            于老师在书中多次提到他的小学老师——张敬斋老师的书法课激发了他的写字兴趣,一个个表示“好”的红圈带他步入书法艺术的殿堂。张敬斋老师的作文课激发了他的作文兴趣,一条条红色的波浪线开启了他的写作大门。一个教师影响了一个孩子的一生。对于教育,我们必须慎重、慎重、再慎重!

            要给学生一杯水,老师就要是源源不断的自来水。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不断净化,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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