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故事时,我们经常用到两种写作方法:展示和叙述。
展示需要调动我们的各种感觉,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通过这些感觉,我们把一个场景当中的关键细节展示给读者。
有的细节直接呈现出故事的核心内容,有的细节则可能带有某种暗示,形成弦外之音。细节描写好了,能够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到你所感受的东西,被你的故事吸引住。
当然,细节也不是越多、越具体越好,这需要你多写、多练习,慢慢积累经验。
叙述就是用描述性、总结性的语言把你要表达的内容概括出来,经常在概述一个较长时间段里发生的事情时使用,或者在回顾、加人背景信息、对某个情节进行解释的时候使用。
叙述,让读者了解到的是概括性的内容,从里面我们感受不到细节。
就像个长镜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整体,有笼统的概貌。相对而言,展示就像是近镜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特写,有局部的细节。
比如:
我拿着一支黑色的派克水笔不停地写字,肩膀上一阵酸痛。
这是展示。
我写了很长时间。
这是叙述。
汤姆和杰克在客厅相遇。杰克飞快地跑向楼梯。汤姆一个纵身,挡在楼梯口。
这是展示。
汤姆和杰克是一对冤家,见面就追逐打闹。
这是叙述。
很多作家都建议,要多展示、少叙述。这种说法适合于写故事。
实际写作中,我们需要把两种方法都应用起来,根据需要调整镜头的远近。
在描写动作、特别是冲突环节的时候,需要更多地用到展示。在加快节奏、概述故事,以及衔接不同的情节,或者加入背景信息的时候,需要用到叙述。
如果使用展示,你需要把看到的景象、闻到的气味、听到的声音、场景中人物的动作写入文中,等等。使用展示的时候,你可以把对话记录下来,而不必把自己的判断或者结论告诉读者,要让读者根据看到的内容,通过文字去自行体会、理解。叙述则是站在一定高度上,对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出概括,里面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你的理解和判断。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对这两种写作方法多加练习,能让我们的作品张弛有度,更加吸引人,也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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