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讲到宋朝的变法,王安石新政后面,不能说没有高远的理想。如方田、青苗、均输、市易,原是想要造成一个裁抑兼并、上下富足的社会;如保甲制度,为想造成一个兵农合一、武装自卫的社会;如兴学校、改科举,为要造成一个开明合理、教育普及的社会:都是适应时代要求的革新措施。问题在于操之过急,流弊自生,而“徒法不能以自行”。
说到背景,作者认为:王安石最大的失策,始因于他的性格之“举一偏而尽沮公议,因小事而先失众心”。像推行新法这样的大事,经纬万端,人事上的助力非常重要,而他却刚愎自用,不惜牺牲本来很好的关系,如欧阳修、富弼是竭力掖进他的前辈,司马光是同辈中的好友,程颢、苏辙且都与他共事,他都轻予放弃。
而失败则在于“所用非人”,君子不愿与他合作,则小人就乘虚而入,人言安石独善柔佞逢迎之辈,其实也是事势使然。史言:安石秉政时期,“忠厚老成者摈之为无能,狭少儇辩者取之为有用;守道忧国者谓之流俗,败常害民者谓之通变”12。这说法固然有点偏颇,但是后来事情证明,“法非不良,而吏非其人”。熙宁变法的失败,这是最大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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