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法藏比丘
乙方:释宗悲
根据“佛心者,大慈悲是,以无缘慈,摄诸众生”,“诸佛如来,以大悲心而为体故,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是故菩提属于众生”,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条:尽未来际皆有效,无有终止。
二、 履行地点
第二条:甲方成佛后,报身现在西方,世界曰极乐。
第三条:不论乙方流转到任何世界,甲方成佛后,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唯觅乙方。
第四条:乙方念佛时,甲方必须当即化身前往乙方世界。
第五条:乙方命终时,甲方须前往乙方世界接引乙方。
三、 履行时间
第六条:甲方不得有昼夜、节假日间歇,必须念念不舍。
第七条:乙方不问时节久近,念念不舍。
四、 双方责任
第八条:甲方须为乙方建立极乐无为涅槃界。
第九条:甲方须为乙方成就万德洪名“阿弥陀佛”。
第十条:甲方须保证十方诸佛共同称叹阿弥陀佛名号,使乙方得闻佛名。
第十一条:甲方须保证乙方遇名不空过。
第十二条:甲方须保证乙方持名,顺次得生极乐报土。
第十三条:在乙方生极乐世界前,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灭罪增福、摄取不舍等服务。
第十四条:乙方化生极乐后,甲方须保证乙方当下同佛受用。
第十五条:乙方化生极乐后,甲方须保证乙方发起无上菩提心,当下分身十方,上供下化,现普贤行。
五、 违约后果
第十六条:若甲方不能如约履行合同,则不得成佛。
六、 其他
第十七条: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听信任何菩萨、缘觉、声闻乃至六道凡夫等因人私心自释,否则合同无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执行,乙方任何时候签字均有效。
甲方:法藏比丘
日期:不可思议兆载永劫前
乙方:释宗悲
日期:公元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网友评论
甲方:法藏比丘
日期:不可思议兆载永劫前
乙方:佛平王静
日期 : 当下 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