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就凭自己资产众多,要凌驾于人性的罪恶之上。
有的人,就凭自己资产千亿,要恣意践踏道德和法律。
有的人,就要靠对财富金钱的崇拜,让丑陋,邪恶,主宰这个世界。
这个人就是拥有千亿资产的王振华。
王振华,用千亿资产,打造这这顶财富的王冠,拥三家上市公司、数千亿资产(曾经)、中国第八大房企掌门人。
用财富,标识了“热爱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创办的大型公益品牌“七色光计划”成立,致力于抚育、培养和教育贫困地区青少年。
用金钱铸就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江苏省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10]、常州市明星企业家、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等殊荣。
谁知,在用财富精心打造的“王冠”下面,隐藏这一刻丑陋的,猥琐的,无耻的,下流的,罪恶的灵魂。
据报道,周某某的心机简直叫人不寒而栗,她将“9岁、12岁两名女童,被其母亲的友人周某某,以游玩迪士尼为名,带往上海。但迎接她们的,却是星级酒店里的猥亵……”事后,王某某给了周某某1万元。
1万元,这是千亿资产下面用金钱买来的罪恶。有理由相信,王振华在星级酒店消费了多少个1万元。
保护幼小甚至都算不上“美德”,而是本能,不仅是人类,就算豺狼虎豹也概不能外。把孩子当做玩物行下流龌龊之事,违天理人伦,说一句禽兽不如,不过是陈述事实。任谁都知道猥亵儿童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这严惩的来源,正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伤害孩子,更挑战整个社会的伦理底线。
谁挑战这个底线,不论是披着羊皮的狼还是画着人皮的鬼,定要将他打回原形——这是常识,更是共识!司法机关从未有一刻放松过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从严惩处”四个字,是白纸黑字的明确要求。
揭下这块“狼皮”,无论他伪装成多么道貌岸然的慈善家,公益家,劳动家,这是一个用金钱伪装的“黑心萝卜”。
放下你的鞭子,放下你的“王冠”。千亿资产,描绘着一个50岁的狂魔的嚣张和狂妄。
用金钱决定的王者,是违反人类文明标准的判断准则,当一个社会用金钱衡量一个人的事业成功和道德高尚的标准的话,文明和道德就成了狗尿浇灌的狗尿苔。
他做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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