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大多数属于庶民阶层,靠“天时地利人和”之间的关系过于紧密,古代制度设计中人为干预的缺陷,加之“牺牲多数来成就少数人”是东西方各国在古代史的通行法则,直接造成农民的自然生命率下降,而成全了古代统治者的阶级地位与衣食住行的随意性。
古代统治者大部分是“浪费者”、“贪欲者”、“嗜杀者”等不良嗜好的身份定位,使得老实巴交的农民只能受到千奇百怪的“凌辱”,迫使农民起义作为单向选择途径贯彻整个中国古代史,也是中国古代现象史的历史悲剧,造成了“民不聊生”的惨剧,最终导致农民的劳动果实“丧失殆尽”。
古代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容易受到古代政策环境或生产工具的条件制约程度较深,也会造成“自给自足”的农民不情愿地为“屯民”作为服务对象之一,形成了农民处于被统治阶级地位的最底层,加上“士农工商”安排阶级地位的理论纲领,使得古代农民出现了安于现状的稳定态度,“饿死是小,失节是大”的气节情绪也蔓延到庶民阶层当中。
综上所述,古代容易饿死的阶层是农民,是古代社会的历史必然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