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平日里说不上省吃俭用,但也是不乱花钱的主。做为男人,平日里不怎么抽烟,不这么喝酒,有外人在才递烟陪抽几根,除了逢年过节在家喝二百克酒,对外一律声称不喝酒。
可是只烟酒这一项可是不小的花费啊。烟也就是五六十上下一盒,酒在三五百一瓶,重要场合上茅台,一般场合喝五粮液或者1573。所以平日里还真是不嘴馋什么别的东西,一是抽烟喝酒每年要花费数十万,已经吃够各式各样的饭菜也就不在嘴馋什么零食了,二是已经过了一二十岁贪吃的年纪了,呵呵,觉悟高着呢。
今日去超市,带着孩子一顿横刀立马,抱着要健康饮食的心态左砍右砍孩子挑的零食,一番刀光血雨、唇枪剑语之后,是孩子洋洋得意的推着满载地购物车,一只脚踩在购物车下的横梁上,一只脚在地下用力一蹬,像滑板车一样溜出去了,只留下我在原地摩擦摩擦,像是魔鬼的步伐。
一结账,吓一跳,就这一堆食物花去500多,虽说价钱只是平日里的一顿简单餐饮招待,还是让我的心一哆嗦,没办法,只能付款走人,孩子把购物车推到收银台前,自己已经跑出去,抱着双手踮着脚在收银通道外面等我了。
写于购物之后,挣钱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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