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新闻引起了不少人特别是基金大V的关注,其中一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建议,不得提供基金组合中具体基金构成比例建议,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的业绩,不得提供调仓建议。
这一条基本否定了基金大V们搞个人基金组合了,那么,对于那些买了大V组合的投资者怎么办?首先需要明确,赎回是不受影响的,只是不能继续以组合形式买入了。后续基金主理人也无法维护基金组合了,全靠投资者自己抉择。对于还想继续跟投基金组合的投资者,后面可以选择持牌基金公司的基金组合产品跟投,比较有名的比如: 交银施罗德,中欧,兴全等等公司的基金组合,大家可以自行了解,组合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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