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对乡村生活都有着深深的眷念,它的简单,质朴,让我自在且自由。身体与村庄的山川、河流、村舍、田陌、野花野草有着天然的感应和融合,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人应该很难理解和体会这种感受。有时候,连自己也不清楚这内在的因由。即便是在城市里求学和生活了很多年,与乡村的这种连接感,身处乡村与自然的舒适感还是会油然而生,细密。幽深。深藏在内心的某个角落,一直存在,从未消失。
在大城市工作和生活很多年之后,好像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推动着、牵引着我走向乡村,走向自然。花自己在开,草自己在长,风自己在吹,水自顾自的流,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由自在。至于这种牵引源于何处,从未来得及深入探求。
“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厌倦都市生活的人们,开始尝试一次一次的逃离与追寻。大城市的中产阶级、白领们纷纷走向古城,走向乡村,走向森林,改造农房,新建小院,一时间,代表诗与远方的民宿经济快速发展。从丽江到成都,到莫干山,从城市周边到森山老林。在鸟鸣声里醒来,在清涧流水间嬉戏,对着深山呼吸吐纳,对着夜空推杯就盏……,生活仿佛拉开了另一番景象,有了另一种可能。
朋友是在城里长大的,她说,她喜欢大城市,那里有最具活力的商业,有蓬勃的发展机会,有更便捷更有品质的生活。她说,无法理解和体会我的处境。
于我自己而言,或许是个有情怀的人,或许只是厌倦了大城市的生活。对乡村的眷念,一度以为是对生活的探索,是对都市的逃离。于工作而言,我们确实需要思考,在城市工作,在乡村生活,是否能够平衡,是否能够成为另一种生活方式。
入住一舍小院后。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切换,在入世和出世之间尝试。随着外界情境的切换,和内心体会趋于澄净。意识到,我们生于自然,来自乡村。曾经,我们因自我的欲望、虚荣、雄心而出走。我们走出自然,离开家园,试图建立属于人类的荣耀和“归属”。我们雄心勃勃,越走越远,走进一个叫做“城市”的地方;我们自命不凡,无所畏惧,掠夺大自然,蚕食乡村,制造“经济”。然而,我们走得越远,就越想回家;我们的物质越富有,精神就愈发空洞。
黑塞曾说:“大多数人已经忘记,早早地永远离开了这个真正至关重要的内心世界,一辈子都在忧虑、愿望和目标之间色彩缤纷的歧途上迷惘,其实那些东西并不存在于他们的内心,也不会将他们引向他们的内心,把他们带回家。”我也体会到,走得太远,到底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只会在背离源头和本性的路上越来越远。
远离都市,走向乡村,走向自然,不是逃离,也不是探索。只因我们离“家”太久,需要回“家”,需要回归。需要回归自己,回归土地,回归自然。
我需要“回家”。只有在那里,我才是自由与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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