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期间,各地景区垃圾遍地的报道又时有出现。实际上,每逢重要节假日,这样的报道总是不绝于耳,游人我行我素,景区叫苦连天,听众观众义愤填膺,但是过不了几天,一切又都归于平静,直到下一个节假日到来,一切重新上演。作为诸多富有特色的“中国假日”中丑陋的一面,它怎么就那么难以根治呢?仅仅归因于我们国人素质不高显得过于武断,坐等“文明进化”未免过于消极。既然这个陋习由我们自己、或者是我们的亲朋好友造成,那么还是让我们群策群力,一起来想想办法吧!笔者先来:
有关景区垃圾事件,涉及游客、景区经营者、监管机构三方,游客是“直接责任人”,但不是唯一责任人。景区经营者既包括取得景区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权的公司,也包括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照相以及纪念品等有偿服务项目的商家,其中的关系较为复杂。政府或由政府成立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是景区的监管机构。
解决景区垃圾顽疾,必须把上述三方统筹考虑,进行综合施治,笔者这里称之为构建“三级网络”。
先考察游客:
笔者把自己假想为正在旅游途中的骚客。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亭台楼阁,多么壮美的景观啊,如许江山赢我醉!忽然问题悄然而至——我有些随机产生的垃圾要处理,那么我会怎样做呢?
第一,旁边要是恰好有垃圾回收装置,我自然会顺手放进去的。
第二,我自己随手带着临时性垃圾收纳装置——这个如果不便携我是不会带的,这时我就把垃圾放这个收纳装置里(比如纸质垃圾袋)。
游人如织必然垃圾遍地?真该好好管管“景区牛皮癣”了!第三,如果以上两个都没有,注意!我可能要干坏事啦。我会先观察周围,如果有戴红袖章的管理人员在旁边,我是不敢乱扔垃圾的(害怕受惩戒);如果有人正在乱扔东西,我很有可能会模仿他的行为(集体无意识,或认为法不责众);如果看到旁边垃圾成堆、到处狼藉,不管看没看到旁人正在扔东西,我也会把手上垃圾丢掉(破窗效应)。如果路边有指示牌,倡导保护环境、不让乱扔垃圾,我可能会不管不顾,也可能会暂时收敛,这要看我的“文明素养”了;但如果提醒我的是同伴,特别是自己的孩子,那么为了表明我有素质、为了给孩子树立好树立榜样,我大概率会忍住,不乱扔垃圾。
以上,笔者采用“田野工作”法和形象思维,粗略勾勒了自己的心理状态和可能行为,虽然无法穷尽所有可能,但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周围环境给“我”的心理及行为产生巨大影响。所以,我们不应简单指责游客们素质不高、文明欠缺,而应当用“构建文明环境”的思路,通过景区环境的营建,达到“劝人向善”的目标,其实,多数热爱大自然的游客,他们的内心也是美好纯洁的。
怎样“构建环境”?笔者上述使用的“田野工作”法和形象思维法提供了一些思路,每个环节都可以成为环境构建的内容,借以对游客们进行心理干预,进而影响他们的行为。但这只是抛砖引玉而已。重要的是,这里面有些是作为游客应当“自省”的,更有些是作为景区经营者和监管机构应当考虑的,大家各有其责。
接下来考察景区经营者:
第一,严格准入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与“垃圾”有关的内容表述为“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美观独特,与环境相协调。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后来又出台了《评定细则》,但其有关垃圾处理的内容并没有超出上面表述。可以说,目前这方面的要求是较为笼统的,“日产日清”只是提了要求,没有作规范性的约束,也难以实时监管。由于4A级以下旅游景区的评定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为了发展地方旅游业,可能会放松对旅游景区环境的考评;又由于旅游景区环境保护一般做得不错,那么旅游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垃圾就成为各大景区主要的污染源之一,所以这方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国家应当加强对这方面的巡视力度,另一方面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应当强化责任意识,在等级评定时,尤其在对景区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性公司进行考评时,要严格细致,在垃圾“日产日清”这个要求上多加考察,用科学的鉴定方法评估能否做到“日产日清”。
游人如织必然垃圾遍地?真该好好管管“景区牛皮癣”了!第二,严格景区环境执法。现在针对城市、工业区等区域的环境执法很密集很严厉,已经卓有成效,这种情况下,环保、环卫、文旅、市场监督等部门应当采取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方式,扩大环保战果,强化对景区从事餐饮、住宿、照相以及纪念品等有偿服务项目的商家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期间,监管力量更要加强。
这方面不想多说了,总之一句话,监管部门的力度如何,决定了景区各经营者对待垃圾预防处置的态度如何,只要他们的态度积极了,作为市场主体,自然有很多有效控制垃圾的办法。
最后考察监管机构:
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尽责,最有效的方法是考核。既要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体现对景区卫生状况的监管成效,又要运用巡视、视察、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景区监管部门开销日常考核。考核的优劣不是目的,督促他们把景区监管好,把祖国的大好河山保护好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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