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盾弑其君
这场惨剧发生在晋灵公十四年(公元前607年),这年九月的一天,晋灵公命人准备了一道丰盛的晚宴,盛情邀请赵盾入宫把酒言欢。宴会上准备了不少的娱乐节目,宫廷内莺歌燕舞,钟鼓齐鸣,气氛欢乐而祥和,赵盾携参与宴会的大夫一起频频举杯,向国君表达诚挚的敬意和美好的祝福。觥筹交错之间,赵盾不甚欢愉,不知不觉间便多饮了几杯,到掌灯之时神色已然微醺,飘飘然如凭虚御风不知所止。
正当君臣共欢之时,赵盾的戎右提弥明突然快步走了进来,立在阶下向灵公行礼,并说道:“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也不管灵公答不答应,提弥明径直转身,拉起赵盾就走,大殿外等候的其他左右护卫也都纷纷涌到门前准备簇拥着赵盾离开。也就在这同一时刻,灵公将酒樽重重地摔到地上,整个嘈杂的大殿瞬间安静了下来,紧接着便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从四处逼近,很快全副武装的士兵将整个大殿包围了起来。
提弥明护卫赵盾杀出重围,却不料从殿外的廊檐下突然冲出了一条烈犬,朝着赵盾直扑过去。赵盾入宫时穿着宽袍大袖的华服,行动极其不便,被烈狗撕咬更是无法脱身,很快就被赶来甲士团团围住。提弥明忠心护主,奋力搏杀烈犬,但终因寡不敌众在甲士的围攻下奋战而死。正在紧急关头,从围捕赵盾的甲士中冲出一人,倒戟为其抵御其他的甲士争取了不少时间,赵盾这才狼狈地逃出重围。慌乱之中,赵盾不忘询问勇士的姓名,那人顾不得回头,只是喊道:
“翳桑之饿人也。”
关于翳桑之饿人,《左传》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一次赵盾到首阳山打猎,住在翳桑,看见一个叫灵辄的人饿倒在地上,就急忙前去救助,给了他一些食物。灵辄虽然已经饿得不成人形,却也很是节制,只吃了一少半的食物,剩下的全都打包了起来。赵盾就很好奇,就询问其原因,灵辄回答说:“我在外学习三年没有回家,如今快到家里了,不知道母亲还在不在,所以想把这些留着回去给母亲吃。”赵盾被他的孝心感动了,于是就让他全部吃掉,又给了他一箪干粮和肉,让他带回家去给母亲吃。因为这一饭之恩,灵辄甘愿为赵盾献出生命,可见其忠义和勇气。
赵盾仓皇出宫也不敢回家,只管像没头苍蝇一般命人马不停蹄地驾车向南奔逃。在颠簸的车架上,他仰望璀璨而渺茫的星空,看着黝黑的群山向身后疾驰而去,眼看自己辛苦拼来的声势一朝败亡,内心充满无限悲凉。他不知此去经年,自己究竟会流落何方,会以何种样貌寄人篱下苟活于人世间;他不甘心就此一败涂地,更不能甘心从此流落惶惶如丧家之犬。更重要的是,那个必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国君又怎么能容忍自己的存在,一旦让他掌握了军政大权,在天下霸主权势的威逼下,又有谁敢于收容自己呢?
在逃亡的过程中,我们无从知晓赵盾究竟做出了什么决策,只是在不久之后,也就是这年的九月十六日,当晋灵公正在他耗费巨资建立的桃园行宫庆祝功成之时,赵盾的堂侄赵穿突然发难围攻桃园,将刚刚要亲政还未来得及有所作为的晋灵公杀掉了。
事变发生之时,赵盾正停驻在边境上,当赵穿弑君的消息传来,他毫不犹豫选择了折返,继续回国执政。他的这一做法引起不少贵族的愤慨,其中就有著名的太史董狐,他不畏惧赵盾的权势,毫不客气地将“赵盾弑其君”这几个字刻在竹简上并公诸于众。
春秋时太史记录的事件,特别是国君的继立亡故的大事,通常情况下都会宣示朝野,传告诸侯。董狐如此记述,赵盾自然不会服气,他辩解说:“天乎天乎!予无罪。孰为盾而忍弑其君者乎?”
看到他惺惺作态的样子,董狐厉声责问道:“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董狐的话说的很明白,你赵盾逃亡未出国境,回来之后明知谁是凶手却又不惩办,就只能认定你是真正的弑君者。
《谷梁传》中同样引用了董狐的话,不过与《左传》略有不同,其原话是:“子为正卿,入谏不听,出亡不远,君弑,反不讨贼则志同,志同则书重,非子而谁?”
在这段话中,董狐首先指出了赵盾的两项失职之罪。其一,身为正卿没能履行劝谏君主的职责,使得国君剑走偏锋酿成冲突,间接造成了后来的灾难,对国君的死负有间接责任。其二,在赵盾逃亡尚未出境的时候,其身份依然是一国执政,国内不管发生了什么样的祸乱,身为执政都难辞其咎——放在今天绝对是责任事故,是要引咎辞职的——更何况是弑君这样的犯上之举呢?
与此同时,董狐进一步指出,就算是你流亡的时候无法控制国内秩序,这个锅不愿意背,那么当你回国重新掌握了政局的时候,你总该有所表现吧?就算你舍不得杀赵穿,你把他抓起来,或者流放到国外去,以你的权威对弑君者加以惩处以正视听,这不是什么难事吧?可你并没有这么做,你刻意袒护赵穿,任由弑君者逍遥法外,只能说明你与弑君者是同谋。两人同谋,就应该写地位高的,这难道有错吗?
董狐严密的逻辑推理让赵盾无言以对,赵盾在政治上作风狠辣,对待政敌从不手下留情,但却也是一个顾家的男人,对待自己的亲人不是一般的关爱。特别是赵穿这个堂侄,在河曲之战时因为其任性蛮横,晋国整个战略部署完全被打乱了,即便如此,赵盾还是冒着丧师折将的风险出动全军去营救他。如今赵穿为自己出头做出了弑君的恶行,不管之前有没有得到自己的授意,他都不可能为了洗脱弑君的罪名而把赵穿明正典刑。既然如此,倒不如听之任之,硬着头皮把这个罪名担下来好了。
不过赵盾也是很懂得轻重的,董狐的重点实际上是在“反不讨贼”这四个字上,可赵盾偏偏紧紧抓住了“亡不越竟”这四个字,无限感慨的唱道:“因为心中对祖国的眷恋,为我带来了无限的忧惧”(《诗·小雅·小明》赵盾的引用有改动)。我赵盾之所以背上了弑君的罪名,并不是因为真的杀了国君,而是为了尊重史官的书写传统,心甘情愿把责任揽了下来。 如果我逃亡的时候能够更加鸡贼一些,多跑几步路,或者说听说国君被杀的消息后装聋作哑,到国外去转一圈再回来,就不必背上弑君的罪名了。
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不管他有没有出了国境,晋灵公都是被赵穿杀死的,赵盾回来之后也同样不可能把赵穿杀了,怎么他就能因此而洗脱罪名了呢?关于这一点,子曰少怀曾作了一段很精彩的评述:
逃亡国外,返而讨贼,是忠臣良相;
逃亡国外,返不讨贼,是品德有亏,但不算弑君;
亡不出境,返而讨贼,是责任有失,也不算弑君;
亡不出境,返不讨贼,是德有亏责有失,算弑君。
赵盾作为正卿,逃不出国境,赵穿弑君,他就负有连带责任;反而不讨,庇护罪人,就意味着他与赵穿是同谋。反之如果出了国境,赵穿杀人的行为就与自己无关了,因为这意味着你的权力实际上被罢免了,国内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在你的权责范围之内,哪怕是回去没有诛讨赵穿,顶多算是德行有亏,弑君的罪名自然与己无涉了。
这就好比孟子所说的五十步笑百步,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同样是逃跑,跑了五十步和一百步似乎也没有什么区别,孟子又为何会拿出这样一句话来举例呢?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春秋时期两军交战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当你追逃的敌人已经跑出五十步之后,就不能继续追了。逃出五十步而停止的人,意味着他头脑尚还清醒,只是为了保证自己不被对方俘获或者杀掉;而跑出一百步而后停止的人,实际上早就被吓破了胆,忘掉了约定俗成的界限,因此跑了五十步的人嘲笑一百步的人是胆小鬼是很正常不过的。
但不管怎么说,从各个口径来看,“赵盾弑君”的罪名都算是坐实了。儒家意识形态中,礼的第一要义就是要定尊卑、明贵贱、辨等列、序少长、习威仪,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弑杀最高领袖可是十恶不赦的罪名。既然赵盾担负了弑君的罪名,在微言大义《春秋》语境中,赵盾该不该被口诛笔伐,好让他遗臭万年呢?
如果《春秋》的确是孔夫子所作,那么当他写下“晋赵盾弑其君夷皋”这几个字的时候,就已经算是表明了态度。在这段话中赵盾和灵公的名字都被写上,按照《左传》常有的解释,“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在发生了弑君的严重政治事件时,名字被写在竹简上千古留名可不是什么好事,做好事不留姓名才是最好的。
具体到赵盾弑君这件事上,如果《春秋》写上“晋人弑其君夷皋”,那么这个“君”夷皋铁定就是个暴君昏君了,弑君者代表的是人民的意志,是替天行道为名除害,自然是皆大欢喜了。然而孔子对赵盾的行径显然是充满了愤慨,因此毫不犹豫地把他的名字写了上去,以表明赵盾是有罪的,必定要受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孟子也坚信“孔子成春秋,乱臣贼子俱”,《春秋》一出世必然会起到“天雨粟,鬼夜哭”的效果,他相信舆论的力量可以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可以让那些乱臣贼子无处遁形。然而,即便他表现的再坚强,内心中恐怕也不得不承认,有些事情真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否则他也不会走出书斋奔走于江湖,穿行于庙堂,用自己的学说试图去匡扶乱世人心了。
然而即便如此,孟子的思想与孔子也并不总是一致的,至少在“以臣弑君”一事上,孟子就有他自己的想法。比如当齐宣王问到“汤放桀,武王伐纣”这种以臣弑君的合法性时,孟子的回答是:“弑仁者,谓之贼;弑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也就是说,在孟子看来,君臣纲常伦理正常运行的前提是国君有道,如果国君当的不像话,对仁义之士大开杀戒,那样的人只能称得上是独夫民贼,算不得君主。因此说武王伐纣,我只听说武王杀掉了一个独夫民贼,可没听说他弑君啊!这和孟子所倡导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的观念是一脉相承,其目的无非是想劝导当国者要爱民亲民,要求仁求义,以成就他心目中的理想国。但在君主集权的古代社会,这番言论为“弑君有理”的论调提供了理论基础,多少有点大逆不道的味道。因此当朱元璋读到这样的言论时,自然会龙颜不悦,说出那句振聋发聩的明言:“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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