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狮子提了个要求:“妈妈,你能不能别说粤语?”
被我无情地拒绝了。
这小子,总是公然嫌弃我的发音。
每一次被他嫌弃,我都平静地说:“我说得不准确,你就教我嘛,你自己也不是一出生就会说话的。”
他倒是教——一边教一边继续嫌弃。
没关系,你可以嫌弃,但如果阻止我使用这半生不熟的粤语,那就过分了。
我很平静地说:“说得不好也有权利说。要不,你换个妈?”
狮子很识时务地表示“不必不必”。
我对语言这东西很感兴趣。
别误会,“感兴趣”不等于“擅长”;只是,我早已明白:
人不需要做到完美,一样可以乐在其中。
所以在我只会拿主谓宾拼凑短句的时候,就用粤语在香港街头问路。
本地人迁就我,用蹩脚的普通话回答;我继续顽强地使用粤语确认。
两个陌生人搜肠刮肚,简单的对话整出两身汗,相视一笑,都觉得实在好玩儿。
我一直记得是哪位朋友教会我“尾巴”的粤语发音不是“尾巴”而是“美巴”;也记得是谁为我详细说明“唔该”(谢谢)和“多谢”的使用范围。
近在眼前的情景是帮我修手机的小伙子——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一口纯熟的普通话,跟我对话时眼睛里有喜悦和骄傲:
他跨越了偏见享受着语言本身,享受着通过语言交流与人产生连接的过程。
就算笨拙,也还是使用另一种语言,不是和谁过不去。
没有别的执念,只是不想错过世间的丰盛与美好,不想错过一门语言中蕴含的种种幽微与神奇。
通过言传,抵达意会的那个时刻,真是太美妙了;至于发音是否字正腔圆,语法是否无懈可击,根本不重要。
和英语是一回事:我一直慢吞吞地学,单词量始终没能破万——
这却不妨碍我看美剧看得嘎嘎笑,也足够让我在意大利餐馆里和说着卷舌头英语的侍者逗个简单的乐子。
在墨尔本的超市,被一位老先生拉着被动听完他一生的浪漫史;在公交车上,被一位中东服饰的老人家教导婚戒为什么一定要戴在左手无名指。
在新西兰住在朋友家,他们好心地为我放慢语速,用简单的词,于是两对中年夫妇得以探讨中西方文化中关于衰老与死亡的话题。
在我看来,这就是语言——就算我还没能学到入书斋的水平,依旧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与人交流的乐趣。
多年前,学府中学有位国宝级外教,他曾经是阿德莱德一所学校的校长。
某个下午我们站在校园里聊了半个小时,被我的学生看到,崇拜死了,以为这中文老师英语牛到不行。
我听懂了多少呢?也许只有一半。
剩下的一半,请对方多说一次?实在不懂就换种表达?辅以表情和手势,拼凑个七七八八。
因为是在谈论教育、学校、老师和孩子们,这是我们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所以兴致勃勃,表达是否精准并不是大问题。
我喜欢听人说话,也喜欢辨别乡音,猜别人来自何方。
我喜欢学习语言,抱着“很好玩儿”的心态。
因为——
世界宽广丰富,文化语言各不相同,这摊开在我面前的慷慨馈赠,却之未免不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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